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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關於將扶持發展社工人才隊伍建設納入社會發展和“十二五”規劃的建議——對廣州、深圳、珠海、東莞市社工隊伍建設情况的調研及思考

  根據胡錦濤總書記在深圳特區建立三十週年慶祝大會上關於“要全面提高社會管理水平,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講話,以及周永康同志關於要把“社會管理創新”作爲今年三大任務之一的部署,筆者最近會同省禁毒基金會等部門到廣州、深圳、珠海、東莞市對創新社會管理、建設社工隊伍的情况進行調研。調研感到:發展社工隊伍是建設服務型社會,創新社會管理,加强社會建設的重要切入點,是落實黨的十六届六中全會提出的“建設一支規模宏大、結搆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重大舉措。這對於滿足人民群衆日益增長的對社會服務工作需求,解决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大意義。

  社會工作是一項以人爲本、助人自助的社會活動。它是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幫助社會成員克服生活障礙,增强社會生活適應能力,提高生活質量的一種社會服務職業。其基本功能是助人、救難、解困和幫助對象自身發展。它不同於一般慈善人士,也不同於社會志願者,更不同於政府官員,而是既得利益受助者又利社會的一種專門職業人員。這是順應時代發展的一種新的社會制度。

  社會工作和非政府組織、社區自治組織這三者是搆成現代公民社會的三大基本要素。加强和完善社會工作是社會管理創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立强基固本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在發達國家和香港、澳門等地區,社會工作已有近百年的歷史,在我國也有20多年的實踐。我省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中山、順德等地從90年代開始探索,發展方式已初步形成。廣州市委、市政府最近出臺了《關於學習借鑒香港先進經驗,推進社會管理改革先行先試的意見》,2010年市、區兩級財政投入4000萬元,在全市20個街道推廣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試點建設。深圳市政府購買服務,扶持社工機構在全國公開招聘社工400多人,每人年薪6.6萬元,初步構建了“政府推動,民間運作”爲主要特徵的社工發展方式。東莞市在全省乃至全國首次明確政府主體責任,購買社工崗位182個,基本覆蓋社區養老、社區矯正、綜治、禁毒、助殘等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珠海市2006年建立禁毒社工,已發展到56人;上個月又啓動街道社工試點,企業出資,社會組織運作,政府購買服務。省民政廳統計,目前全省已有社工服務機構130多個,通過全國社工職業評價考試5026人,從中吸納1700名社工從業。社工開始從國際化向本土化發展。

  我省社會工作實踐的基本經驗,就是在黨群和政府相關部門指導下,以政府委托或購買服務的形式,建設專業化的社工隊伍,以“政府推動,民間運作”爲主要特徵,根據社會需要,穩步推進社會工作的發展。

  但由於社工是新興職業,社會認知度還不高,實踐面也不廣,隊伍發展相對緩慢,離中央關於“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要求有相當大的差距。根據黨的十七大將社會建設作爲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四位一體”的目標,現對我省制訂“十二五”和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提出三點建議:

  一、將“政府購買服務”立項,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社會事業建設工程”,扶持社工人才隊伍建設

  鑒於社會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涵蓋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各個領域、各個層面,跨部門、跨行業、高度分散。根據從小到大、從易到難、從點到面,逐步鋪開的原則,經同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禁毒辦業務主管部門研究,建議選擇同民生和公共安全息息相關的三四類社工,予以重點扶持:

  一是禁毒社工

  我省是受毒品侵害嚴重的省份,在册吸毒人員24.2萬人。據省公安廳統計,我省犯罪呈現兩個80%,不少地方80%的刑事案件由吸毒引起,80%吸毒人員的毒資通過違法犯罪獲得,他們人均每天要吸食海洛因0.5克,每克市場價500元,一年就要吸掉100億元。這些吸毒人員84%曾參與違法犯罪活動,2008年就作案16萬宗。不但給社會造成巨額財富損失,而且嚴重危及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要教育改造他們戒斷毒癮,基層警力嚴重不足;如采取國際通用的禁毒社工,幫助他們生理脱毒,心理輔導,幫扶就業,就能預防和减少復吸,走向新生。根據國家《禁毒法》和《戒毒條例》要求,每20名吸毒人員需配一名禁毒社工,全省需1.2萬名。鑒於吸毒人員60%集中在珠三角,以及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因此,珠三角録用約7200名社工費用由當地財政承擔;欠發達地區4800名社工報酬由省財政立項轉移支付。按人均每年3.5萬元計算,共1.68億元,分五年建立,逐年支付,第一年建960名,共3360萬元,往後類推。二是社區矯正社工

  社區矯正,是指將裁判爲管制、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剥奪政治權利的五種人員(統稱非監禁型),不投進監獄,而放到基層鎮(街)司法所監管的一種改造模式。它可以節約改造成本,增加社會同情,减少重新犯罪,促進社會和諧,是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内容,也是加强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在全國和廣東已有7年的試點實踐,最近已被修改後的刑法所確認。據司法廳統計,我省有非監禁刑罪犯約2萬人。根據試點經驗,司法部門建議,有條件的地方20名罪犯配備一名社區矯正社工,全省需配社工1000名。主要是輔助司法所對服刑人員進行一般性教育,日常談話匯報記録、信息反饋、檔案管理、幫困扶助和心理輔導等非執法性工作。按每名社工年3.5萬元計算,需3500萬元。其中珠三角600名由當地財政承擔,欠發達地區400名年開支共1400萬元,由省財政立項轉移支付。

  三是居家養老社工

  我省是全國步入老年化社會較早的省份,目前有60歲以上老年人口1048萬人。對他們老有所養的問題,農村鄉鎮的敬老院、城市街道的養老院、老年公寓以及一些民辦非企業單位開辦的各種養老機構,作出了很大貢獻。但是仍有相當一部分不是“五保户”,而屬於低收入的獨居老人、空巢老人、百歲老人等社區老人,民政廳估計有近500萬,需要解决居家養老服務。居家養老社工需求量巨大。因此,扶持發展居家養老社工,將服務“送上門”,提供便捷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借等多層次服務,是這部分老人的迫切要求,也是將改革開放成果惠及廣大群衆的具體行動,是公共福利均等化的體現。爲此,建議各級財政在“社會福利”科目中,將養老服務事業經費及聘用社工報酬列入年度預算,省財政對欠發達地區按當地標準的一定比例予以轉移支付。

  四是殘疾人服務社工

  我省有殘疾人200多萬人,占常住人口5%,是需要“特别扶助”的弱勢群體。因此,扶持發展以康復機構爲骨幹,社區康復爲基礎,殘疾人家庭爲依託的殘疾人服務社工,幫助殘疾人恢復或者補償功能,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護法》的需要,也是我省“先行先試”的具體行動。

  二、立項建設“廣東省社工人才繼續教育基地”

  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要求,到2015年社工隊伍要發展到200萬人。我省經濟發展較快,社工更爲緊缺。據省民政廳調查,僅珠三角就缺4萬。目前,社會學係畢業生是社工的重要來源。全國高等院校社會學係每年畢業生1萬人,廣東500-600人。社工發展與社會進步密不可分。我省社會經濟發展對社工需求量更大。爲此,有必要將社工人才建設納入全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並建立“社工人才繼續教育基地”。基地主要用於:(1)培訓從社會上招録的社工,經考試合格後持证上崗;(2)集聚全社會社會工作學者及港澳臺務實理論專家,對已經取得助理社工師、社工師職稱資格的從業社工進行繼續教育,提昇專業服務水平,同時培訓本土社工督導;(3)培訓或輪訓主管社工建設的黨政領導和社工機構負責人,力争列入黨校主體班課程;(4)組織社工組織評估考核;(5)開展優秀社工機構和優秀社工評選表彰。繼續教育基地規模和經費預算由省民政廳提出。

  三、出臺“廣東省社工人才建設指導性意見”

  目前我省社工機構有100多家,約占全國三分之一。各類型社會組織差异較大,良莠不分,在國家未制定統一法律法規之前,建議省政府“先行先試”,出臺一個指導性意見,明確加快社會工作發展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階段任務,以及組織領導、試點推進和財政支付等要求。鑒於我省省情和社工發展不平衡,有條件的較大市和特區市可以先行立法,爲廣東乃至全國立法創造經驗。據悉,已有省人大代表對此提出議案,有關部門正在調研。

  2010年10月26日

  (曾添貴: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廣東省法學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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