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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省鄉鎮(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情况的調查報告

  一、調研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民生工程建設,把解决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寫進了政府工作報告,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黄華華省長在廣東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啓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作爲當時的十項民心工程之一,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更受到廣大鄉鎮(農村)民衆的極大期待。據統計,我省2004年底總人口爲7723萬人,其中農村總人口6254.5萬人(占全省人口的81%),而經認定屬飲水不安全的人口爲1645.5萬人,占農村總人口的26.3%,主要分佈在粤東、粤西、粤北和珠三角外圍的15個地級市94個縣(市、區)、1109個鎮、11392個行政村和57353個自然村。盡管本世紀以來,國家加大了投資力度,到2009年底,全國累計解决了6000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困難和1.65億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但目前仍有1.7億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尚未解决。我省啓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至今4年多了,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綜合組就我省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情况走訪了相關的主管部門,並深入到了粤東、粤西和粤北的一些鄉鎮進行實地考察和調研,提交如下調查報告。

  二、全省的基本情况

  2006年至2007年,各相關部門主要是籌劃“啓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各項工作。2008年5月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廣東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實施方案》,7月,省政府在清遠市佛岡縣召開全省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現場會,李容根副省長主持會議並在講話中强調:“從今年(2008年)起至2012年用5年時間基本解决全省農村1645.5萬人飲水安全問題,其中前3年解决750.8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後2年解决894.7萬人的飲水不安全問題”,任務清楚、目標明確,自此,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才迅速發展,全省全面掀起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高潮。

  據主管部門的材料顯示:截至2008年12月底,我省已完成投資32.53億元,累計解决643萬人飲水安全問題,2009年度新增解决380萬人飲水安全問題,基本完成瞭解决1645.5萬人飲水安全問題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和工程計劃的審批等前期工作,一旦經費下達,即可實施。

  三、重點地區的現狀

  調研組在對口訪問省相關主管部門後,重點選擇了雲浮市和豐順縣進行實地的調研和考察。

  (一)雲浮市的情况

  雲浮市全市爲74.82萬人,經省主管部門確認並列入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區域涉及的農村人口有68.68萬人(占全市人口的91%以上)。首先,該市根據《廣東省農村飲水工程項目建設及資金管理辦法》和《廣東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總體規劃和“十一五”規劃工作大綱》的精神,結合該市的實際情况,制訂了《雲浮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實施方案》、《廣東省雲浮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及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指導農村飲水工程的建設。二是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以提高農村供水質量、改善農村飲水條件、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爲目標,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加快解决因水源水質等嚴重影響農民生活和身體健康的飲用水問題。三是該市委、市政府把鄉鎮(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作爲“民心工程”向群衆承諾,建立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由市長任第一召集人,實行一把手負責制,並層層簽訂責任書,將責任分解到各個部門,把各級政府和部門的工作指標納入全市的年終目標,嚴格考核,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四是各地主動的按中央和省的要求,積極開展工作,尤其是資金的籌集和工程的啓動方面,多方想辦法解决困難;通過“政策帶動、社會聯動”等辦法,多層次多渠道籌集資金,並嚴格要求各個工程項目落實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施工合同管理制的“四制”加强管理,並按《廣東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及資金管理細則》(粤水農〔2008〕51號)等文件要求,設立專項賬户,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和群衆的監督,確保“工程優質、資金規範、幹部安全”。五是建管並重,確保效益。鄉鎮(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中都充分注意到了建設和管理必須同時抓的重要性,做到“建成一宗、管好一宗、以充分發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效益”。同時,按照水利部《關於加强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見》和《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要求,除了管理好已建設好的飲水安全工程外,還加强重視水源的保護,逐步建立和完善水質監測中心,建立健全飲用水安全監測體系。

  (二)豐順縣的情况

  豐順縣人口68萬(2008年),農村人口約爲40來萬,經相關部門確認被列入農村飲水不安全的有20.5638人(即農村人口的50%以上),涉及十六個鄉鎮和一個農場,193個行政村和437個自然村,飲水不安全的主要原因是水源復雜。經過相關部門的調研和檢測部門的分析,其中:飲用水氟重度超標的有0.3817萬人、氟中度超標的有1.4749萬人;飲用未經處理的Ⅳ類及超Ⅳ類地表水的有6.0988萬人;飲用污染嚴重、未經處理的地下水的2.7624萬人;其他飲用水質問題的5.9067人;水源保证率不達標的有3.9393萬人。

  該縣按照“先急後緩、先重後輕、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緊緊圍遶國家和省的整體工作思路,在深入調查摸底和核實的基礎上,組織編制了《豐順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規劃》,做到工作有目標、落實有重點,並根據省政府的要求,縣、鎮二級政府通力合作,克服困難,藉助社會的技術力量,於2009年上半年全面完成了農村飲水安全設計和計劃申報工作,爲2012年全面完成任務争取了主動。

  豐順縣雖仍處在貧困綫上,但並没有被動的“等、靠、要”,而是積極的多方想辦法解决。如豐順縣楓樹坪村村民的飲水裝備,是由謝小章先生選擇了最好的工程隊和采用最好的材料爲楓樹坪的村民建造的(捐贈),并且一直堅持對該設備與裝置的維護與維修,保证村民喝上安全優質的飲用水。調查組到該村居民家中訪問、並察看了飲用水的良好裝置(管道自來水),從村民的笑臉中,我們看到了他們對飲水安全工作的認可。

  四、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縱觀在粤東、粤西的調研和大量粤北地區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材料,我們清醒地看到: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十一五”期間,我省基本解决了農村居民飲水困難的問題。現在正在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積極推進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並全面扎實的推進“村村通自來水”的試點工作。但在調研的過程中我們看到:直至目前,除了生活在鎮上的居民可以用上較規範處理過的飲用水外,廣大農村居民飲用水主要來源於大自然的泉水、井水、溪水等,基本上没有采取任何净化措施就直接飲用或燒開飲用。而相當部分的村民獲取飲用水的主要途徑仍然是以個人爲主體的互助形式。如豐順縣占頭村,在二、三十年前,村民飲用天然清徹的溪水,也不知從哪年開始,村民們將垃圾、死去的家畜家禽都往溪裏扔,造成溪水再也不能飲用。於是有人到附近山裏尋找水源,動員村民自願集資引水(没有進行任何處理)進村入户使用。經瞭解察看,有的人家的水管裏流出的水爲微黄色、濁而不清;經濟狀况好的人家家中有兩組水管,水質好的用於飲用,水質差的用於一般的清潔洗滌。但貧困山區,大多數村民企盼有水到家己知足,無力有更高要求,産生對身體健康的影響不言而喻。新興縣新城鎮大穩村村民自發到附近的小山坳引山泉進村入户飲用,在泉源附近建立了簡易的過濾裝置,但日經月久,裝置老化受損,而當地民衆又無能力維修。

  同時,根據我們這次的調查和平時的瞭解,農村的飲水安全與當地的環境衛生有着十分密切的關係。如前所述,由於環境衛生的惡化,尤其是生活垃圾未能得到妥善的處理而直接污染水源,已經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時候了。而令人欣慰的是調查組重點調研的一些村鎮,如豐順縣砂田鎮等,己經組建了環衛隊伍,設置了垃圾收集點和垃圾填埋場,没有經費購置規範的垃圾車就因陋就簡,將舊車改裝後用來運載垃圾。村道雖没有繁華的景象,但村道干乾净净;流經小鎮的小溪岸邊和溪水中,已不見垃圾的踪影,過去的隨處垃圾已經不復存在。雲浮市雲安縣政府緊緊圍遶“以人爲本、保護環境”的理念,按照“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重點治理好農村生活垃圾對環境的污染。在雲安縣,調研組看到路旁放置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兩個垃圾箱,這項工作是開展起來了。

  目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有以下幾點:一是由於我省長期以來受經濟技術條件的限制,大部分農民的飲用水都是由村民集資自行建設,工程無任何水處理設施,水源選擇不合理,水質水量得不到保证。農村符合標準、能够良性運行的自來水覆蓋程度較低,欠債較重。二是由於村民僅爲解决日常的用水困難,加上經濟乏力,因此,所建飲水裝置簡單,没有考慮公共安全的因素,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三是我省農村幅員遼闊,各種飲水安全問題俱全,飲水安全工程復雜,除珠三角較發達地區外,農村尤其是山區資金短缺(政府投入不足,本地又經濟貧乏),飲水安全工程進度受阻。

  五、幾點建議

  (一)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是黨和政府關心民衆生活的最基本體現

  因此必須一手抓規劃一手抓落實,及時瞭解實情,並盡快解决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二)把“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深入開展創建全國環境優美鄉鎮活動”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同時兩手抓

  2002年7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發佈了(環發〔2002〕第1號)《關於深入開展創建全國環境優美鄉鎮活動的通知》,我省鄉鎮和全國各地鄉鎮一樣,積極響應和投入這活動中,將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開展創建全國環境優美鄉鎮活動結合起。根據《廣東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及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中第十三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建設資金由國家專項資金、省級補助資金、地方自籌資金組成。對偏遠山區和欠發達地區,政府的投入應給予更大的傾斜”。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工作的開展不僅是解决農民喝水的大事,同時帶來的是促進農村文明的建設。由於具體的實際情况,農村尤其是山區的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投入會大於城市和較發達地區,政府必須視工程的難易度給予更大的傾斜。

  (三)必須高度重視飲水水源的選定、工程建造及使用過程的保護和水質的監控

  首先選取可直接作爲農村飲用水的水源,或經簡單消毒處理後可作爲農村飲水的水源,如山泉水、水庫水、湖泊水、水質良好的山溪水、江河水等;其次選擇經常規處理或净化後可作爲農村飲水的水源,如地表水、淺層地下水。當不具備上述水源時,選擇便於開採,但需經特殊處理净化後方可飲用的地下水源等。與此同時必須確實做好水質的監控,保证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飲用水水源、工程設備和産品飲用水同時都是安全的。

  (四)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的後維護保養及促進良性循環

  不管是以什麽形式建設的飲水安全工程,必須有相應的規定或條例對其進行維護保養,並要有一個機制和隊伍促進其良性循環。把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列入各級政府和部門的工作計劃,納入年終考核指標。

  (五)建議省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作爲重要的民心工程,專項處理

  采取“對口幫扶建設、一步到位”的特效辦法,解决農村尤其是欠發達山區農民的飲水安全問題。

  調研組人員:

  組 長:餘慶安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文史研究館)副主任(副館長)

  成 員:陳永泉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華南農業大學教授

          蔡明招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華南理工大學教授

          郭 岳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

          葉 梧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華南理工大學教授

          畢英佐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華南農業大學教授

          莫羡春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業務處處長

          趙韶沁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業務處調研員

          黄瑩瑩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業務處副主任科員

  執筆人:蔡明招

  2010年12月1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綜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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