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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代的珠江文化——第一節 珠江流域文化與貿易全球化



  一、中國是貿易全球化的大市場

  從理論層面説,文化作爲上層建築雖然有其相對獨立的性格,但畢竟是經濟基礎的反映。所以,明清時代的珠江文化與當時所處的貿易全球化時代密切相關。形象地説,珠江匯通南海,故珠江流域文化與海洋文化相通,同屬水文化。歷史事實就是如此。

  15、16世紀是世界歷史發展的重大轉折時期。1405-1433年中國鄭和下西洋;1492年意大利人哥倫布(C·Colonbo)發現美洲;1498年葡萄牙人華士古·達·伽馬(Vasco·Da·Gama)繞過好望角開闢歐洲到印度的東方航綫;1519-1522年葡萄牙人麥哲倫(F·D·MagaIhānes)作環球航行等航海活動的偉大壯舉,從地理範圍上使分散隔離的世界逐漸變成了聯繫爲一體的世界,人類歷史也愈來愈大的程度上成爲全世界的歷史,爲商品貿易全球化提供了人文地理條件。

  但是,作爲貿易全球化所賴以運轉的基礎即商品流通來説,則是有賴於中國强大的商品製造能力和生産出來的豐富商品。據史料記載,從世界經濟發展史的經濟規模上看,15世紀中葉(明中葉)至1820年(嘉慶二十五年)期間,中國是世界經濟發達的國家,據統計,1522-1566年(嘉靖年間),中國的生鐵産量達到45000噸,居世界第一位,而英國到1740年才有20000噸。〔1〕以GDP計,1700年(康熙三十九年)中國的GDP占世界經濟總量的23.1%,時歐洲占23.3%,俄羅斯僅占3.2%。1750年(干隆十五年),中國工業總産量占世界工業總産量的32%,而全歐洲僅占23%;中國的國内貿易總值爲4億銀兩。〔2〕直到1820年(嘉慶二十五年),中國的GDP仍占世界經濟總量的32.4%,〔3〕居世界各國的第一位;歐洲占26.6%,美國占1.8%。所以,在近代以前時期“的所有文明中,没有一個國家的文明比中國的更先進和更優越”,〔4〕“中國乃是一個偉大、富饒、豪華、莊嚴的國家”。 〔5〕就是説,直到1820年左右,中國在世界經濟史上仍占着首要地位,是世界經濟的中心。當時中國的商品如生絲、絲織品、瓷器、茶葉、棉布、砂糖、糧食、藥材等,在國際市場上享有很高的聲譽,具有很强的的競争力。正如當時一個西方作家報導説:

  “中國人有世界上最好的糧食——米;最好的飲料——茶;最好的衣料——棉布、絲織品及皮貨。擁有這些主要物品和數不盡的其它次要的物産”。〔6〕

  特别是中國的絲貨,外國商人更是讚嘆不絶,説:

  “從中國運來的各種絲貨,以白色最受歡迎,其白如雪,歐洲没有一種出品能比得上中國的絲貨”。〔7〕

  1629年(崇禎二年),荷蘭駐臺灣第三任長官訥茨(Nuyts)在給其國王的一份報告書中也説:

  “中國是一個物産豐富的國家,它能够把某些商品大量供應全世界”。〔8〕

  確實如此。根據史料記載,16—18世紀,中國向全世界出口的商品約有236種之多,其中以生絲、絲織品爲大宗,然後是瓷器和茶葉等。

  而在這個時期,歐美各個國家由於“價格革命”的衝擊,加上戰亂、灾荒、瘟疫流行,經濟日益蕭條,各類商品極爲匱乏。所以,這些國家根本没有什麽民生産品可以打進中國市場,只好携帶大量銀子來中國購買貨物販回國内傾銷。所謂夷船“所載貨物無幾,大半均屬番銀”。〔9〕在1830年(道光十年)以前,當中國對外貿易經常是出超的時候,白銀是不斷地從印度、不列顛和美國輸入中國。據統計,自1553年至1830年,西方國家到中國貿易而流入中國的白銀達5億兩以上〔10〕。1585—1640年日本到中國貿易而輸入中國的白銀達到1489.9萬兩。〔11〕可見,直到鴉片戰争前夕,中國在當時商品貿易全球化中,是遥遥領先於世界其它國家和地區的。〔12〕全世界所有國家都來中國購買價廉物美的商品,使中國成爲貿易全球化的國際大市場。

  二、明清政府對廣東實行開放海外貿易的政策

  1.明朝政府開放廣東海外貿易。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爲了防備逃亡海上的張士誠、方國珍餘部勢力和懾於日本幫助胡惟庸奪取帝位的心態,以保持和鞏固其封建統治,“延長專制政權的壽命”,〔13〕一反唐、宋、元各朝代開放海外貿易的政策,實行一條僅准許與明朝有朝貢關係的國家以“朝貢”形式對中國進行貿易的“時禁時開,以禁爲主”的朝貢貿易政策,嚴禁沿海人民出海貿易。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宣佈:“禁濱海民不得私自出海,時方國珍餘黨多人海剽掠故也”;〔14〕十四年(1381)十月,又宣佈:“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15〕二十三年(1390)十月,“申嚴交通外番之禁”;〔16〕三十年(1397)四月,再次“申禁人民,無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17〕其後,明成祖、明宣宗、明英宗等歷朝政府都頒有禁海令,並以立法形式將禁海令列入《大明律》,强令軍民人等遵守不逾。

  但是,明政府實行朝貢貿易的過程中,由於以“懷柔遠人”和“厚往薄來”的原則進行朝貢貿易,結果造成了以高於“貢品”若干倍價值的貨品“賞賚”朝貢國。這麽一來,必然增加明政府的財政負擔,而且隨着朝貢次數的增加負擔越來越重。於是明政府不得不對朝貢貿易的貢期、貢道、貢船、貢品和人數等進行調整和限制,其中一個重要環節就是對廣東海外貿易實行優惠的特殊政策。

  第一,准許非朝貢國家商船進入廣東貿易。

  正德四年(1509),暹羅船舶遭到風暴而漂流入廣東海域,鎮巡官按規定“以十分抽三,該部將貴細解京,粗重變賣,留備軍餉”,〔18〕準其貿易。特别是到了嘉靖三十二年(1553)前後,明政府也允準非朝貢國家葡萄牙人在浪白澳、澳門以至“中國第一大港廣州進行貿易”。〔19〕這就説明,在廣東朝貢貿易已名存實亡。

  第二,惟存廣東市舶司對外貿易。

  嘉靖元年(1522)五月,日本大内氏所派的宗設謙導與細川氏所派的鸞岡瑞佐、宋素卿爲代表的兩批日本朝貢使團先後到浙江寧波貿易。由於鸞岡瑞佐、宋素卿賄賂了市舶太監賴恩,其船雖後到却先於宗設謙導辦理船舶進港驗貨手續。同時,在市舶司的招待宴會上,鸞岡瑞佐又被安排於首席。宗設謙導大怒之下,刺殺了鸞岡瑞佐,燒其船舶,追殺宋素卿至紹興,並沿途掠殺,殺死明備倭指揮劉錦、千户張鏜、百户胡源,後奪海而逃,〔20〕史稱“争貢之役”。事發之後,明廷從給事中夏言的“倭禍起於市舶”之奏, “遂革福建、浙江二市舶司,惟存廣東市舶司”。〔21〕於是,廣東省的省會廣州遂成全國海外貿易的惟一港口,造成了暹羅、占城、爪哇、琉球、渤泥等國家與中國貿易,“俱在廣州,設市舶司領之”,〔22〕和“凡夷船趁貿貨物,具赴貨城(廣州)公賣輸税” 〔23〕的一統天下的局面。同時規定“廣州船舶往諸番,出虎跳門,始入大洋”。〔24〕其他内地的商人也只好將商品長途販運來廣州出口,名曰“走廣”〔25〕。

  到了隆慶元年(1567),部分開放海禁後,“廣州幾壟斷西南海之航綫,西洋海舶常泊廣州”〔26〕。  於是,廣東省會的廣州港重新成爲中國海外貿易的第一大港,而且是全國惟一合法的對外貿易港,海外多數朝貢國家來中國進行貿易多取廣東貢道。

  第三,允準葡萄牙人進入和租居澳門。

  澳門自古以來是中國的領土。明代屬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市、珠海市)管轄的一個小漁村。嘉靖三十二年(1553),在廣東海道副使汪柏同意葡萄牙商人繳納10%以上(按明朝廷規定爲20%)關税的條件下,得以在澳門進行臨時貿易;三十六年(1557年),允許葡萄牙商人在澳門築室居住進行貿易;萬曆元年(1573),明政府允準葡萄牙人以每年交納地租銀五百兩(清代加火耗銀十五兩)租居澳門進行貿易。萬曆十年(1582),在租居澳門的葡萄牙人答應“服從中國官吏的管轄”〔27〕的前提下,兩廣總督陳瑞正式允準葡萄牙人租居澳門。這是明朝廣東地方政府最高官吏第一次對葡萄牙人租居澳門的承認。於是澳門就成爲廣東省管轄下的一個特殊的葡萄牙僑民社區。萬曆十年(1582)明廷確定准許葡萄牙人租居澳門貿易、建城設官管理的方針。從此,澳門成爲中國歷史上一個由中國政府行使主權直接管理、葡萄牙人租居和經營貿易的“特殊地區”,直至清朝光緒十三年(1887)止。明朝政府采取這一政策,既有效地管治澳門,又使澳門成爲東西方國家進行國際貿易的中繼港。

  2.清政府對廣東實行開放海外貿易政策。

  滿洲貴族入關之初,承襲了明末的貿易制度,對沿海人民出海經商,並無明文禁止,只是到了後來,爲了對付佔據東南沿海的南明反清勢力,迫使據守臺灣的鄭成功就範,於順治十二年(1655)、十三年(1656)和康熙元年(1662)、四年(1665)、十七年(1678)五次頒佈禁海令,規定如有“擅造兩桅以上大船,將違禁貨物出洋販往番國”,以及“造成大船,圖利賣與番國,或持大船賃與出洋之人,分取番人貨物者,皆交刑部分别治罪”,〔28〕企圖用行政命令的方式禁絶沿海商民出海貿易。因爲這一禁令執行的效果並不理想,清政府於是將禁海昇格爲更加殘酷的“遷海”。順治十八年(1661)、康熙元年和三年(1662、1664)三次下達遷海令,將“山東、江、浙、閩、廣濱海人民,盡遷入内地,設界防守,片板不許下水,粒貨不許越疆”,〔29〕强迫沿海居民遷往内地,使廣大沿海地區成了人爲製造的“無人區”,企圖斷絶大陸人民與臺灣鄭成功的聯繫,禁止沿海居民出海經商貿易。

  海禁政策嚴重阻礙海外貿易發展,影響政府財政收入,也給沿海人民造成巨大的痛苦和灾難,遭到了許多大臣特别是粤、閩、浙各省地方官吏的竭力反對。他們紛紛上書要求廢除海禁政策,實行開海貿易。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廷鑒於統一臺灣,三藩之亂也已平息,决定康熙二十三年(1684)正式停止海禁:“今海内一統,寰宇寧謐,滿漢人民相同一體,令出洋貿易,以彰富庶之治,得旨開海貿易。”30〕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廷宣佈在廣東的廣州、江蘇的松江、浙江的寧波、福建的厦門爲對外貿易港口,並設立粤海關、江海關、浙海關和閩海關等4個海關,〔31〕負責管理對外貿易和征收關税等事務。此爲中國歷史上正式建立海關之始。至此,清初海禁宣告結束,中國海外貿易進入開海設關管理時期。

  清政府設立四口對外通商後,東南沿海百姓紛紛搭造貿易船隻,前往南洋謀生,甚至還向外國私賣船隻。爲了防止外商深入東南沿海地區貿易,清廷在干隆二十二年(1757)十一月宣佈封閉閩、浙、江3個海關,規定蕃商“將來只許在廣東收泊交易”〔32〕。

  從此,中國一直實行廣東一口通商,直到鴉片戰争結束,使廣東(廣州)商業貿易出現了繁榮景象。

  三、廣州是貿易全球化的中心市場和澳門是轉運港

  正是因爲明清政府對廣東實行開放海外貿易的特殊政策,所以全世界各國和全中國各省的商人都聚集到廣東(廣州)做生意,使廣州成爲貿易全球化的中心市場,開通了從省會廣州出發,經澳門中轉到世界各國的國際貿易航綫。

  1.廣州一澳門一果阿一歐洲航綫。

  自從葡萄牙人於1533年(嘉靖三十二年)進入和以後租居澳門後,他們就利用明朝政府允準廣東市舶司開放海外貿易的政策,開展對廣東的貿易,從1578年(萬曆六年)始,得廣東地方政府批準於每年春夏季到廣州海珠島(今長堤廣州市少年兒童圖書館處)參加爲期數周的定期市(交易會)貿易,直接向廣東和中國商人購買生絲、絲織品、瓷器等商品,從廣州啓航,經澳門出海,西行横過印度西海岸的果阿,然後按唐、宋原來的老航綫到歐洲外;還可以從廣州起航後,經南海到巴達維亞(今雅加達)横渡印度洋到好望角,再沿大西洋非洲沿岸北上扺裏斯本,全程長達11890海里。

  2.廣州—澳門—馬尼拉—中美洲航綫。

  1571年西班牙侵佔菲律賓之後,於萬曆三年(1575)開闢了自廣州起航經澳門出海,到馬尼拉中轉直至拉丁美洲墨西哥的阿卡普爾科(Acapulco)和秘魯的利馬(Lima)以及巴西巴伊亞(Bahia)的航綫。

  到了萬曆十二年(1583),西班牙允準葡萄牙商人和中國商人自澳門到馬尼拉貿易合法化。這樣,一條世界上最長的大三角貿易航綫得以形成。

  3.廣州一澳門一長崎航綫。

  自從葡萄牙人進入和租居澳門後,澳門成爲廣東到日本長崎貿易的中轉港,廣州一澳門一長崎貿易航綫十分繁忙。每年六至八月,船隊自長崎出海,經馬六甲駛來澳門,在澳門停留至十一、十二月,一方面等候西南季風,同時,更重要的是等候從廣州購買的絲貨、瓷器等貨物。然後於次年六至八月初,載貨駛回日本長崎,完成交易後於十月或十一月初,乘東北季風返航澳門,在澳門卸下銀子,購買從廣州運來的絲貨,又返航日本,進行新一輪的貿易。

  4.廣州—澳門—望加錫—帝汶航綫。

  這條航綫是廣東與東南亞國家貿易的老航綫,但到了萬曆年間(1573~1620),廣東與東南亞地區貿易關係進一步鞏固。首先是澳門商船定期到帝汶島收購檀香木,然後運經澳門入廣州,再到珠江流域各省和至中國内地貿易。 

  5.廣州—澳門—北美洲航綫。

  1783年冬天,曾任美國大陸會議最高財政監督官的羅伯特·摩裏斯(Robert Morris)和以丹涅爾·巴駕(Daniel Paker)爲首的一群紐約商人,合資購置一艘360噸的木制帆船。爲了取悦中國人,他們將該船定名爲“中國皇后”(The Empress of China,以下簡稱皇后號)號,投資12萬美元,裝載了大量的花旗參,首航廣東。皇后號於1784年2月22日從紐約啓航,繞過南非的好望角,跨越印度洋,於同年8月23日到達澳門,再溯珠江而上,28日到達廣州黄埔港,航程1.3萬多英里。美國商人將所載貨物順利出售,獲利3萬多美元,約爲投資的25%。同年12月28日,皇后號從廣州黄埔港出海返航,次年5月11日扺紐約。皇后號從廣州采購的絲綢、茶葉、瓷器等貨物深受美國人喜愛,很快被搶購一空。據説美國總統華盛頓(G. Washington)也購買了一批瓷器。皇后號首航成功轟動了美國社會,皇后號的貨物管理員山茂召(Major Samuel shaw)向美國外交部部長約翰·杰伊(Joha Jay)報告中國之行的經歷,受到國會歡迎。約翰·杰伊以國會的名義寫信對山茂召大加讚揚,認爲他對華通商的成功,使政府莫大欣慰。不久,山茂召被任命爲美國駐廣州領事,他任此職達九年之久,直至1794年第四次返航途中病故。皇后號是第一艘到達中國的美國商船,也是中美直接貿易的開始。

  1787年9月,美國船“哥倫比亞”號和“華盛頓女土”號從波士頓啓航,兩個月後到達位於大西洋的威德角群島(Cape Verdels.)。在群島上補充給養之後,船隻向西南繞過合恩角,再經諾特加灣的友誼海岬(Friendly Cove)。1789年7月離開西北海岸,途經夏威夷群島,前來廣州。在廣州賣掉毛皮,裝載中國貨回國,於1790年8月回到波士頓。這是美國船首次環球航行所開闢的航綫,時間至少需要三年。

  此後,美國的重要港口波士頓、沙倫、普羅淮登斯、紐約、費城等地的船隻也絡繹不絶地來到廣州貿易。

  6.廣州—澳門—大洋洲航綫。

  嘉慶二十四年(1819),新到中國的詹姆士·孖地臣,就從廣州經澳門向新南威爾士的杰克遜口岸(Port Jackson),放出一條第一次裝載茶葉的船隻——‘哈斯丁侯爵’(Marguis of Hasting)號。到1830年,當威廉·查頓的一個老船伴拉德(Ladd)船長在‘奥斯丁’(Austin)號三桅船上裝了茶葉和生絲駛往賀伯特城(Hobart Town)和悉尼(Sydney)。這樣廣州到大洋洲的航綫開通了。

  7.廣州—澳門—俄羅斯航綫。

  沙皇於1803年(嘉慶八年)五月,組織了以克魯任斯泰倫爲指揮官,率領商船“希望”號和“涅瓦”號作環球航行。這兩艘商船從俄國的克隆斯達港啓航,横越大西洋,繞過南美洲南端的合恩角,進入太平洋,然後朝西北方向航行,扺達夏威夷群島,再横渡太平洋,於1805(嘉慶十年)十一月扺達廣州,把價值19萬西班牙銀元的毛皮在廣州銷售,又在廣東買進價值11萬西班牙銀元的茶葉等中國貨物,於1806年2月7日離開廣州黄埔港返航。

  從上述可見,自嘉靖三十二年(1553)至嘉慶十年(1805)的252年間,中國開通了自廣州經澳門到世界各主要國家的貿易航綫後,一個貿易全球化的局面形成了,爲珠江流域成爲中西文化交流樞紐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注 釋:

  〔1〕 世界銀行:《中國: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主要報告》第7頁,1981年7月版。

  〔2〕戴逸:《論康雍干盛世》,2003年2月23日,北京圖書館舉辦的“省部級領導幹部歷史文化講座”的講稿。

  〔3〕Angus Maddisen,Chines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DECD Development,Paris,1998.

  〔4〕保羅·肯尼迪著、蔣葆英譯:《大國的興衰》第4頁,中國經濟出版社1989年版。

  〔5〕考太蘇:《皮萊斯的遠東概覽》第1卷,《序言》。

  〔6〕Robert Park,These form the Land Of Sinim:Essays On Chinese Question,P.61.

  〔7〕Geo Philips,Early Spanish with Chang Cheow,《南洋問題資料譯叢》,1957年第4期。

  〔8〕《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119頁,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9〕《福建巡撫常賫奏摺》,《文獻叢輯》第176輯。

  〔10〕 莊國土:《16—18世紀白銀流入中國數量估算》,《中國錢幣》,1995年第3期。

  〔11〕R·C·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Annal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1555—1640,Lisboa,1963.P.47、61、64、128、138、144、147、153、157、164、169。

  〔12〕貢德·弗蘭克(Andrew Gunder Frank)著,劉北成譯:《白銀資本——重現經濟全球化中的東方》(Reoriem,Global Economy in the Asian Age).中央編譯局2000年版。

  〔1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04頁,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14〕《明太祖實録》卷七十,洪武四年十二月丙戌。

  〔15〕《明太祖實録》卷一三九,洪武十四年十月己巳。

  〔16〕《明太祖實録》卷二O五,洪武二十三年十月乙酉。

  〔17〕《明太祖實録》卷二五二,洪武三十年四月乙酉。

  〔18〕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卷一二0,《海外諸番·入貢互市》。

  〔19〕郭棐:《萬曆廣東通誌》卷六十九,《澳門》;Gaspar da Cruz,Tractado em se cotam muito par esteco par as cousas de China,co suas particularidades e assi do Reino de Ormuz,Evora,Cap23,1569.

  〔20〕胡宗憲:《籌海圖編》卷二,《倭奴朝貢事略》。

  〔21〕《明史》卷七十五,《職官四》。

  〔22〕《明史》卷三二五,《外國六》。

  〔23〕申良翰:《康熙香山縣誌》卷一。

  〔24〕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卷一二零,《海外諸番·入貢互市》。

  〔25〕胡宗憲:《籌海圖編》卷十二。

  〔26〕謝清高撰、馮承鈞校釋:《海録》卷上;參閲J. K. Fairbank: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the opening of Treatyports P. 47, 1951.

  〔27〕《利瑪竇中國札記》上册,第149頁,中華書局1990年版。

  〔28〕《光緒大清會典》卷六九二,《兵部》,《緑營處分例》,《海禁一》。

  〔29〕夏琳:《閩海紀要》上卷,《遷界徙沿海居民於内地》。

  〔30〕《清朝文獻通考》卷三三,《市糴》。

  〔31〕對4個海關設置的地點,有多種説法,本書采納陳高華、吴泰、郭鬆義:《海上絲綢之路》第135頁的説法,海洋出版社1991年版。

  〔32〕《軍機處上諭檔》,見《清宫廣州十三行檔案精選》第107頁,廣東經濟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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