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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明清以來的粤澳關係
(一)粤澳政治關係
一、明清時期的粤澳政治關係
1.廣東政府對澳門的管治。
澳門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據1972年7月至1995年1月澳門政府邀請香港考古學會和香港中文大學考古藝術研究中心以及澳門大學的考古學專家對路環島的竹灣、黑沙、黑沙北、路環村和九澳村等五個地段進行考古發掘,並對發掘出來的夾砂陶、彩陶、白陶、印紋陶、有肩石石奔、水晶、石英環等文物進行碳14、土陶片熱解釋光斷代法等多學科的考古分析,證明澳門地區的史前文化與珠江三角洲的珠海、中山等鄰近地區的史前文化同屬一個區域文化圈。而在古代,澳門屬百越地,秦始皇統一嶺南後,澳門隸屬南海郡番禺縣一部分。晋代屬新會郡,隋朝屬南海縣;唐代屬東莞縣;到了南宋紹興二十二年(1152),從南海、番禺、新會和東莞4縣劃出海濱一部分地區建置香山縣後,澳門一直是隸屬於香山縣的一個海邊小魚村。
葡萄牙人自嘉靖三十二年(1553)進入和租居澳門之後,即以澳門爲基地,大力開展同中國以及東西方國家的國際貿易,贏取巨利。於是,大批葡萄牙人簇擁而來,並不斷擴建房宅,甚至增加軍事設施,建立教堂等。他們還走私米糧、火藥,甚至販賣人口,又經常唆使黑奴到提調司無理取鬧。因此引起中國人民的不滿和朝野仕宦的憂慮,紛紛向明朝皇帝上疏,提出對付葡萄牙人的各種方針,請求皇帝“早爲萬全之慮”,予以裁奪和實施,以保國家領土主權之完整。
第一,南海縣人、福建巡撫龐尚鵬於嘉靖四十三年(1564)提出令葡萄牙人離開澳門,到“往年舊澳(浪白澳),照常貿易”的方針。〔1〕
第二,廣東總兵俞大猷和番禺舉人盧廷龍等人於嘉靖四十四年(1565)在《論商夷不得恃功恣横疏》中提出:“請盡逐澳中諸番,出居浪白外海,還我濠鏡故地”的方針。
第三,兩廣總督張鳴岡和霍與瑕等人在《廣東海防輯覽》中提出:允許葡萄牙人在澳門居住和貿易,但應“建城設官而縣治之”,是上策;而“譴之出境,謝絶其來”是中策;“激其變而剿之”是下策。
明萬曆四十二年(1614),明廷决定采納霍與瑕和張鳴岡提出的方針,對居澳葡萄牙人建城設官加强管治。從此,澳門成爲中國歷史上一個由中國政府行使主權和直接管治、葡萄牙人得以租居貿易的“特殊地區”,直到清光緒十三年(1887)。明朝政府在確定准許葡萄牙人租居澳門貿易、建城設官管治的方針之後,即在澳門設置行使主權的機構進行管治。
第一,行政方面,明朝政府决定由香山縣主管澳門。但因澳門是港口城市,所以又受廣東海道副使(官階正四品)管轄,設提調司和任命提調、備倭和巡輯等守澳官。爲加强對澳門的管理,萬曆元年(1573)設立廣州府海防同知於雍陌,負責稽查澳門水陸兩路貿易,協助市舶提舉司管理澳門的税收等。到了清雍正八年(1730),因澳門“距縣遼遠,改爲分防澳門縣丞”管理澳門民夷事務。按清代官制,縣丞是知縣的副職(副縣長,官階七品),説明清朝政府管理澳門的機構屬於副縣級,而且從雍正九年起至光緒三十二年(1731—1906),任命朱念高、顧嵩、黄冤、廖鵬飛等57任縣丞對澳門行使主權。分防澳門縣丞衙門初設在前山寨共12年。至干隆八年(1743),“移縣丞駐望厦村”,後又移至葡人租居地内的佐堂欄尾(今草堆街與盧石塘之間)。同年,清政府又增設同知管理澳門,將肇慶府同知移至前山寨,名曰“廣州府海防同知”,又稱“澳門海防軍民同知”。按清代官制,同知是知府的副職(官階正五品),屬於清廷批準的省一級政府管理比較重要地區的派出機關。從干隆九年至宣統二年(1744—1910年),由清政府任命印光任、張薰、張汝霖、王朝俊、夏錫疇等64任同知對澳門行使主權。清政府設置了從保甲、縣丞、同知至巡撫、總督一整套行政機構對澳門行使主權,並實行有效的管理。
首先,向葡萄牙人征收地租。自萬曆元年(1573)葡萄牙租居澳門後,明政府每年向葡萄牙人征收地租銀500兩,清朝又另加“火耗銀十五兩”,共515兩,〔2〕每年冬至前後,由香山縣派書差前往征收,直到道光二十九年(1849)澳門總督亞瑪勒(Joao Ferreira do Amaral)非法抗拒交納地租銀爲止,共275年。美國人馬士著《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載:“葡萄牙人一直向香山縣完納地租,這正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完全承認。”明清政府還嚴格規定,葡萄牙人不得在澳門買賣土地;未經中國政府批準,不得在澳門建造、改建和擴建房屋。並在《澳夷善後事宜條議》第七款規定:如若“於舊有之外添建一椽一石,違者以違制律論罰,房屋、廟宇仍行毁拆,變價入官”。萬曆四十八年(1620),葡萄牙人藉口防禦荷蘭人襲擊澳門,在青洲建造房屋和防禦工事,兩廣總督陳邦瞻和廣東巡撫王尊德於天啓元年(1621)初,派布政使司參政“馮從龍等毁其所築青洲城,番亦不敢拒”。嘉慶十三年(1808),兩廣總督百齡也强令葡萄牙人停止非法建築房屋。
其次,把租居澳門的葡萄牙人的活動置於明清政府的管轄之下。明清政府對葡人發號施令,制定各種法令、章程和條例,要求葡人切實嚴格遵守。如萬曆三十四年(1606),香山縣知縣蔡善繼制定的《制澳十則》,四十二年(1614),海道副使俞安性發佈的《澳夷禁約五事》;清干隆八年(1743)首任澳門海防軍民同知印光任發佈的《管理澳夷章程》、十三年(1748)同知張汝霖發佈的《澳夷善後事宜條議》、十五年(1750)署理香山縣事張甄陶制定的《制澳三策》、二十四年(1759)兩廣總督李侍堯制定的《防夷五事》和《禁例九條》,道光十一年(1831)兩廣總督盧坤修訂的《防範澳夷章程》、十九年(1839)欽差大臣林則徐發佈的《傳諭澳夷將夷船棧鴉片呈繳》和《傳諭西洋夷目嚴拒英夷》等。爲了使這些禁令、章程和條例能够落實到葡萄牙租居地,萬曆十一年(1583),明政府給租居澳門的葡萄牙市政議會民政長官授予“夷目”的職衔,或稱“外國人的總管”,作爲中國政府管理澳門葡萄牙人事務的官吏。“夷目”向明清政府負責,遇事要到議事亭向守澳官請示報告;中國官員也經常在此召見“夷目”訓示。同時,爲了監督、檢查澳門民夷事務,明清政府的官員還經常到澳門巡視,瞭解情况,傳諭政令。據統計,自萬曆四十一年至光緒十三年(1613—1887),先後到澳門巡視的有廣東海道副使俞安性、香山縣令但啓元、兩廣總督福康安、吴熊光、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欽差大臣林則徐等24人。他們均受到澳葡當局的隆重接待。這就説明,中國官員擁有對澳門葡萄牙人租居澳門的嚴密的控制權。
第二,在軍事方面,明政府令廣州海防同知“設參將於中路雍陌營”,對澳門進行軍事管理,並於“天啓元年改設參將於前山寨……終明之世無他虞”。按明朝武官制度,參將官階屬三品武官。清承明制,在前山寨仍設參將把守。康熙三年(1664),進一步加强管理,並將前往澳門的副將的官階昇爲二品,下設“左右營都司僉書、守備,其千總、把總如故,其關兵二千名”。又於萬曆二年(1574)在蓮花莖外建立關閘,設把總1名,領防員60名把守,防範葡萄牙人,並規定關閘每月啓閉6次,讓葡萄牙人前來關閘購買糧食或副食品,並檢查其是否夾帶違禁貨物。清政府仍設參將把守前山寨,並增加兵力至2000人,實行“官軍環海守”的戰略防禦。因此,19世紀初至40年代,盡管有荷蘭、西班牙、英國等西方殖民國家多次侵奪澳門,但都被把守澳門的中國軍隊擊敗,保衛了澳門的領土主權。所以馬士在《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一書中説:“中國人是不會錯過表示他們是這塊土地的主人的機會。他們在軍事方面是最高的,例如1808年保衛本港以反對英國人,並在該市範圍内握有征税權。”
第三,在司法方面,明清時期由香山縣負責在澳門行使司法主權。《大明律》規定:“凡化外人犯罪者,並依律擬斷。”清朝於干隆十三年(1748)規定:“嗣後如遇民夷重案,仍須按律究擬,庶幾夷人畏罪奉法,不敢恣横滋事,地方得以寧謐。”所以,凡是葡萄牙人和其他外國人在澳門涉及與中國人有關的犯罪,中國官員均堅持行使對犯人的定罪、復審、監督、執行治罪等司法主權。例如干隆二十八年(1763),英國人斯瓊特在澳門打死一名華人,葡萄牙自治法庭判其無罪釋放。清政府聞訊後,責成澳葡當局將罪犯交由中國政府審理,並警告“如不獻之出,必毁澳門一邑”。最後由中國政府依法判處斯瓊特死刑。
第四,在海關方面,自嘉靖三十二年至康熙二十三年(1553—1684),由廣東市舶司委托香山縣負責管理,所謂“香山澳税隸市舶司,而稽查盤驗責於香山縣”。到了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政府在廣州設置粤海關之後,才由海關監督成克大於康熙二十七年(1688)到澳門設置正式的澳門海關,名曰“粤海關澳門關部行臺”,簡稱“澳門關部行臺”,地址在今關前街和關後街之間的地方。行臺下設大馬頭、關閘、娘媽閣、南灣4個税館,具體負責征收關税事宜。行臺官員和職員共27人,計“有旗員防禦一名,又有總書一名,櫃書一名,家人二名,巡役五名,水手十五名,火夫二名”。從干隆五十年至道光十七年(1785—1837),清政府委派黑達式、斡章阿、侯學詩、徐懷懋等44任旗員防禦到澳門關部行臺管理澳門海關事務。明清政府規定:凡是葡萄牙等外國商船進入澳門貿易和居留,必須持有明清政府發給的部票(入港許可证)。同時,“番商私賫貨物至者,守澳官驗實,申海道聞於撫按衙門,始放入澳,侯季官封籍,抽其十之二,乃聽貿易焉”。〔3〕清代仍按明代抽丈之制向葡萄牙等外國商船征收關税,並將外國商船分爲西洋船9等和東洋船4等,按等征收船鈔。
自嘉靖三十二年(1553)至道光二十九年(1849)的296年間,中國政府一直是對澳門的土地、軍事、司法、行政、海關等全方位行使主權的,管理是得體的。當時,澳葡當局和葡萄牙人士也是承認中國政府對澳門擁有主權,自認是租居澳門的臣民和服從管理的。干隆四十一年(1776),澳門主教基馬良士向葡萄牙的海外委員會寫信時,也承認:“中國皇帝有全權,而我們則無能爲力。他是澳門的直接主人,收取地租;而我們只有使用權。”19世紀30年代,在澳門居住達22年之久的瑞典歷史學家龍思泰(Anders Ljungstedt)在其著《早期澳門史》中也説:
“盡管葡萄牙人佔有澳門幾乎達三個世紀之久,他們從未獲得澳門的主權”。
“葡萄牙人無權處理澳門,他們只是當地的租賃者,或者説更像是臣屬”。〔4〕
2.廣東人民反對葡萄牙破壞澳門主權的鬥争。
鴉片戰争後,葡萄牙人眼看英國通過簽訂《南京條約》割得香港,和其他西方列强紛紛在中國奪得權益的情况下,便不甘示弱,附之驥尾,利用其長期賃居澳門的有利條件,趁火打劫,不斷侵奪澳門的領土主權。道光二十三年(1843),澳督邊度(Adriao Acacio da Silveira Pinto)照會清朝政府,提出免除澳門地租、派軍隊進駐澳門等七條無理要求,廣東政府派出黄思彤等官員到澳門交涉,並通知邊度等澳葡官吏到廣州談判。結果,廣東政府針鋒相對地作出了維護澳門主權的七項規定:
第一,澳門地租五百兩,“應飭照舊例輸納,未便請豁”。
第二,澳門三巴門圍墻以外至關閘一帶,向屬中國政府管轄,葡人仍不得逾越。
第三,澳門在貿易上一向從屬於廣州,不得讓别國商船直接來澳通商。
第四,五口通商,允許澳門的商税酌减三成。
第五,澳門船隻可以到五口通商。
第六,葡萄牙人在澳門修理房屋和船隻可以不必申請。
第七,内地貨物運銷澳門,種類和數量不限。
這些規定表明,在澳門與廣東内地通商貿易方面基本上滿足葡萄牙人的要求,但涉及澳門主權問題是不作任何讓步的。葡萄牙人不滿足於貿易,即於道光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一日(1845年11月20日)由葡萄牙女王瑪利亞二世(Dona Maria Ⅱ)擅自單方面宣佈澳門爲自由港,並任命海軍上校亞瑪勒(Joāo Ferreira Amaral)爲新任澳門總督。道光二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亞瑪勒到達澳門任總督後,就不斷製造事端,阻撓中國政府在澳門行使主權,把澳門海關和澳門縣丞驅逐回廣東内地。道光二十七年(1847),亞瑪勒悍然派軍隊驅逐和拘捕粤海關澳門關部行臺屬下的南灣税館的海關人員,宣佈没收南灣税館的房産公開拍賣。兩廣總督嚴厲指責亞瑪勒,他反而宣稱:過去葡人被看作中國的奴隸,現在必須撤除這個税口。
亞瑪勒還悍然封閉和摧毁澳門關部行臺。道光二十九年二月十一日(1849年3月5日),亞瑪勒發出布告,宣稱“不能容許一個外國機關繼續在澳門辦公”,勒令澳門海關自即日起不得再向葡萄牙等國的商船征收關税,限令澳門海關8天之内撤出澳門。亞瑪勒在給兩廣總督徐廣縉的照會中,公然提出“香港既不設關,澳門關口亦當仿照裁撤”,並要求在廣州派駐葡萄牙領事。徐廣縉對此提出抗議,拒絶其要求。亞瑪勒無視廣東政府的抗議,於二月十九日,率領數十名士兵封閉澳門關部行臺,推倒關前懸掛中國旗幟的旗杆,驅趕海關官吏、丁役,並搗毁竪立在市政廳入口處刻有《澳夷善後事宜條議》的石碑,封存行臺的大量財産。
在這種情况下,兩廣總督與粤海關監督基溥會商,决定“用商以制夷”的對策,將澳門關部行臺移至廣州黄埔長洲,在那裏另立碼頭。徐廣縉則命令留澳門行臺官員,携帶家眷、伙計自澳門遷往黄埔掛號口辦公。
亞瑪勒的侵略行徑,引起廣東人民的極端憤恨。有人在廣州城内張貼揭帖,懸賞斬取亞瑪勒首級。於是,龍田村的沈志亮與郭安、李保、張先、郭洪、周有、陳發等7人,於七月五日(8月22日)傍晚,埋伏於距離關閘300米處,伏擊於每天下午傍晚騎馬前往關閘巡視的亞瑪勒,並將他殺死。之後,沈志亮等人折回關閘返回廣州城向督撫自首。
事發之後,澳葡當局借亞瑪勒被殺事件,擴大事端,派軍曹米士基打率領的“敢死隊”36人襲擊關閘以北香山地區。同時搗毁駐澳門長達106年之久的香山縣丞署,驅逐縣丞汪政等官員。從此,香山縣丞遷回前山寨辦公。
道光二十九年(1849),亞瑪勒用武力破壞中國政府在澳門行使主權後,葡萄牙想方設法同清政府簽訂一個條約,從而使他們佔據澳門合法化。光緒十二年(1886),清政府爲解决鴉片税厘並征問題,派江海關道臺邵友濂和海關總税務司英人赫德(Robert Hart)去香港與英國及葡萄牙政府談判,並由赫德代表中方擅自於七月十一日(8月10日)達成了《擬議條約》和《續訂洋藥專條》協議,將葡萄牙“永遠駐紮管理澳門”、撤銷澳門周圍的關卡和佔領拱北等損害澳門主權的内容塞進條約和專條。後在赫德的蠱惑下,清政府同意派中國海關總署常駐倫敦辦事處秘書金登干(James Duncan Campbell)到裏斯本進行談判,並於光緒十三年三月二日(1887年3月26日)簽署《中葡會議草約》,“定準由中國堅準,葡國永駐管理澳門及屬澳之地”。在這一基礎上,葡萄牙政府於光緒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1887年7月13日)特命全權大使羅沙到北京與中國進行正式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談判,並於十月十七日(12月1日)由全權大臣奕劻和孫毓汶同羅沙簽訂了條約,正式承認“葡國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這條破壞中國政府對澳門行使主權的條款。
廣東地方政府和人民是堅决反對以上談判和條約簽訂的。首先,兩廣總督張之洞等是堅决反對香港《擬議條約》和《中葡會議草約》關於破壞澳門主權的條款和反對進行《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的談判和簽訂的。當葡國全權大使羅沙於五月二十三日(7月13日)到達北京的消息傳至廣東後,廣東巡撫吴大澂親自率領砲船5艘於五月二十六日(7月16日)對澳門、氹仔、路環等地進行實地查勘,並三次對澳葡總督高士達(Firmino Jose de Costa)面加詰問,説明澳門是租借地性質,表示要收回被亞瑪勒武力佔領之地。他回到廣州後,即與兩廣總督張之洞向清廷上奏,表示堅决反對談判和簽訂條約,指出:讓葡萄牙“永駐管理澳門”,實爲“肘腑之患,非持唇齒之憂”,後果不堪設想。但眼下“草約已定勢難中止”,於是又提出五條挽回敗局的補救辦法。特别是要嚴正聲明:“澳門仍係中國疆土,葡國不能轉讓他國”,和“陸界堅持以原舊有圍墻爲界”等。〔5〕張之洞、吴大澂等廣東官員還認爲,葡萄牙只不過是依仗英國等西方大國的力量對中國進行訛詐而已,其實其國力貧弱,並没有什麽力量與中國較量。只要我們停止供應澳門米糧,其立形困窘。因此,葡人不可能對中國造成威脅。在張之洞、吴大征等官員的激烈反對之下,清政府不敢貿然與葡萄牙簽訂條約,並就澳門地位的條款與羅沙再作交涉和争論,而且在總理衙門内這種意見占了上風,即中國大可不必因鴉片税厘並征一事而損失澳門主權。後來因赫德大耍他自己也承認是“連哄帶騙”的手段,清政府才否定了張之洞、吴大征等廣東官員的正確意見,而簽訂了《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簽訂後,葡萄牙殖民者利用澳門界址未定的機會,積極進行擴界活動,企圖使其“永駐管理澳門”的地區擴張到東起九洲洋,南至路環、横琴,西至灣仔、銀坑,北至前山寨的東西10多公里、南北約25公里的廣闊區域。
光緒十五年(1889),澳葡當局派人到關閘以外地區安置路燈,阻止中國政府在北山嶺砲臺和汛房駐紮軍隊,遭到兩廣總督張之洞的堅决反對。
光緒十六年(1890),澳葡當局在青洲島强行修築馬路,迫使中國海軍移駐前山寨,又將青洲出租給英國開辦水泥廠,每年獲取租金1200兩。接着又强行在氹仔、路環兩島修築砲臺,建造兵房,派葡軍駐守,並無理征收房産税和船税。
光緒二十四年(1898),澳葡當局在望厦村向當地村民勒收房産税。
光緒二十六年(1900),香山縣知縣劉盛芳乘船經過灣仔海面,遭到澳葡當局强行扣留。
光緒二十八年(1902),葡萄牙公使白郎谷(Josē Azev Caste Branco)照會清政府,以疏浚河道爲藉口,要求將大小横琴島劃爲澳門屬地加以管理。
光緒三十一年(1905),澳葡當局平毁塔石等村村民的墳墓。
光緒三十三年(1907),澳葡當局藉口增開馬路,焚燒龍田村村民房屋30多所。同年,澳葡當局派兵侵擾灣仔和銀坑,向當地村民、漁民、草油廠和醫院勒收捐税等。
澳葡當局的一系列擴張活動,激起了廣東人民和廣東官員的强烈憤慨和反對。當光緒十五年(1889)澳葡當局派人到關閘以外地區安置路燈時,兩廣總督張之洞立即致電清朝政府,要求嚴辭斥責,令其撤銷。清政府接受張之洞的意見,向澳葡當局照會:“關閘以北非澳境,我可建屋,彼不應設燈。”〔6〕並令香山縣丞自前山返回關閘以南駐蹕,管理澳門事務。光緒三十四年(1908),當澳葡當局在九澳山築兵房、修馬路並丈量土地時,兩廣總督張人駿嚴辭斥責,令其停止活動。
鑒於澳葡當局多年來不斷擴張管理澳門領土範圍的情况,廣東人民和清朝廣東地方政府的一些開明官吏,紛紛呼吁和咨請清政府早日和澳葡當局進行澳門劃界的談判。光緒三十三年(1907),當葡萄牙人侵擾灣仔時,護理兩廣總督張湘林即咨請外務部派員前來查勘澳門界址。同年底,廣州、香山、香港等地商民也紛紛請求清政府派員來澳門劃清界址。在清政府尚未對胡湘林等人的咨請作出積極决定時,突然發生“二辰丸案”,成爲中葡勘察界談判的轉折點。
光緒三十四年一月四日(1908年2月5日),一艘名爲“二辰丸”的日本商船私運槍砲彈藥進入澳門,在路環島附近的大瀝沙海面被清朝海關水師緝獲。由於罪證確鑿,日本船主不得不承認犯法,並表示願意受中國法律懲處。但日本政府却利用葡萄牙殖民者的擴張心理,與之串通一氣進行扺賴。一月十三日(2月14日),日本公使林權助向清政府外務部發出抗議照會時,硬説“二辰丸”商船在澳葡管轄的水域中航行,反誣告清政府越境截捕商船“舉動野蠻”、“顯示違約”,要求清政府即刻釋放該船。總税務司赫德也出面干預此事,要求中國政府承認此次誤扣之咎,釋放船隻,並鳴砲敬示日船或賠償業主。幾經交涉,昏庸無能的清政府竟然於二月四日照會日本公使表示道歉,並答應日本提出解决該案的五項要求:(1)立即放回“二辰丸”商船;(2)在放回“二辰丸”時,中國兵艦鳴砲示歉;(3)扣留的軍火由中國購買,貨價爲2.14萬日元;(4)處置對扣留“二辰丸”負有責任的官員;(5)賠償此事件所造成的損失。〔7〕
此消息傳到廣東,輿論嘩然。廣東民衆以至官紳掀起抗議示威和抑制日貨運動。這一運動很快得到上海、香港和廣西等地人民的響應,後來南洋華僑也加入。爲了防止澳葡當局再次製造事端,各地人民紛紛要求清政府派人與澳葡當局進行明確澳門界址的談判。在此情况下,清政府指派駐法國公使劉式訓前往裏斯本同葡萄牙商討“永駐管理澳門以及澳屬之地”的劃界問題。雙方達成協議,决定派人到澳門勘查劃界。
宣統元年(1909)初,清政府指派曾任中法雲南交涉使的高而謙爲澳門勘界大臣,葡萄牙派馬查多爲勘界專員,在香港進行勘界談判。對於這場即將舉行的談判,廣東民衆極爲關注。在清政府“預備立憲”後成立的廣東自治會積極開展有關澳門界務的討論,還“布告中外,合力支持”,爲政府作後盾。香山縣各界代表300多人於是年二月十七日(3月8日)爲澳門勘界一事在北山鄉集會,組織成立了“香山縣勘界維持會”。接着,全省各界人士在廣州成立“廣東勘界維持總會”,又在香港等地成立分會。在“研究國際法理,搜集界務證據”之後,廣東自治會和勘界維持總會屢次集會討論,並一致决議:澳門界址陸上應以舊圍墻爲限,水界應全爲中國所有,並表示對這一界綫將“抗死力争”。
宣統元年五月二十八日(1909年7月15日),高而謙和馬查多在香港開始勘界談判。談判伊始,馬查多漫天要價,提出五項索取條款,聲稱澳門界址應該是: (1)自澳門半島之媽祖閣直至關閘;(2)自關閘至北山嶺一帶爲局外地;(3)内河流域即水界内港;(4)對面山、青洲、氹仔、路環、大小横琴、舵尾等處及附近一切小島;(5)附近一切小島之水界。按此條款,澳葡管理澳門的面積要比原租居地擴大30倍左右。
清政府對馬查多的索取條款不敢針鋒相對鬥争,反而準備以讓步謀求妥協。外務部主張:查明葡人的租界作爲澳門本土;原租界圍墻外已被佔領的地區劃爲屬地;至於澳門附近島嶼,不論是否已被佔領,一概極力駁拒,並不許葡人在澳門附近劃定水界。至於葡人在氹仔、路環兩處所建的砲臺,則計劃在澳門半島上覓地扺换,收回砲臺。〔8〕這些意見傳達到高而謙處時,他又擅自作了修改,變爲允許澳葡在氹仔、路環已占地居留,而不作屬地。盡管如此妥協,馬查多也不滿足。因而使劃界交涉談判一開始就陷入僵局。
於是澳葡采取武力威脅,並在外交上施加壓力。首先,他們增派澳門駐兵300人,並增派軍艦,不時侵擾附近各島嶼,甚至勒令望厦村村民一周内拆除全部民房。其次,葡萄牙外交部宣稱,如果中國政府不滿足馬查多索地條款要求,則將澳門劃界問題提交海牙國際法庭“公斷”。並威脅清政府,如不妥協,又拒絶接受“公斷”,即將澳門送給其他大國,而向中國宣戰。葡萄牙還企圖利用英國的勢力壓服清政府。七月(8月)間,英國公使公然出面干涉中葡勘界談判,對清政府宣稱:中國如不接受葡萄牙的所有要求,則將澳門交由海牙國際法庭“公斷”。
清政府面對葡、英的威脅,步步退讓。高而謙向馬查多提出,中國願意“割棄澳門半島(由媽閣廟至關閘),以及青洲、氹仔、路環等地;附近内河和海面由中葡共管”。但葡方根本不以此而滿足,仍然堅持索取對面山的大小横琴島和全澳門水界。
葡萄牙的無理索取和清政府的屈膝妥協,激起了廣東人民的愛國義憤。各地勘界維持會紛紛集會,發佈抗議文電,憤怒聲討葡萄牙的侵略行徑。特别是香山縣勘界維持會於七月十日(8月25日)舉行特别會議,通過“聯辦九十八公民團章程”,宣佈成立民團,舉辦聯鄉團防,决心拿起武器保衛澳門的領土完整和主權。人民的奮起鬥争抑止了清朝政府勘界交涉談判中的妥協退讓趨勢。特别是兩廣總督袁樹勛向外務部提呈力主順應民情的報告後,清政府不得不表示“下係輿情”,命令高而謙在談判中駁拒澳葡當局的無理要求,並提出將談判地點移至廣州,“籍示粤民團結,不肯棄地之意”。在十月二日(11月14日)舉行的第9次談判會議上,馬查多眼見一切訛詐手段難以得逞,便“拂袖而去”,單方面破壞了這次歷時4個多月共達9次的澳門勘界談判。澳門的劃界問題就此擱置下來,成爲懸案。
3.鄭觀應、康有爲和孫中山在澳門的活動。
光緒十三年(1887)後,因澳門是“中國領土、葡國管理”的特殊地區,而成爲資産階級改良派和革命派得以方便進行活動的場所。最早到澳門活動的改良派是家居香山縣雍陌鄉的鄭觀應。因爲雍陌鄉與澳門近在咫尺,所以鄭觀應自幼就經常出入澳門,對澳門耳濡目染,甚爲熟悉。早在19世紀60—70年代,他撰寫了《澳門猪仔論》、《澳門窩匪論》等多篇文章,揭露澳門社會的積弊。到了光緒十二年至十七年(1886—1891),他在内地失意後,到澳門賦閒長住,將《易言》一書擴寫,輯著成《盛世危言》一書。此書以富强救國爲主題,風靡一時,對維新變法運動産生了深刻的影響。
光緒二十一年(1895)甲午戰争後,廣東的封建頑固勢力十分强大,使得改良派很難開展活動。經改良派人士劉楨麟與富有愛國主義思想的澳門巨商何廷光(順德人)聯絡後,改良派領袖康有爲於光緒二十二年(1896)十月到澳門活動。康有爲主張的維新變法思想深受何廷光等愛國人士的贊同和支持。於是,康有爲决定以澳門作爲改良派在華南活動的基地,並請其弟康廣仁和他的學生徐勤留守澳門,與何廷光籌辦宣傳變法的報紙,鼓吹維新變法。何廷光利用自己在澳門的聲望,很快籌得辦報股金1萬元。股東們希望當時暢銷全國的上海《時務報》主編、康有爲的學生樑啓超兼任報紙主編。時樑啓超適回廣東探親,故應邀來到澳門,一起籌備辦報事宜。最後决定報名爲《知新報》,由何廷光、康廣仁任總理,樑啓超、徐勤、吴恒煒、劉楨麟等8人爲撰稿者,由一些中外人士包括康有爲的女兒康同薇等任各國新聞翻譯。報社社址設在大井頭4號,於光緒二十三年(1897)一月二十一日正式出版了《知新報》創刊號。開始時爲5天出版一期,自第20期起,改爲每10天一期。由於報紙的内容豐富、新穎,並有相當篇幅介紹國外的科學技術和時事政治,故報紙發行量相當大,暢銷全國各地,並遠銷日本、越南、新加坡、美國等國家。同當時上海的《時務報》、天津的《國聞報》齊名,成爲全國以至海外華僑主張變法改良的人們最重視的三大報紙之一,在中國近代報業史上佔有相當的地位,可惜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就停刊了。康有爲、樑啓超等改良派在澳門活動和宣傳維新變法思想,對澳門居民産生了强烈的影響。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春天,當樑啓超、譚嗣同等人在上海成立“不纏足會”後,何廷光、吴節微、張壽波等人立即在澳門響應,建立“澳門不纏足會”,制訂容易實行的《澳門不纏足會章程》。經過宣傳和倡儀,幾個月内澳門各界就有100多人先後入會。光緒二十六年(1900),改良派又發起組織“戒鴉片煙會澳門分會”,號召人們戒斷烟癮。經過宣傳和組織,加入“戒鴉片煙會”的各界人士達到30多人。由此可見,當時的澳門與上海、湖南等地一樣,已經成爲全國維新變法空氣最濃烈、改良活動最活躍的地區之一。
維新變法失敗之後,《知新報》總理康廣仁等六君子被殺害,其他改良派人物也受到慈禧太后等封建頑固派的追查。在這種形勢下,澳門又成爲改良派及其家屬的避難之所。何廷光率先將康有爲的父親接到澳門居住,接着是樑啓超的妻兒相繼來澳門躲避。澳門仍不失爲改良派活動的基地。《知新報》堅持出版,爲提防北京封建頑固派之迫害,該報於光緒二十四年十月(1898年11月),改請葡萄牙人弗郎西斯科·飛南第(Francisco Hermenegildo)爲經理,報上發表改良觀點的文章也不署作者真名。該報不時發表康有爲、陳寶箴等人在變法期間的一系列奏摺,不斷宣傳改良派的變法主張。年底,樑啓超等人在日本横濱創辦《清議報》,繼續宣傳維新變法,猛烈攻擊封建頑固派。澳門《知新報》館代印和代銷《清議報》及該報出版的《光緒聖德記》一書,爲光緒皇帝歌功頌德。光緒二十五年(1899)六月,康有爲在加拿大創辦“保救大清皇帝會”,簡稱“保皇會”,並將澳門的《知新報》和横濱的《清議報》定爲保皇會會報。澳門也迅速組織了保皇分會,由何廷光任分會長。康有爲鑒於澳門是近代中國内地通往海外的通道,又有改良派勢力,於是决定將保皇會的總會設在澳門,請海外華僑將捐給保皇會的款項匯到澳門《知新報》館。何廷光也在澳門積極籌款支持保皇總會。這麽一來,從光緒二十五年(1899)下半年開始,澳門又成爲保皇會的基地,韓文舉、王鏡如、歐榘甲等人紛紛趕到澳門活動。
到了光緒二十六年(1900)初,有傳言説慈禧太后準備以光緒皇帝病重爲幌子廢黜其帝位。澳門保皇總會聞訊大爲震驚,一方面在《知新報》發表文章大造保皇輿論,另一方面在澳門舉辦慶祝光緒皇帝30壽辰慶典,以示抗拒。同時,保皇總會决定起兵勤王,發動武裝鬥争。澳門保皇總會策動的廣東義軍是勤王之師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不僅要對此次武裝勤王負全責,而且負有直接在廣東發難的任務。爲此,康有爲派了得力干將徐勤到澳門負責發動工作,並在廣東一些地方進行起事布置。當年五月(6月)康有爲、樑啓超已籌劃攻克廣州後應當實施的具體措施,並設想以澳門保皇總會發揮起事時“中央政府”的職能。後因部署失密、經費不足諸原因,徐勤等人並未能按時起義。七月(8月)下旬,自立軍起義失敗,他們只好取消在廣東發動起義的計劃。此後,澳門保皇總會的活動走向低潮。光緒二十七年(1901)初,《知新報》終於自動停刊。又因何廷光家産破落,使保皇總會失去經濟依託,只好撤離澳門,遷往香港。雖然如此,保皇派在澳門仍然保持着相當大的影響,特别是康有爲的兩個學生陳子褒、陳子韶,利用他們在荷蘭園正街創辦的子褒學塾和子韶學塾宣傳改良思想。光緒三十一年(1905),立憲運動興起後,澳門保皇會會員又爲君主立憲摇旗呐喊,大造聲勢。其中回家守祭的鄭觀應編輯整理了《盛世危言後編》文集,爲君主立憲做了不少宣傳工作。足見直到辛亥革命前夕,澳門仍是資産階級改良派進行活動的重要陣地。
偉大的愛國主義者、近代民族民主革命先驅孫中山也利用澳門這一特殊地區進行革命活動。孫中山的家鄉是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市、珠海市)翠亨村,距離澳門只有18.5公里。孫中山的父親孫達成早年就在澳門醫院街(今伯多禄局長街)的一間鞋鋪當鞋匠,於同治五年(1866)重回翠亨村務農。
光緒四年四月(1878年5月),年僅12歲的孫中山隨母親取道澳門前往檀香山去探望胞兄孫眉。當孫中山首次漫步澳門的大街小巷時,目睹西方圓拱形的建築、尖塔高聳的教堂、拉黄包車沿街奔跑的苦力,以及熙攘人群中的葡萄牙人、印度人等,還有濠江内港停泊的木帆船等,無不感到新奇。後來他到檀香山,更是大開眼界,“始見輪舟之奇,滄海之闊,自是慕西學之心,窮天地之想。”
光緒十八年(1892),孫中山以“最優异”的總成績畢業於香港雅麗西醫書院,即應澳門鏡湖醫院之聘,擔任義務醫席,成爲澳門第一位華人西醫生,也是鏡湖醫院設置西醫的開端。在這期間,孫中山兩次向鏡湖醫院借銀3168兩,在草堆街84號開設中西藥局,自己掛牌行醫,仍兼鏡湖醫院的義務醫席。中西藥局出售西藥,所賺作爲支付鏡湖醫院的借款利息。當時中西藥局出售的發冷丸、癬皮膚水、止牙痛水、拔毒生肌膏等藥品,甚受澳門居民歡迎,因而生意興隆。孫中山醫術高明,尤擅長外科和治療肺結核病。葡籍醫生眼見孫中山醫術高超,營業日盛,非常嫉妒,極力進行排擠。他們以在澳門行醫需要葡萄牙醫學畢業文憑爲藉口,禁止孫中山爲葡萄牙人治病,不準各藥房爲他的處方配藥。在這種形勢下,孫中山只好於光緒十九年(1893)春遷居廣州。孫中山在澳門期間曾在澳門報紙上發表了《致鄭藻如書》,這是他於光緒十六年(1890)寫給香山縣籍的退職官吏鄭藻如的一封信。鄭是香山縣濠頭村人,曾任清朝天津海關道臺並擔任過駐美國、西班牙、秘魯等國公使,光緒十二年(1886)病休退職回鄉,以通時事“著稱”。孫中山在這封信内呼吁傚法西方,改革社會,興辦農業,禁絶鴉片,普及教育,並建議在香山縣先實行,然後推廣全國。
與此同時,孫中山在澳門積極宣傳在中國進行社會改革的必要性。在他的朋友、土生葡人印刷商弗郎西斯科·飛南第創辦的《鏡海叢報》上撰寫《農學會序》等宣傳民主思想的文章,報導革命黨人的一些活動。《鏡海叢報》銷路甚好,暢銷香港、上海和廣東省内各地,甚至遠銷到海外華人社會,爲宣傳和鼓動中國近代民族民主革命起過不可磨滅的重要作用。孫中山等革命黨人利用澳門作爲秘密出入内地、進行革命活動的孔道。光緒二十一年九月(1895年10月),孫中山在廣州組織第一次武裝起義(即重九起義),但由於組織不善,内部步調不一,謀事保密不好而被清政府發覺,使起義未及發動就遭到失敗。九月十日(10月27日)晚,孫中山乘船逃出廣州,一路幾經艱難險阻,最後男扮女裝到達拱北,然後乘坐苦力抬的轎子進關閘,來到澳門下環街3號飛南第的家裏避難。鑒於清政府在廣州、澳門兩地均懸賞捉拿孫中山,飛南第四處活動,想方設法庇護孫中山,並陪同孫中山乘小船扺香港,然後從香港東渡日本。當時,同往日本的起義者還有陳少白、鄭士良等人。這是孫中山先生長期流亡海外生涯的開端。光緒二十八年(1902)底,興中會會員謝纘泰、李紀堂、洪全福等組織廣州起義也决定取道澳門前往。清政府覺察這種情况,曾派出密探來澳門“購綫跟緝”陳白沙等革命志士。同時,每當革命黨人在廣州采取重大行動,他們往往就封鎖廣州與澳門間的水陸交通,嚴格檢查開往澳門的輪船。史堅如即是在搭乘開往澳門的輪船時,在碼頭上被清兵逮捕和殺害的。
孫中山流亡日本後,於光緒三十一年七月(1905年8月)在東京成立同盟會,自任總理。旋即派馮自由、李自重在澳門、香港、廣州等地“聯絡同志”,發展同盟會組織。馮自由於光緒三十二年(1906)被委任爲香港同盟會分會會長,然後他又派阮亦周、劉思復、劉樾航等到澳門發展會員。劉、阮等在荷蘭園和隆街21號設立機關,對外稱“樂群書室”,積極開展宣傳工作。但劉樾航等活動幾個月之後,成效甚微,僅得數人入會,只好暫時停止在澳門的組織發展工作。宣統元年(1909),革命形勢好轉,同盟會再次在澳門活動。同盟會會員陳峰海、李醒魂、區大球、劉卓凡、王岐生等以推銷藥物等商品爲名,在來往港、澳的渡船上大力鼓吹民主革命思想。另一會員潘才華則在澳門開辦培基兩等小學堂,香港同盟會分會會長謝英伯等於每周六下午來校演説,鼓動革命,使該校不少學生加入革命隊伍。
宣統元年(1909)冬,澳門同盟會分會宣告成立,會長由謝英伯兼任,分會機關設在南灣街41號。此後,同盟會員就在澳門積極發展革命力量,進行各種革命活動。富商子弟盧怡若以紳商身份向澳葡當局申請立案,在白馬行街釣魚臺一座3層大樓内設立“濠鏡閲書報社”,一面向群衆借閲圖書,一面徵集社員,並在社員中秘密發展同盟會會員。培基學校學生古桂芳、馮秋雪、區韵棉、何國材、周樹勛、趙連城等7人首批入會。值得注意的是,在書報社成立的當天,曾舉行了二三百人參加的成立大會。革命黨人紛紛登臺演説,宣傳革命道理。培基學堂學生、同盟會女會員趙連城的演説慷慨激昂,鼓吹反清。〔9〕經過澳門同盟會分會不斷努力宣傳和活動,至辛亥革命前夕,澳門的民衆大多數傾向革命,無數熱血青年,包括改良派的堡壘子褒學塾中的不少學生,也紛紛加入同盟會分會。
辛亥革命前夕,革命黨人在全國各地組織武裝起義,澳門同盟會分會也策動香山起義。新任會長林君復和莫紀彭、何振、鄭仲超、鄭彼岸等人負責聯絡和策動駐守在前山的新軍和香山縣城的防營團練約2000多人。這支軍隊參加過宣統二年(1910)的廣州起義,軍官中不少人有革命思想,其中最激進者是營長任鶴年。經聯絡,澳門同盟會分會很快控制了這支軍隊。後來澳門同盟會分會進一步加緊準備,於九月十二日(11月2日)在小欖發動香山起義。九月十五日(11月5日),前山的新軍和縣城的團勇同時起義,當天光復縣城。香山起義成功,大大鼓舞了廣東革命黨人,加速了清朝封建統治在廣東的崩潰。之後,以前山新軍爲骨幹的香山起義軍改編爲“香軍”,進駐廣州西關,並編入北伐軍,進扺江蘇前綫。不少澳門同盟會分會的女盟員如許劍魂、陳秉卿、樑國體、嚴淑姬、樑荃芳、樑雪君等,也參加廣東女子北伐隊伍,經南京進扺徐州前綫作戰。
民國元年(1912)4月,孫中山辭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職務,出任全國鐵路督辦,從南京回廣東。5月,孫中山偕女兒等從香港扺達澳門,逗留3天,住在娱園(今盧廉若公園)的春草堂。在澳門,他會見中外各界人士,受到熱烈歡迎。他還接見老朋友飛南第一家,並分别與鏡湖醫院經理盧廉若和100多位中葡人士在娱園合影留念。他到鏡湖醫院故地重游,然後於5月27日離開澳門返回闊别17年之久的翠亨村故里。這是孫中山最後一次返回家鄉。
二、民國時期的粤澳政治關係
1.抗戰前的粤澳政治關係。
民國二年(1913),葡萄牙駐華公使符禮德(J·Bbatalka de Freitas)向中國政府提出劃定澳門界址問題,説:“惟此本國政府甚爲注意,亟欲從速了結。”〔10〕但是,由於葡方仍然堅持宣統元年(1909)香港劃界談判的擴界無理要求,所以尚未舉行正式談判就停止了。由於澳門界址不定,到了民國五年(1916)2月,澳葡擅自疏浚青洲以下至沙崗以上的河道;4月,葡艦進入灣仔,派兵上岸强租民房;12月,又越過關閘竪插旗杆並派工人越界挖泥。廣東省政府發現澳葡侵佔中國領土的行徑,由廣東省省長朱慶瀾於4月間,幾次上書國務院外交部,請求早日與葡萄牙舉行談判,速定澳門界址。但由於當時發生第一次世界大戰而躭擱下來。民國七年(1918),廣東政府發現澳葡又越過灣仔向中國船舶索繳牌費、驅逐魚船和填塞澳門附近航道等擴張行爲,於是由粤海關監督兼外交部特派廣東交涉員羅誠再次提出劃定澳門界址。但是由於此時國内處於軍閥混戰時代,外交部認爲無暇顧及而作罷。
民國八年(1919)9月,澳葡又利用澳門界址未定的機會,在青洲島堤岸附近疏浚河道,並築成一條長50丈、闊10丈的路面。廣東政府幾次向澳葡提出抗議,但澳葡置若罔聞,仍然我行我素,於是廣州軍政府於當年10月4日,“令廣東交涉員帶同測繪人員前往青洲地方,將現築之垣地方向、尺寸、四至形狀,詳細繪圖呈復,一面照會澳葡迅速停工”。〔11〕民國九年(1920)1月,派出“雷龍”號、“永豐”號等軍艦及2000名士兵,進駐九洲洋、前山,對澳葡當局實行監視,並勒令其停止擴界行動。在此軍事壓力下,葡萄牙駐廣州領事司路華(Amadeu Sliva)被迫照會廣州軍政府外交部次長伍廷芳,表示願意停止填海築堤工程,並提議粤澳雙方派員商談澳門界址問題。3月24日,廣州軍政府指派樑瀾勃爲特派廣東交涉員同澳葡的談判代表、澳門參謀長金美時(J·Cunha Gomes)於4月6日在廣州舉行首次會談,並於5月25日和7月26日舉行第二、第三次會談。經過半年談判,由於澳葡仍然堅持擴界的無理要求,而廣州軍政府又堅决不同意,所以澳門界址問題仍未能劃定,只是雙方簽署了《興築澳門港口工程合約》、《修改港口章程》和《澳門交解華犯章程》,〔12〕暫緩和澳葡擴界的活動。到了民國十年(1921)9月,當廣州軍政府派軍隊在廣東沿海執行剿緝盗匪任務的時候,澳門的葡萄牙海軍在銀坑越界干涉中國軍隊的正當行動,並開砲轟擊。在此執行任務的中國軍隊堅决反擊澳葡當局的侵犯行爲。廣東各界人民要求廣州軍政府對澳葡當局采取强硬措施。9月29日,中國政府就澳門葡萄牙海軍對中國砲擊事件向葡萄牙駐廣州領事館交涉。據民國十年(1921)10月2日《申報》報導,當時由李錦倫提出了四項嚴正要求:
(1)葡艦先開砲,應向中國道歉;
(2)懲辦肇事軍官;
(3)葡萄牙各種船隻不得駛過銀坑灣仔華界;
(4)澳門必須定期禁賭。〔13〕
10月3日,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孫中山命令中國軍艦前往澳門近海實行警戒。11月3日,香山縣各界群衆1萬多人於前山福善堂舉行抗議大會,並决議從11月5日起停止供給澳門食物和斷絶水道,直到澳葡當局接受四項要求爲止。
11月10日,廣東交涉員李錦綸向廣東省長、粤軍總司令陳炯明報告澳門事件的交涉經過情形,並請示處置辦法。陳炯明指示李綿綸對廣州軍政府日前提出的四項要求一定要堅持到底,决不退讓,並在11月24日與葡萄牙公使菲力特交涉談話,仍表示“四項要求”本省長“依照堅持到底,無論如何澳門政府必須重視”。〔14〕
民國十一年(1922),中國人民以“5·29”慘案爲契機,發動收回澳門的鬥争。5月28日,澳葡軍隊士兵在澳門新馬路大街上當衆調戲中國婦女,激起澳門華人的憤慨,當即包圍調戲婦女的流氓士兵,加以痛打泄憤。澳葡當局袒護葡兵,反而逮捕理髮工人周蘇等3人。在這種情况下,澳門各界華人代表1萬多人包圍了白眼塘警察署,强烈要求釋放被捕的工人。警署拒絶華人代表的要求,竟然於5月29日凌晨向華人開槍,當場打死打傷工人100多人,釀成了轟動澳門和全國的“5·29”慘案。之後,全澳門的工人聯合起來,實行大罷工,抗議澳葡當局的野蠻罪行。澳門同胞派出1萬多人在前山廣場爲死難同胞舉行追悼會,並出版《哀思録》一書,以示憤慨和紀念。同時數萬澳門華人紛紛離開澳門返回廣東家鄉。這麽一來,澳門頓時陷入癱痪狀態,商店關門,工廠停工,企業關閉,水道斷流,電燈失明,一片蕭條,成爲死市。澳葡當局面對此種狀况,反而采取强硬措施,於6月1日宣佈解散參加罷工的工會,限令商店開業,並解散參加罷工的68個人民團體。中國内地人民和軍政府對此作出强烈反應。鄰近澳門的“廣州國民外交後援會”邀集各界團體召開緊急會議,共同商議對付澳葡當局製造慘案的對策。根據民國十一年(1922)6月6日《上海民國日報》報導,會議一致通過决議:
(1)請願要求政府速行收回澳門;
(2)由人民方面采取自動態度與澳葡斷絶關係;
(3)不爲葡萄牙政府做工;
(4)扺制葡貨;
(5)通告全國,揭露葡兵罪行;
(6)停止運入澳門之蔬菜和米糧,停止供給澳門商品。〔15〕
到了6月2日,澳門工會代表陳根生、樑工俠等人專程前往廣州謁見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孫中山、廣州軍政府外交部長伍廷芳,請求派出軍艦到澳門援助澳門同胞。孫中山和伍廷芳即表示堅决支持澳門同胞的正義鬥争,並於6月4日以廣州革命政府的名義向葡萄牙駐廣州領事提出三項要求:
(1)所有非洲軍隊從澳門撤出(注:在澳門的葡萄牙非洲雇傭軍參與調戲中國婦女);
(2)對被殺害的中國人賠償損失;
(3)永遠禁止在澳門吸鴉片煙及賭博。〔16〕
但是葡萄牙駐廣州領事百般辯護澳葡在澳門危害華人一案,在致電答復伍廷芳外長時,聲稱什麽“澳門警察行動是内部事,中國無權干預;澳門並無任意槍殺華人事”。這引起了廣州人民的憤慨。6月5日,廣州工會召開大會,一致决議要求政府堅决收回澳門,並勸告内地人民與澳葡當局斷絶來往。6月8日,廣州市民1000多人集會聲討澳葡當局在澳門殺害華人的罪行。在廣東和全國人民的强大壓力下,澳葡當局願意以取消前年(1920)驅逐原澳門同盟會分會負責人謝英伯出境的命令爲條件,請謝英伯回澳門作調停人。謝英伯堅决表示拒絶。6月14日,廣州軍政府外交部又再次向葡萄牙駐廣州領事發出照會,轉達由廣東交涉員李銘綸提出的五項嚴正要求:
(1)澳門市政廳代表及駐粤領事同時向廣東政府謝罪;
(2)將處罰加害者之始末通告廣東政府;
(3)死傷者須賠償撫恤金但其金額須經廣東政府同意;
(4)撤退菲律賓兵;
(5)禁止澳門賭博。〔17〕
10月23日,北京政府外交部就葡兵殘殺華工一案向葡萄牙駐北京公使提出交涉,要求葡萄牙政府更换駐廣州領事,懲罰澳門總督,將澳門警察一律更换由華人擔任等。但是,由於當時最堅决支持澳門華人反對澳葡當局鬥争的廣州軍政府内部分裂,澳葡當局得以解除最大的威脅。所以葡萄牙駐北京公使對北京政府的警告和要求置之不理,使澳葡當局慘殺華人一案始終未得到妥善解决。
民國十七年(1928)2月6日,北洋政府電令中國駐葡萄牙公使王廷璋,在有效期爲1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第四次期滿之際,向葡萄牙政府聲明召開雙方會議,改訂相互平等的新約。同年6月,國民黨軍隊佔領北京。7月10日,國民政府外交部通知葡萄牙駐華使節畢安琪(Joao Antonio de Bianchi):《中葡和好通商約》於去年(1927年)4月28日期滿失效。8月2日,畢安琪在復照中否認條約失效,但表示願意以相互尊重領土、主權爲原則修訂條約。9月初,中國政府派外交部次長唐悦良與畢安琪在南京開議新約。葡方以不涉及澳門爲方針,國民政府此時亦尚無解决澳門問題的决心。因此,在同年12月19日簽訂的《中葡友好通商條約》5款條文中,並未提及中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問題,從而使葡萄牙得以繼續管理澳門。
2.抗戰時期的粤澳政治關係。
民國二十六年(1937)7月7日“盧溝橋事變”後,澳門同胞就與廣東人民一道開展抗日救亡運動。此時,中共廣東區委也加强了港澳兩地的抗日工作的領導。一批内地和廣東的愛國人士如救國會七君子之一的史良,著名畫家高劍父、關山月等,均先後來澳門舉辦抗日愛國講座或畫展,鼓動澳門人民開展抗日救亡運動。自海外回來後一直旅居澳門的北伐名將葉挺將軍亦於此時離澳門回内地,出任新四軍軍長。澳門各界人士本着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原則,全力投入抗日救亡運動。特别是澳門的進步上層人土和工商界,紛紛組織愛國社團,以實際行動支援抗日救亡運動。其中以“澳門四界救灾會”爲最有影響和最具規模。
抗日戰争開始後不久,澳門《朝陽日報》社社長陳少偉首先提出發起組織“澳門四界救灾會”(學術界、音樂界、戲劇界和體育界)。該報及《大衆報》職員一致響應,决定用兩報名義發起組織。大家認爲,憑“澳門四界救灾會”的龐大隊伍和愛國熱情,對抗日救亡工作一定有一番作爲和貢獻。於是决定先成立籌備小組,推定陳少偉、曾奇玉、曾枝西(又名曾西)和陳大白擔任籌備任務。整個籌備工作包括:確定創會的方針和原則;擬定邀請參加“澳門四界救灾會”代表大會的各團體和單位名單;印發邀請“澳門四界救灾會”團體信函;印製大會選舉票;起草組織章程;草擬成立宣言;商借開會場地;辦理向澳葡政府申請臨時手續等事項。决定由陳少偉負責辦理向澳葡政府申請手續,陳大白和李桂森負責草擬組織章程和成立宣言。經過兩三個月不眠之夜的籌備,如期於民國二十六年(1937)8月12日在柿山(砲臺山)孔教學校召開“澳門四界救灾會”成立大會。出席大會的有來自中小學校、報社、戲劇社、音樂社、體育社、學術社等50多個團體的代表共100多人。大會一致推選《朝陽日報》社社長陳少偉爲理事會主席,選舉陳少偉、陳大白、樑榮光、區才成、廖錦濤、談漢光、樊巨卿、曾奇玉、曾枝西、蕭秉炎、楊棉燦、李文巨、李桂森等13人爲理事。
“澳門四界救灾會”開展的抗日救亡活動包括籌募、宣傳、動員、慰勞和回内地服務等方面。工作方針是:動員每一個人不分黨派、不分宗教信仰、不分男女老少,凡不願做亡國奴、不當漢奸的人均可參加。在這些救亡活動中,首要的和重點的工作是籌募活動,其次是回廣東内地服務。這些活動,除了籌募活動在澳門和氹仔、路環島進行外,其他活動更遠至比鄰的中山縣以至華南戰區。
“澳門四界救灾會”的籌募救亡活動從民國二十六年(1937)8月起至民國二十九年(1940),前後3年多時間持續籌募共100多次。其中,有兩次達到最高潮,籌募數字也是最高記録。
第一次是在民國二十七年(1938)9月初至10月中旬,“澳門四界救灾會”發動一次全澳“義賣運動”。“義賣”含義甚廣,形式多種多樣,除了義賣貨品外,還有酒店義捐房租、理髮店義剪、茶樓義唱、報販義賣書報、歌姬義唱等。前後參加的店號有100多家。這次義賣因爲規模大、時間長、地區廣,前後投入男女工作人員超過1000人。〔18〕各界人士也熱烈響應義賣籌募活動。例如,當時新馬路中央不夜天酒家積極響應,舉行大規模義賣,“澳門四界救灾會”應邀派出5隊人員事前進行勸銷“茶券”,僅兩天時間全部售完,得款800多元。該酒店還於當天茶市時别出心裁地製作富有特色的“救國翅”、“救國點心”等品種,以競賣形式進行,到場的紳士和熱心人士,紛紛以高價義購,使金額直綫上昇。當天還舉行歌唱大會,邀請當時滯留澳門的紅伶馬師曾、譚蘭卿等著名粤劇演員登臺演唱,場面轟動。這家酒店義賣共得款國幣4400多元。籌款之多,爲酒店行業之冠。又如中央舞場的義賣活動以“義舞籌募”方式舉行也别開生面。該舞場事前請“澳門四界救灾會”派專人負責演場策劃和布置事宜。義舞當晚,“澳門四界救灾會”還派出多名服務員擔任接待,又派會員團體淘聲音樂社的音樂好手莅場演奏。舞場還創設一種大金額的“名譽舞券”,由各舞女事前向外勸銷,當晚全場收入募款4000多元,創舞場行業歷次籌募最高紀録。這次前後歷時40天的義賣籌募運動,共籌得義款折合國幣10萬元。
第二次是民國二十八年(1939),爲紀念“八一三”兩週年的“獻金運動”。“澳門四界救灾會”爲了籌募更多款額支持抗日,决定用派送獻金封筒和沿門推動獻金辦法進行,使這次獻金活動更爲轟動,創造出更佳成績。“澳門四界救灾會”派出近百人,在3天内挨家逐户走遍澳門及離島的每一角落,派送2萬個獻金封筒,並進行口頭宣傳。然後定出兩天時間進行獻金。地點設在澳門商會門前。當天,排成長隊的獻金者包括各團體單位代表、各行業人士、各學校師生和各工廠工人,還有農民、老弱婦孺、歌姬、舞女,等等。獻金人流從早到晚絡繹不絶。人們獻出的封筒,最多的是現金,還有各種各樣的金飾寶物。“澳門四界救灾會”成員不少感動得熱泪盈眶。由於獻金人太多,欲罷不能,只能延長一天,繼續接受獻金義賣。3天獻金運動共籌募得款折合國幣10萬元。〔19〕
“澳門四界救灾會”將籌募得款寄回廣東内地支持抗日救國,當時國民革命軍第五路軍總司令部收到澳門捐款後,即由該軍首長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等親筆寫信向“澳門四界救灾會”表示感謝,高度讚揚澳門人民的抗日熱情和愛國義舉。
澳門同胞抗日救亡運動的另一項重心和突出貢獻是組織隊伍奔赴廣東抗日前綫,直接抗擊日軍的侵略。
民國二十六年(1937)8月,“澳門四界救灾會”理事會理事兼宣傳部副主任廖錦濤、鮑雁坡、陳少陵等人發起召開澳門救亡工作聯席會議,决定成立“旅澳中國青年鄉村服務團”,深入廣東内地農村進行抗日宣傳工作,以唤起民衆抗日救國。會上推舉陳少陵、楊嶺梅(雪溪)爲領隊,負責籌備回内地工作事宜。經兩個月的籌備,“旅澳中國青年鄉村服務團”第一批隊員16人到達江門農村進行抗日宣傳工作。〔20〕
民國二十七年(1938)10月21日,廣州淪陷。“澳門四界救灾會”響應八路軍駐香港辦事處主任廖承志關於華僑、港澳同胞回鄉救國、支援廣東人民抗日救亡的號召,從民國二十七年11月初至民國二十九年上半年,先後組織和派出“澳門四界救灾會”11個服務隊,到華南戰區服務。參加服務隊的有工人、學生、教師、店員和職員等,年齡最小者僅16歲,最大者也不過23、24歲。民國二十七年(1938)10月底,第一服務隊共11人(後增至14人),由廖錦濤帶領,於11月7日出發到高明縣開展工作。
同年12月4日,廖錦濤又率領第二服務隊125人到開平縣赤坎服務,第二年轉赴鶴山縣谷埠水口鄉。第一、二隊回到内地不久,即由第四戰區動員委員會編爲戰時工作隊第157隊和156隊,並被安排到第12集團軍政工人員培訓班進行半年軍訓後,派往該集團軍各師(旅)、團部擔任軍隊的政治工作。
民國二十八年(1939)7月7日,第四服務隊8人出發到順德龍江鄉工作。
8月30日,第五服務隊也到達順德,與第四服務隊共同開展工作。但由於糧食給養有困難,加上鬥争環境險惡,不適宜進行集體活動,到11月,將兩個隊化整爲零,分散到各地進行服務活動,有些隊員加入了東江縱隊。
9月3日,廖錦濤又率領第六、七服務隊共29人,出發到翁源縣工作,後在第12集團軍政工人員培訓班受訓後,第八、九、十隊被分配到政工大隊及師、團工作。機工隊(第十一隊)則被派到第12集團軍汽車營江西小江修理廠工作。
以上11個服務隊共160—170人,統由廖錦濤任團長,分别在各地開展抗日服務工作。首先,他們在群衆中開展抗日宣傳鼓動工作。他們通過歌咏、戲劇、漫畫、説書、辦夜校、辦講座、讀書會、晚會、紀念會、訪問、識字班等形式,向群衆宣傳抗日主張,提高群衆的抗日救國覺悟和熱情,鼓動群衆積極投入抗日救亡運動。
其次,服務隊大力開展戰地救護工作,他們爲抗日部隊官兵和老百姓救死扶傷,不遺餘力。例如,民國二十八年(1939)1月20日早上,日本飛機投下50多枚炸彈,轟炸高明縣城,當場死傷110多人。第一隊員聞訊後,提着擔架和醫藥趕赴現場救護。同年12月,日軍3個師兵力進犯粤北,與我抗日部隊激戰,我方500多名傷員。第六,七隊隊員不顧日軍轟炸的危險,趕到佛岡縣前綫臨時傷兵醫院,從早到晚護理傷員。
最後,服務隊還直接上火綫參加抗日戰鬥,有些隊員爲抗日救國獻出了寶貴的生命。例如民國二十八年(1939)10月3日,日軍進攻觀瀾,我軍在觀瀾周圍阻擊。爲了截斷日軍從南頭增援,第三隊樑捷等5名隊員承擔炸毁觀瀾附近一座木橋的任務,但被守橋日軍發現,樑捷等即與日軍進行英勇戰鬥,結果樑捷和兩位政工隊員一起壯烈犧牲。樑捷犧牲時,年僅29歲。民國二十九年(1940)底,已經加入了廣州市區遊擊第二支隊獨立一中隊的第五服務隊隊員侯取廉,在番禺沙灣戰鬥中,爲攻克日軍的砲樓而英勇犧牲。此外,隊員馬敬榮、黎尹、陳壽彭、陳曼、樑滿、蘇達民和崔楷也在抗戰前綫的戰鬥中爲國捐軀。〔21〕
這裏特别要提到的是爲抗日救國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爲國家民族而犧牲的服務團團長廖錦濤(1914—1941年)。他青年時代在廣州讀中學,後進入廣州大學攻讀。“九一八”事變後,他在學校已積極參加愛國活動。完成大學課程後,他於民國二十五年(1936)到澳門,在歧關車路公司任文員。其時,他滿懷抗日救國的熱情,以岐關車路公司爲活動基地,鼓動和團結大批職工和知識青年,先後組織了讀書小組、青年救國團等多個愛國團體,還推動成立“前鋒劇社”,成爲該社的骨幹分子,並利用假日到中山縣各鄉村演出話劇,進行各項抗日宣傳活動。民國二十六年(1937)8月,當“澳門四界救灾會”成立時,他被推選爲理事會理事兼宣傳部副主任。翌年10月,他出任該會組織“回國服務團”團長,肩負起全團的策劃和領導工作,他先後組織了11個服務隊回内地抗日前綫參加服務工作。民國二十七年(1938)10月底,當服務團第二隊組成時,他毅然决定離開温暖的家庭,率先到前綫服務。其時,他的女兒出生才3個月,他動員妻子麥葦將襁褓中的女嬰交託其岳母撫養,夫妻雙雙加入服務隊回内地參加抗日救亡工作。由於廖錦濤對工作積極負責,抗日服務有功,甚受上級和有關當局的贊賞和重用,榮任第7戰區政治部少校,調派到第12集團軍工作。最後於民國三十年(1941)7月遇難,後下葬於韶關市西芙蓉山上。
由於“澳門四界救灾會”服務團工作卓有成效,民國二十八年(1939)8月25日,重慶中央賑濟會代委員長曾致函表揚他們:“熱忱服務,嘉惠軍民,至所欽佩。”民國二十九年(1940)2月,第12集團軍總司令餘漢謀、副總司令王俊發特發給廖錦濤、李雲峰、張釗及各隊隊員證書,表彰他們“實幹苦干,努力盡責,殊堪嘉許”的功勞。〔22〕
3.抗戰後粤澳的政治關係。
民國三十四年(1945)8月,當中國人民取得抗日戰争勝利的時候,中國和廣東人民利用這個有利時機,再次掀起要求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的運動。9月,國民政府外交部電飭駐葡萄牙公使,向葡萄牙政府申明中國收回澳門的意見。10月,當張發奎率領國民黨第二方面軍到達廣州接受日軍投降後,即暗示中山縣縣長張惠長和駐軍159師師長劉紹武策劃一次反對葡萄牙佔領澳門的運動。首先,國民黨通過澳門支部在澳門發動一些集會、遊行,表示不滿葡萄牙管理澳門,提出“收復澳門”的口號。這些行動引起澳葡當局的恐慌,於是以維持社會治安爲名,封鎖關閘,並在關閘以北約30多米處設立一個崗亭,派葡萄牙士兵駐守,企圖乘機擴展邊界,限制内地人民進入澳門。與此同時,又頒令禁止澳門居民集會,嚴厲取締澳門居民的反葡活動。澳葡當局的這些行動引起了廣東人民的憤怒。國民黨廣州當局以澳門仍然有一些日本軍人匿居爲理由,要求澳葡當局立即引渡日本軍人,並聲明中國軍隊保留進入澳門搜查日本戰犯的行動自由。
11月,張發奎命令劉紹武派出軍隊從石岐進駐前山,封鎖粤澳邊境,切斷内地對澳門的糧食和副食品供應。同時,部隊又在灣仔、前山等地進行夜間實彈演習。在這種形勢下,澳門物價狂漲,居民紛紛返回内地避難。澳葡當局此時十分恐慌,於是一方面通過英國政府向國民黨政府求情,轉示廣州行營撤除對澳門的封鎖;另一方面致函廣州行營,表示願意將所有在澳門的日軍交由中國政府處置,並引渡漢奸、戰犯和查封其資産,允許中國軍民自由出入澳門,允許中國的一切黨團在澳門公開活動,等等。同時派人向中國道歉。葡萄牙新任駐廣州領事還在廣州記者招待會表示:“澳門交還中國極有可能,爲求中國領土之完整,本人極願對此作各種努力。”在此情况下,廣州行營按照南京政府的指示,於12月下旬撤銷了對澳門的封鎖。
但是,廣東人民“收回澳門”的呼聲仍未停止。民國三十五年(1946)2月5日,劉紹武等人帶領武裝警衛連到澳門示威,受到澳門同胞1萬多人的歡迎。劉紹武在澳門各界招待會上發表演説:“中國領土必須完整,澳門迅速收回,纔可符合同胞之願望。”特别是民國三十六年(1947)5月發生了澳葡當局扣留中國漁船事件,同年8月發生葡萄牙警察在關閘打死中國單車工人朱文彬的流血事件之後,“收復澳門”的呼聲更高。南京政府的參政會通過了“及早收復澳門”的議案;全國各省、市參議會紛紛作出收回澳門的决議,並通電全國。國民黨立法院又向外交部提出通過交涉收復澳門的建議。廣東省的參議會還組織了“廣東民衆收回澳門活動促進會”,以便研究收復澳門的具體方案和采取的實際行動。〔23〕該會還在廣東舉行了一次民意測驗,據統計,在參加測驗的127萬人次中,有70%以上的人贊成以武力收回澳門。但後來由於國民黨中央政府的態度不堅决,甚至認爲在“目前國際形勢之下,此問題一時難以解决”。這樣,在國民黨政府統治時期,中國人民收回澳門的願望未能實現。
三、解放後30年粤澳的政治關係
1.五十年代的粤澳政治關係。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爲了使澳門同胞瞭解内地情况,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利用各種機會邀請澳門同胞回廣東參觀訪問或列席一些政治性和群衆性會議,澳門同胞亦熱烈參加。1950年2月,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組成“澳門各界擁政擁軍代表團”到中山縣石岐參加擁政擁軍活動。同時,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樑培應邀出席了廣州市人民代表會議。1955年下半年,“蘇聯經濟及文化成就展覽會”在廣州舉行展出期間,廣州市專門成立“廣州市各人民團體接待港澳同胞回穗參觀委員會”,在拱北設立接待處,向澳門同胞發放參觀優待证和代辦入境通行证,方便他們回廣州參觀,並給以8折優待車票。據統計,7月至12月,回廣州參觀的港澳同胞達5萬多人。澳門中華總商會長何賢、理事長崔德祺等均回廣州參觀并發表觀感。
廣東省、廣州市的領導對於前來參觀訪問的澳門同胞也熱情接待。1950年8月,廣州市副市長朱光到車站迎接以黄水爲團長、莫應桂、陳群冷、馬萬祺爲副團長的港澳工商界東北觀光團。1958年12月17日,廣東省委第一書記陶鑄會見了《澳門日報》、《大公報》、《文匯報》的記者代表團。1959年國慶前夕的9月30日,廣東省黨、政領導人陶鑄、陳鬱在廣東迎賓館舉行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十週年盛大宴會,邀請了澳門同胞的代表何賢、馬萬祺、崔德祺前來出席,共同歡慶國慶節日。1975年4月至5月,有澳門新聞界參加的港澳愛國新聞界參觀團訪問廣州,受到廣東省新聞界的熱烈歡迎和熱情接待,省、市領導人也會見了參觀團的全體成員。
1952年,澳門關閘發生葡中武裝衝突事件,廣東人民也配合中央政府大力支持澳門同胞。當年7月25日,守衛崗亭的葡萄牙黑人士兵與駐守拱北邊界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發生武裝衝突。先是澳葡士兵向解放軍開槍射擊,解放軍予以還擊,雙方並互召援兵。澳葡兵隊還以迫擊砲等重型武器向拱北發射砲彈數十發,解放軍亦以牙還牙,砲轟關閘,愈打愈烈,戰鬥持續兩天,互有傷亡。
中國政府向澳葡當局發出通告,稱澳葡士兵不僅闖入關閘以北地界,而且首先進行武力挑釁,澳葡當局應對此次事件負全部責任。8月2日,中國政府宣佈封閉關閘通道,責令中山縣停止供應澳門的糧食和蔬菜。隨後,澳門不僅糧食價格飛漲,而且市民人心惶惶,强烈要求澳葡當局停止對抗,設法解决糧食疏萊供應。澳葡當局在市民强大壓力下,鑒於當時中葡尚未建交,只好通過澳門同胞的代表何賢、馬萬祺與中方溝通,經過20多天的交涉,澳葡當局終於接受談判建議,同意於8月23日下午5時40分在澳門華人何賢、馬萬祺的賠同下,由澳門經濟局長羅保(Dr Redro Jose Lobo)帶着澳葡政府的“道歉書”,經關閘到前山與中方進行談判。在談判中,中方就關閘武裝衝突事件向澳葡當局提出三項要求:
(1)葡方要對事件公開登報道歉;
(2)葡方要將關閘以北的崗亭撤銷;
(3)葡方要賠償中方在衝突事件中的損失。
中葡雙方經過15輪談判,澳葡當局同意第二、第三項要求,將崗亭撤銷、賠償中方人民幣44373.3元。
中方邊防局在接到澳葡當局的“道歉書”和賠償保證書之後,於8月25日恢復拱北與澳門的陸路交通和正常供應。據統計,這次衝突事件,澳葡軍隊向中方挑釁8次,砲擊490發,發射機步槍子彈1.8萬多發;中方還擊砲彈95發,發射機步槍子彈820發。葡方死亡士兵2人,傷7人;中方死亡士兵2人,傷30人,民兵與群衆死2人,傷9人。此事以中方勝利而告結束。爲此次事件奔波出力的馬萬祺先生後來寫了一首題爲《記關閘事件》的詩,表達澳門同胞熱切希望澳門回歸祖國的心情:
“握手邊關爲息戈,知君一統念山河。
欣看已定珠還日,泉下應爲笑慰多”。
2.“一二·三事件”與粤澳政治關係。
1966年11月,“氹仔居民學校籌建委員會”在屢次向海島市政廳申請擴建校舍未獲答復後,在氹仔施督憲正街4—8號“坊衆小學”預定興建地點搭建竹棚,準備折除舊屋,重建新校舍。11月15日,一批工人和居民到坊衆小學拆除已成危樓的舊屋時,被海島市政廳派來的葡警强迫停工。當地群衆不服,引起對峙僵局,最後發展到葡警動武毆打群衆,共打傷34人,並拘捕5名居民。葡警扣留了在現場采訪的《澳門日報》記者陳冰達兩小時之久,從而引起該報的嚴重抗議,事態進一步擴大。據當時《澳門日報》等報紙報導,11月18日,“氹仔居民學校籌建委員會”向澳葡政府提出五項要求:
(1)澳葡當局必須嚴懲製造這次流血事件的肇事人;
(2)澳門氹仔當局不應阻撓我們修建校舍辦學,侵犯居民正當權益;
(3)澳葡氹仔當局和澳葡警方必須負責賠償受傷者的一切醫藥費用和因此事件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4)對澳葡司法警察處無理拘捕我代表判刑一事表示抗議,司法警察處應撤銷這一無理判决;
(5)澳葡當局必須保证今後不再有毆打居民的類似事件發生。
12月2日,澳門的工人、老師、學生和菜農代表進入澳督府向秘書長波治(Mesquita Borges)遞交抗議書。12月3日,銀業學校、廣大中學、濠江中學、菜農合群社、澳門婦女聯合會等5個團體的代表在進入澳督府内抗議時被葡警毆打。消息傳到中區,引起華人極端憤慨,數千名居民到市政廳廣場集會示威抗議,並用大貨車將矗立在廣場中央的味士基特(Vicente Nicloao de Mesquita)銅 像拉倒。同時,還冲入市政廳與仁慈堂内。澳葡當局聞訊,陸軍司令施維拉(D·Jeronimode Silveira)采取鐵腕手段,在澳門各軍營處緊急調遣幾百名正在澳門度假休整的葡國正規軍開入市區,對澳門華人血腥鎮壓,打傷市民63人,並於當晚實施宵禁令,不準市民晚上出街,晚上又射殺3人,這更引起市民的憤恨。12月4日,群衆繼續上街遊行示威,又被葡警當場打死5人,打傷107人,逮捕40多人。之後,大部分的澳門華人掀起罷工、罷課、罷市高潮,使澳門變爲死城。這就是震驚中外的澳門“一二·三事件”。事件引起澳門各界人士、廣東人民和中國政府的關注和憤怒,紛紛向澳葡當局提出譴責和交涉。12月5日,澳門中華學生聯合會向澳葡當局提出五項要求:
(1)澳葡當局要全部接納和實現氹仔居民提出的五項要求;
(2)懲辦指揮鎮壓我愛國同胞的主兇傅基利;
(3)立即停止開槍射殺澳門同胞的罪行;
(4)對被害者賠償一切損失;
(5)保证今後不再發生鎮壓我同胞的殘暴事件。
12月9日,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外事處處長向澳葡當局提出四項要求:
(1)澳葡當局要立即無條件接受澳門氹仔居民在11月18日提出的五項要求;
(2)立即無條件接受澳門中華學生聯合會在12月5日提出的五項要求;
(3)立即向中國賠禮道歉,並嚴懲主要肇事者,包括陸軍司令施維拉、警察廳長傅基利、警察廳副廳長顔瑞尼、代理海島行政局長晏德地;
(4)切實保证今後决不允許蔣匪特務在澳門進行任何活動,並把1963年6月在澳門葡萄牙當局侵入中國水域接走的7名蔣匪特務交還中國政府處理。
同日,中國政府派出7艘小型砲艇到澳門水域巡弋,對澳葡當局施加壓力。
12月10日,澳門同胞又派出13名代表以“澳門各界同胞”的名義向澳葡當局提出六項要求:
(1)澳葡當局立即嚴懲出動陸軍任意屠殺澳門中國同胞的劊子手施維拉;立即公開撤職查辦傅基利、顔瑞尼和晏德地等禍首;
(2)立即撤銷戒嚴,立即停止逮捕,停止屠殺和停止迫害澳門中國同胞的法西斯暴行,必須絶對保障澳門中國同胞的人身安全和自由;
(3)立即賠償受傷者的一切損失;立即撫恤死難者的遺屬,承擔死難者的安葬費,並不準干涉澳門同胞爲死難者舉行葬禮,開追悼會;
(4)立即全部釋放在法西斯血腥暴行中被捕的澳門同胞,並要公佈全部真實的傷亡名單;
(5)立即實現氹仔居民學校籌建委員會提出的五項要求和澳門中華學生聯合會提出的五項要求;
(6)立即向澳門同胞當面認罪和簽署認罪書。同時將該認罪書在報章電臺公佈,並保证今後不得再有任何迫害澳門中國同胞的事件發生。
12月11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爲《嚴厲警告葡萄牙當局》的評論員文章,指出:對中國方面的嚴正要求,澳門葡萄牙當局必須立即接受並完全實現,否則你們必將自食其果。
在强大的内外壓力下,澳葡當局終於在獲得裏斯本當局的指示後,於12月12日、13日通過澳門電臺宣佈全部授受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外事處處長提出的四項要求和“澳門各界同胞”提出的六項要求,並於1967年1月28日派出左次治律師爲代表前往拱北與中方代表談判達成協議。29日上午,新任澳督嘉樂庇(Jose Manuel de Sorsa Nobre de Cabalbo)將軍親自前往澳門中華總商會簽署“答復書”,接受了“澳門各界同胞”所提出的上述所有條件。下午,澳督代表團到設在拱北的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外事處臨時辦公室遞交了一份“實施條款”,表示接受中方提出的四項條件。這樣,“一二·三事件”遂以廣東人民和中國人民的全面勝利和澳葡當局的全面屈服宣告結束。事件中,澳門市民被打死8人,打傷212人,逮捕62人。最後澳葡當局只好答應要求,解除了陸軍司令、警察廳長、副廳長和代理海島行政局長的職務,釋放所有被逮捕人員,允許氹仔居民繼續建築校舍,賠償喪葬撫恤醫藥等費用共葡幣2058424元。
自“一二·三事件”之後,葡萄牙比較開明的官員開始明白,葡萄牙對擁有澳門主權的宣示和行動均是相當“虚幻的”,正如當時葡萄牙外交部長佛蘭克·諾格拉後來評論此事件時所説:“實際上,我們從來没有成爲過澳門的君主。我們一直得以生存,全賴中國的良好意願,而我們也總是分享着這個權威;由於至今尚是神秘不可解的原因,北京認爲我們侵犯了部份屬於他們的權威,故要表現出來。而我們則應承認這點並在此作出讓步”。
“一二·三事件”大大改變了葡萄牙官員對澳門主權地位的看法以及後來葡萄牙政府對澳門政策的調整。
從此之後,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就更加堅定和更加迫切要求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1972年3月,中國政府在致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别委員會主席的備忘録中鄭重聲明:
“香港、澳門屬於歷史遺留下來的帝國主義强加於中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結果。香港和澳門是被英國和葡萄牙當局佔領的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門問題完全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的問題,根本不屬於通常的所謂“殖民化”範疇。中國政府主張,在條件成熟時,用適當的方式和平解决港澳問題,在未解决以前維持現狀”。
同年3月10日,中國駐聯合國大使黄華在聯合國大會上代表中國政府嚴正聲明:
“香港和澳門係英國與葡萄牙政府所佔領的中國領土;香港與澳門問題的解决完全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内而不能等同於其他殖民地。中國政府一貫認爲,關於港澳問題,應在時機成熟時,以適當方法解决,聯合國無權討論此問題”。
這就表明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澳門主權的堅定立場。1972年6月5日,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别委員會通過决議,向聯大建議從殖民地名單中删去香港和澳門。11月8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决議批準了該特别委員會的報告,爲中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創造了良好的國際條件。
(二)粤澳經濟關係
一、明清時期的粤澳經濟關係
1.明代澳門在廣東對外貿易中的地位。
葡萄牙人自嘉靖三十二年(1553)進入和以後賃居澳門後,澳門由一個小漁村逐步變成爲廣東對外貿易的外港和東西方國家國際貿易的中繼港。葡萄牙以澳門爲據點,首先積極開展與廣東的貿易。由於葡萄牙不是明朝的朝貢國,所以不能與廣東作公開的合法貿易,只能與廣東商人秘密通商。但這種貿易反而對葡萄牙人有利,即其不用繳納船餉(噸税或水餉),所有進出口的商貨全部由廣東商人承擔。此事引起廣東地方官員的警惕,認爲與其坐視失去葡萄牙的巨額貨税,毋寧準其公開到廣東貿易,從中征收貨税。因此,自萬曆六年(1578)起,廣東政府允準葡萄牙人於每年春夏兩季到廣州參加中國舉辦的爲期數周的定期市(交易會),直接同廣東以至中國商人進行貿易。據《荷蘭貿易史》記載,葡萄牙人利用其在澳門居住時間長和積累了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使他們所得到的貨品質量比别人好,品種比别人多;他們也有機會按照他們的特殊需要訂制貨品,規定出絲綢的寬度、長度、花樣、重量,以適合日本、東印度和葡萄牙市場的需要”。〔25〕
葡萄牙人同廣東的貿易打開局面之後,就以澳門爲據點,大力開展廣東經澳門到印度、歐洲的裏斯本、澳門到日本的長崎、澳門到馬來西亞的馬尼拉、望加錫、帝汶以至澳門到美洲的墨西哥、秘魯之間的東西方國家的國際貿易,使澳門成爲廣東對外貿易的外港和東西方國家進行國際貿易的中繼港。當時葡萄牙等外國商人來廣州購買以絲綢爲大宗等貨物,運經澳門而轉運到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貿易,從中獲取巨利。從萬曆二十八年(1600)葡萄牙商船自廣州購買貨物運經澳門到果阿和長崎的利潤率列表,則可見一斑。
葡萄牙等外國商人從廣州購貨的價格與到果阿、長崎的銷售價格相當差甚大,利潤率達到70%—354%。
而外國商人從葡萄牙等外國運經澳門輸入廣東(廣州轉口)的貨物主要有胡椒、蘇木、象牙和銀元,其中以銀元爲大宗。據著名經濟史專家樑方仲教授統計,從萬曆元年至崇禎十七年(1573—1644)的72年間,因葡萄牙等西方國家和日本由於在廣州購買中國貨物而輸入的銀元達到1億元以上。〔25〕其中有相當一部分白銀又因廣州的絲綢來自東南各省而輸到中國内地。
由於澳門成爲廣東對外貿易的外港,因此明朝政府於洪武四年(1371)年設置的廣東市舶提舉司派一名副提舉到澳門,負責對外國船貨征收關税。在隆慶五年(1571)前,按明初貢舶貿易的“以十分爲率,五分抽分入官,五分給還價值”即“十抽五”的抽分制收税。之後,改爲“丈抽法”征税,“據官納税者不過十之二三而已”,比“十抽五”减輕了。
但是,由於葡萄牙人到廣州貿易,經常偷漏船鈔和貨税,而且公開進行走私貿易。結果,廣東地方政府於崇禎四年(1631)停止了他們到廣州參加定期市的貿易,“不許葡萄牙船隻入口”,改由中國商人載貨下澳門與他們進行貿易。這當然不便於葡萄牙商人選購中國貨物。因此,崇禎十年(1637),澳門葡萄牙人派出委員會6人前往廣州,向廣東政府請求恢復參加在廣州的定期市貿易,但廣東巡撫向明中央政府呈遞關於禁止葡萄牙商人入廣州貿易的奏疏時,指出:澳門昔爲邊徼之地,今則仿如敵國,砲壘森嚴,民情標悍,於今之計,應禁其再入廣州貿易。崇禎十三年(1640),崇禎帝批準這一奏請的諭旨到達澳門,正式宣佈禁止葡萄牙商人到廣州經商。這樣一來,澳門葡萄牙人因爲不能合法到廣州購買絲綢、陶瓷等貨物,而使其與廣東的貿易受到很大的影響。
葡萄牙等外國商人除了爲進行國際貿易而到廣州購買絲綢、陶瓷等中國貨物外,每個月還要到萬曆二年(1574)由明政府在澳門北部建立的關閘前地進行6天交易,向香山縣的商人或農民購買日常生活迫切需要的糧食和副食品。當時明政府在關閘屯駐軍隊把守,其中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負責每月啓閉(五日開關一次)關閘。開閘時,對前來購買糧食等物品的葡萄牙人進行檢查,不許他們夾帶違禁物品;待購買完了,即將閘門關閉,貼下有“孚威戴德”〔26〕字樣的封條。正如《澳門記略》記述:“蓮花莖一閘,歲放米若干石,每月六啓,文武官會同驗放畢,由廣肇南詔道馳符封閉之”。〔27〕
此外,葡萄牙人在澳門進行鑄佛郎機砲手工業生産,無論是原料供應、雇傭工人和鑄砲的銷售都同廣東發生密切的關係。據《澳門界務説帖》等史料記載,嘉靖三十六年(1557),葡萄牙鑄砲專家伯多禄·波加羅(PedroTavorres Bocarro)在西望洋半山處(今高可寧紳土街附近、竹子室村尾處)興建一間鑄砲廠,至萬曆四十八年(1620),該廠已初具規模,不僅可以鑄造銅砲,而且可以鑄鐵砲。鑄鐵砲原料的鐵料和火藥均靠廣東以至中國内地供應,鑄砲工人則請佛山的鑄鐵工人鑄造。鑄成鐵砲後,又經由廣州等地向中國内地銷售。如萬曆四十八年(1620),明廷批準李之藻門人張燾到澳門購買佛郎機砲,就是借廣東按察司吴中偉的幫助才購到4門鐵砲的。購買之後,又運經廣東送至廣信(今江西上饒)去使用。到崇禎二年(1629),明廷又派兩廣軍門李逢節、王尊德向澳門伯加禄砲廠購買佛郎機砲10門,運經廣州北上,十一月扺達涿州,十二月初運入北京琉璃河。〔28〕
2.清代澳門與廣東貿易的衰落。
清朝建立後,曾於順治十二年至康熙十四年(1655—1675)五次頒佈禁海令,禁止出海貿易;並於順治十八年至康熙十七年(1661—1678)三次下達遷海令,勒令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沿海人民内遷,這對澳門與廣東的貿易顯然是不利的。但由於澳葡當局派遣耶穌會士劉迪峨(Jacoques le Tavre)和使臣瑪納·撒爾達聶哈(Manuel de saldanha)於康熙九年(1670)到北京向清政府請求,又經德國傳教士湯若望(Joannes Adam Schall Von Bell)從中多方斡旋幫助,從而得到清政府批準澳門爲“化外教門”的特殊地區,准予免遷,並於康熙十八年十二月(1679年1月)批準澳門葡萄牙等外國商人可以由陸路到廣州進行貿易。廣東地方政府遵旨奉行,於次年恢復澳門與廣東的陸路貿易。因此,澳門蒙受禁海和遷海政策之影響較少,使其在清初的海禁期間,與廣東的貿易得以繼續進行。我們從清政府設在前山税所收到的澳門交納的税銀得到説明。據李士楨《撫粤政略》記述,康熙二十年(1681),澳門因來廣州貿易而交納的税銀爲20200兩;康熙二十二年(1683)增至20250兩。〔29〕這個數字接近萬曆末年澳門向明政府交納的税銀。
自從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朝政府實行開海貿易政策,和次年設立江海關、浙海關、閩海關和粤海關,以及粤海關在澳門設立澳門總口和大碼頭、南環、娘媽閣、關閘4個税館之後,直至道光二十年(1840),廣東商民到澳門貿易和葡萄牙等外國商人入廣州購貨,“俱由海運直扺澳門,不復仍由旱路貿易”了。但是按照清政府的規定,凡是葡萄牙等外國商人進入廣州貿易,必須在澳門總口繳納300—400兩銀子,並在澳門聘請一名引水員、一名通事(翻譯)和買辦,並領取粤海關澳門關部行臺頒發的紅牌(進港許可证),才能駛入廣州的黄埔港口,並在那裏經過海關派員丈量船舶和繳清各項税款後,才能開入廣州蜆子步(今十七埔)起卸貨物進行貿易。開海貿易初期,外國商人多按此規定經由澳門進入廣州貿易。但葡萄牙人爲了繼承其在明代獨霸澳門對廣東貿易的傳統地位,却違反粤海關的規定,禁止其他外國商船停泊澳門而後進入廣州貿易。而且爲此目的,葡萄牙人不惜血本,每年以8000兩銀元的巨款賄賂廣東官吏,封鎖澳門港口。所以到了康熙五十四年(1715)後,葡萄牙以外的其他外國商船不再進入澳門港口,而是直接駛入黄埔港停泊和貿易,並於雍正二年(1724)得到清政府的承認而終成定例,使黄埔港從此成爲廣州對外貿易的外港。這麽一來,葡萄牙人企圖禁止其他外國商船停泊澳門以保持其獨佔澳門對廣東貿易之利,結果弄巧成拙,由於其他外國商船直接駛入黄埔港貿易,使澳門漸成冷落之港,於是澳門與廣東的貿易日益出現式微的狀况。特别是鴉片戰争後,隨着五口開放通商,使澳門失去廣州對外貿易外港和中西貿易中轉港的地位。於是,澳門與廣東的貿易逐漸衰落了。據統計,光緒二十六年(1900),從廣州、佛山、順德、陳村、東莞、太平、香山、石岐、斗門、新會、江門、九龍、新寧、赤坎、肇慶、鶴山、長沙、陽江、高州、水東、暗鋪、雷州、赤坎、瓊州、陵水、崖州、儋州、廉州、北海等地出口到澳門的商品量值只有497多萬港元了;從澳門與内地的貿易商品量值亦僅爲249多萬港元。〔30〕而同年從香港進出口上述各口岸的商品量值却遠遠超過澳門。在這種正常貿易不景氣的情况下,澳門葡萄牙人到廣東進行的鴉片走私貿易和苦力貿易却畸形發展起來了。
3.鴉片走私貿易。
葡萄牙人以澳爲據點同廣東進行鴉片走私貿易由來已久。早在干隆年間(1736—1795),他們從印度的果阿和達曼販運鴉片到澳門,再由澳門偷運入廣東内地,初時每年約200箱,以後逐年增加。
到18世紀末,英國人亦求助於葡萄牙人,把鴉片存儲於澳門,向廣東走私。到了19世紀初,英國東印度公司每年從澳門運入廣州的鴉片超過2000箱以上。例如嘉慶二十二年(1817)爲1950箱;嘉慶二十三年增至3600箱;嘉慶二十四年爲2370箱;嘉慶二十五年增至5512箱。鴉片戰争後,澳葡爲挽回其正常貿易的敗局,變本加厲地在廣東走私鴉片。道光元年(1821),兩廣總督阮元指出,葡萄牙人在赴本國或别國貿易時,回船夾帶鴉片,運經澳門到廣東走私貿易。結果在廣州拿獲鴉片販子樑顯業時,繳獲鴉片船七八艘,鴉片7000多公斤。當時鴉片走私貿易多在澳門與黄埔兩地進行,有不少廣東官吏借鴉片貿易大受賄賂之利。到了20世紀初,從澳門經拱北海關運到廣州、珠江三角洲、下四府和海南各地貿易的鴉片也爲數不少,現列表如下,可見一斑。
由澳門運入廣東銷售的鴉片主要以香山、新寧(臺山)和新會爲多,其中又以香山居首位。當時外商運入澳門的鴉片船,一般在司打口上岸。時司打口中間爲一水塢,與船塢不相上下,盡頭處有石級登岸,岸上有貯藏鴉片的“貨棧”,正門設在紅窗門街,後門開向司打口。據統計,從嘉慶五年(1800)至道光二十年(1840),經澳門司打口上岸輸入廣東各地的鴉片達到638119箱。當時英國爲了使鴉片貿易保險起見,不得不在澳門鴉片市場中雇傭葡萄牙人當代理人,如葡人詹那裏渥(Senhor Jamnariode Almeide)、巴羅斯(Sur Maroeldes Barros)、白蘭多(B·Barretto)等均充當過英國鴉片貿易的代理商。到了鴉片戰争前夕,鴉片走私貿易中心逐漸轉移到伶仃洋,澳門的鴉片走私貿易才一時走入低谷,但仍然是一個重要據點。所以,清政府實行禁煙政策後,欽差大臣林則徐於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1839年3月10日)到廣州禁煙成功,四月二十二日(6月3日)在虎門銷燬鴉片237萬斤後,即於7月26日,在兩廣總督鄧廷楨的陪同下到澳門巡視,接見澳葡官員,傳令清皇帝禁煙的諭旨,並責成中方官員督同葡方“搜查夷樓,有無囤貯鴉片”,同時要求澳葡當局“出具並無存貯烟土甘結”,使澳門的禁煙確收成效。林則徐回廣州後,滿意地向清政府報告:“西洋(澳門)夷樓現無存貯烟土。”〔31〕
4.苦力貿易。
澳門的苦力貿易(人口販賣)由來已久。早在明中葉,葡萄牙人進入澳門後,就干起這種罪惡貿易的勾當了。有人估計,鴉片戰争前的300年間,葡萄牙人在澳門販賣的苦力至少有30萬人。鴉片戰争後,特别是咸豐二年(1852)厦門人民爲反對苦力貿易開展英勇鬥争之後,澳門與廣東的苦力貿易就更加興盛起來。苦力貿易搆成了澳門與廣東貿易的主要内容。葡萄牙人在澳門開設專門經營苦力貿易的招工館(巴拉坑,Barracoon,中國人稱爲“猪仔館”),據P·C·坎貝爾著的《中國的苦力移民》一書記述,1851年澳門有猪仔館5家,1865年增至8—10家,1866年增至35—40家,1873年驟增至300多家。葡萄牙人通過猪仔館的人口販子,串通廣東不法商人,租用各種大小船隻,開往黄埔港碼頭及深入廣州水面各處,運用各種欺騙伎倆,詐騙良家幼童和無知鄉愚,拐賣至澳門轉運歐美各國。例如,咸豐三年(1853),葡萄牙人雇陸豐縣人張炳爲人口販子,回鄉去詐騙鄉民93人運到澳門。咸豐九年(1859),人口販子又到南海縣向貧窮及年輕無知者,詐稱洋人願出高價雇傭工人,騙到澳門,用船載運往外洋。當時澳門葡萄牙人還招集一批歹徒、地痞、流氓,付給“人頭錢”,唆使他們到廣東各地去掠買苦力。據馬士(Morse)説,這些人口販子到廣東各地拐賣人口大約有三類:第一類是收買廣東省“宗族械鬥”中的俘虜;第二類是在廣東沿海各縣用快艇綁架村民或漁民;第三類則是設局誘賭,强迫輸了錢的人賣身償還賭債。人口販子除用拐騙手段掠取苦力外,更野蠻的是居然“乘人不覺,用棍力擊背,使人昏迷倒地,即係縛手足,用船載出,大擔重價,賣與外洋”。致使“廣州城和附近各地的全體人民中,已有一種塌天大禍的感覺”。
從廣東各地收買到的大批苦力運到澳門後,即裝上出洋的輪船,運往外國。據統計,同治六年(1867)的四個半月,由澳門開往古巴的苦力船就有50艘,裝載苦力13500人。根據葡萄牙官方公佈的數字,從咸豐六年到同治十二年(1856—1873),經澳門出洋輸往古巴、秘魯的苦力達到180161人,下面將各年從澳門運往古巴、秘魯的苦力數列表,以見一斑。
以澳門爲中心的苦力貿易,不僅損害了廣東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引起了希望社會安定以發展對廣東貿易的英國的不滿。所以,從19世紀60年代後期開始,英國不斷譴責澳門葡萄牙人在廣東進行苦力貿易。在這種情况下,廣東官府亦借此照會葡萄牙當局,不得再以招工爲名在廣東進行苦力貿易。並派兵搜查自廣州開往澳門的輪船,以截獲被拐掠的民衆。廣州民衆也紛紛行動,拒絶將糧食、蔬菜運往澳門,以示抗議澳葡在廣東的苦力貿易,同治十二年七月(1873年8月),兩廣總督瑞麟頒佈命令,禁止專門裝載苦力出洋的無約國船舶碇泊黄埔港,併叠令文武官員加力緝捕苦力拐匪。葡萄牙政府怕因此引起中葡公開敵對,終於在同年十一月八日(12月27日)發佈禁止在澳門招收苦力出洋的命令。據此,澳葡當局亦宣佈不準再在澳門招雇苦力華工出洋。這麽一來,在澳門歷時數十年,至少販賣30多萬民衆的苦力貿易,終於在同治十三年(1874)初宣告結束。
5.興修粤澳鐵路的討論。
爲了便利澳門與廣東的交通貿易,光緒二十八年(1902),葡萄牙政府與清朝政府商定修築由澳門至廣州的鐵路。據《中外舊約章匯編》記載,先是同年九月十四日(10月15日),葡萄牙駐華公使照會清朝政府外務部,説:
“爲振興商務起見,請大清國允許……建造由澳門至廣東省城之鐵路”。
後清朝政府外務部照會該公使,轉達清政府同意修築的意見,稱:
“本大臣應允貴大臣所請,許在大西洋國方欲設中葡鐵路公司建造由澳門至廣東省城之鐵路,但所有一切辦法須另行議立合同辦理,該合同須由貴國特派之大臣與本國駐滬督辦鐵路盛大臣商訂辦理,爲此照復貴大臣查照可也”。〔32〕
至光緒三十年十月初五(1904年11月11日),由清政府欽差鐵路總辦盛宣懷與葡萄牙駐北京便宜行事、上院議員白良谷(Senor Castello Branco),在上海商談修築廣澳鐵路事宜,並指示中國董事林德遠和葡國董事伯多禄於此合同由兩大臣簽字畫押後,再行會商訂立公司創辦合同,呈請中國鐵路大臣酌核。最後中葡雙方簽訂了《廣澳鐵路合同》,作爲修築廣澳鐵路的法定實施細則,共31條,議由中葡合資興建,50年後歸屬中國。同年,中葡委員會在上海復議,後因澳門勘界未定,加上葡方缺乏資金,遲遲不能動工,最後葡方自毁合同,使興建廣澳鐵路成爲歷史懸案。
二、民國時期的粤澳經濟關係
1. 抗戰前的經濟交往。
民國伊始至30年代,雖然澳門已經不再是廣東對外貿易的外港,但由於歷史和地緣的原因,澳門與廣東的經濟關係仍然是密切的,其經濟交往也是相當繁盛的。
此時期澳門與廣東的經濟交往仍然是以水路爲最重要,經常開通的有粤澳(廣州一澳門)、江澳(江門一澳門)、石澳(石岐一澳門)等航綫。民國十年(1921),經疏浚澳門的港灣和航道後,均可通行輪船。
澳門至廣州、江門、石岐、新會、東莞等地的水道均屬内河航運,是一種輪拖,以小汽船(俗稱濕底)拖貨船或客船來往其間。從澳門到廣州,水程約100海里,輪船六七小時可到達,常有“恒昌”號、“昇昌”號兩艘輪船運輸,來往客貨繁多,算是便利。其他民船來往廣州、江門、石岐、新會、東莞等縣市者也不少。廣東各地運往澳門的貨物多靠水運。據拱北海關民國二年(1913)的統計,這一年經拱北海關出口的民船共17919艘,其中開往澳門的竟有13083艘,占73%,可見澳門與廣東交通之密切和繁忙。此時期,還開通了澳門至前山、灣仔的小電船輪渡,每15分鐘運行一次,更加方便兩地居民來往貿易和購買日常生活用品。
與此同時,還修築了由澳門關閘至石岐的公路。先是於光緒二十年(1894),由從美國回來的富商陳芳(香山縣下恭都梅斜村人,今珠海市前山鎮上冲梅溪村)等人集資4000洋銀,修通了由前山至石岐的石子路,雖未能通行汽車,但爲後來修築岐關車路打下了基礎。民國元年(1912)左右,中山籍人氏鄭芷湘、鄭禮卿、吴梅一、黄昌垣等人發起組建“岐關車路公司”,動員港澳人士和華僑籌集資金築路,最後公司改稱“中山縣岐關車路有限公司”,設在新馬路67號二樓辦公。民國十四年(1925)公司開始修築岐關車路,工程分五期進行。
第一期,由前山至古鶴,於民國十七年(1928)10月完成;
第二期,由古鶴至下棚,於民國十八年(1929)5月完成;
第三期,由下棚至崖口,於民國十九年(1930)5月完成;
第四期,由欖邊至石岐,於民國二十年(1932)1月完成;
第五期,分西北兩路修築,西路由蕭家村一三鄉一深灣一石岐;北路由石岐華佗廟至北臺,於民國二十二年(1933)7月完成;而蕭家村至北臺一綫延至民國二十五年(1936)才完成。
至此,岐關車路全綫竣工,全程99公里。公路從澳門關閘起點北行,途經北山、前山、翠亨、石鶴,到蕭家村之後,分爲東西兩幹綫北行;西綫途經三鄉、白石、虎爪、湖州、北臺、恒尾直達石岐;東路途經下棚、翠亨、岸口、欖邊、大環到達石岐。以路程計,西綫短於東綫,行車兩小時即可到達。
岐關車路在修築過程中分段通車,民國十七年(1928)第一期工程竣工後即部分通車。通車典禮預先在澳門報紙刊登“中山岐關車路通車開幕廣告”,以示隆重。據記載通車日期選在星期天(3月18日),以讓更多市民參加慶典。當時的廣東省公路處處長卓康成、澳門總督巴波沙、香港總督金文泰、澳門商會主席許祥等親臨剪綵觀禮。〔33〕
岐關車路的先後通車,使澳門的陸路交通進入近代化,加强了澳門與廣東内地的聯繫,對澳門的社會經濟發展起了重要作用。
岐關車路通車後,中山縣岐關車路有限公司不斷購買汽車投入客貨營運,至民國二十二年(1933)全公司擁有大小客車97輛,業務繁忙,營業額不斷上昇,經濟效果甚佳。據統計,民國十八年(1929)的營業額爲1.98萬澳門元,民國十九年(1930)增至39.9萬澳門元,民國二十年(1931)增至於64.8萬澳門元。抗日戰争時期,營業額有所下降,民國二十六年(1937)爲20.9萬澳門元,民國二十七年(1938)龢民國二十八年(1939)均爲31萬澳門元。〔34〕
民國二十八年(1939),中山縣被日軍佔領,爲抗日救國需要,縣政府發動群衆將岐關車路逐段毁壞,以阻攔日軍汽車行走。民國二十九年(1940),車路停止一切運輸業務。抗日戰争勝利後,才於1946年全綫修復通車。
由於水、陸交通便利,所以此時期澳門與廣東各地特别是與珠江三角洲地區的貿易不斷發展。
澳門與廣東的貿易總的趨勢是不斷上昇的。當時從廣東輸入澳門的貨物主要是澳門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必需品。據1931年繆鴻基、何大章兩教授當時在澳門的調查統計,當年由廣州、中山、新會、東莞、順德等輸入澳門的商品貨值爲2267256葡元;從澳門輸到廣州、中山、江門等地的商品貨值爲219258葡元。〔35〕
澳門與廣東各地經濟交往還有一種特殊的現象。由於澳門旅遊博彩業非常發達,所以經常吸引廣州、中山、順德、江門、鶴山、新會各地的富有人家來此賭博和尋歡作樂,興罷則返,來往人數相當驚人。據拱北海關統計,20世紀初經拱北到澳門的廣東各地旅客每年均達到120萬人次以上。
2.抗戰時期的經濟交往。
民國二十六年(1937)7月7日“盧溝橋事變”後,日本侵略軍大舉南下,民國二十七年(1938)10月21日,日軍在大亞灣登陸,迅速攻陷廣州。於是廣州、南海、番禺、新會、臺山、中山等地居民紛紛逃難到澳門,使澳門人口驟增,由民國二十六年(1937)的164528人,增到民國二十八年(1939)的245194人,民國二十九年(1940)又增到40萬。此時,廣州等港口受到戰火的破壞和影響,加上香港也相繼淪陷,使得廣東進出口貿易又漸漸集中到澳門。美洲、歐洲、東南亞各國的貨物,源源不斷地運入澳門,並通過澳門輸入廣東各地;廣東内地的貨物也絡繹不絶地運到所謂“中立”的澳門出口到世界各地。這樣,使得已經蕭條和衰落的澳門對外貿易頓時又復蘇起來。據統計,民國二十六年(1937)澳門對外貿易的商品總額爲3573萬葡元;民國二十七年(1938)增至4917萬葡元,民國二十八年(1939)增至9335萬葡元,民國三十四年(1945)增至3.4916億葡元;民國三十八年(1949)又增至4.5222億葡元。〔36〕
由於澳門的進出口貿易增加,廣東與澳門的交通運輸亦大爲發展。廣州淪陷時,增加了“泰山”號、“西安”號、“金山”號、“福安”號等11艘輪船航行於廣州與澳門之間,幾小時一班對開,既載運逃難的廣東人民到澳門避難,更多的是運送米、糖、油、煤、布、蔬菜、鮮魚、牲口等日用品及副食品到澳門供應居民需要。到了民國三十年(1941)夏天,日軍封鎖了中山沿海、四邑到澳門的交通後,於民國三十一年(1942)5月澳門對廣東貿易轉向以廣州灣(今湛江市)爲中心進行。
抗日戰争結束後,原來大批來澳門避難的廣州及各縣的居民重返廣州等内地定居,於是澳門人口鋭减,民國三十四年(1945)底僅剩下15萬人,比民國二十九年(1940)的40萬人大大减少了。加上香港恢復了與廣東的貿易,這樣,澳門與廣東的貿易重又趨向式微。
(三)粤澳文化關係
一、明清時期的粤澳文化交流
隨着明清時期粤澳貿易的發展和廣東地方政府對澳門管理的加强,兩地的社會文化關係日益密切。而且由於澳門爲葡萄牙人賃居的緣故,粤澳的社會文化關係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具有中西文化交流的意義和特點,産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
廣東社會文化主要是傳統的儒家文化,本來就在澳門存在着。而隨着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後澳門發展成爲東西方國際貿易的中繼港,廣東各地(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各縣)的人越來越多到澳門經商和定居,使廣東社會文化和澳門的西方文化互相交融。突出表現在如下諸方面。
1. 中葡語言文字的并存和交流。
歷來居住在澳門的廣東和其他地區的居民,自然是使用中國的語言文字,并且由於是珠江三角洲各縣的居民爲多,所以多操廣州話。而租居澳門的葡萄牙等外國居民,爲了便於與中國居民交往,特别是與中國商人做生意以及一些傳教士爲傳播天主教,十分努力學習中國語言文字。例如耶穌會士羅明堅(Michel Ruggieri)於明隆慶四年六月(1570年7月)扺達澳門,就請一位中國畫師教他學習中文,經過2年2個月的學習,掌握中文單詞12000個。並於明萬曆九年至十年(1581—1582)間,跟隨葡萄牙商人4次進入廣州,從中實踐講中國話。萬曆十年(1582)七月扺達澳門的意大利會士利瑪竇(Mathieu Ricci),也是先在澳門聖馬爾定經院“學華語,讀華書”,才進入肇慶、韶關、南雄、南昌、南京和北京等地傳教。到了萬曆三十七年(1609),新任中國教區區長龍華民(Nicolas Longobardi)根據羅明堅龢利瑪竇的經驗,規定:凡入華傳教的耶穌會士,一律要先在澳門的聖保禄學院學習中國語言。干隆年間(1736—1795年),耶穌會又進一步規定:凡擬入華傳教者,必須“剃發易服,赴廣東澳門天主堂,居住兩年餘……習知中國言語”。〔37〕爲了方便葡萄牙人學習中國語言文字,他們往往在中文字旁註上拉丁文拼音,逐漸編成字典。萬曆十二年至萬曆十六年(1584—1588),利瑪竇和羅明堅合編的第一本《葡華字典》就是日積月累編成的,全書共189頁,這是第一部用拉丁文註音中文的日常會話手册。到了天啓五年(1625),金尼閣著《西儒耳目資》一書,是比較系統的《葡中字典》,把漢字分爲29個音素,以拉丁字母符號編成元音5個、輔音20個,不鳴音4個和雙元音22個。這樣使葡萄牙人學習中文更爲方便,發音更正確。例如:
麵包(Pao)
番茄(Tomate)
所有(Tudo)
朋友(Amigo)
再見(Adeus)
斤(Cate)
谷(Nele)
茶(Cha)
滴(Pinga)
有(Ter或Hayer)
是(Sim)
你叫什麽?(Como Se Chama)
耶穌會士掌握中國語言文字後,就不斷翻譯儒家經典書籍和中國文學著作等寄回歐洲國家出版。康熙六年(1667),會士殷鐸澤(Prosper Intercetta)將《中庸》翻譯成意大利文在廣州出版,寄回意大利。康熙十年(1671),居住在廣州的一名法國人將晋朝名醫王叔和的《脈經》譯成法文寄回格萊諾布爾出版。康熙五十八年(1719),在廣州經商和居住多年的英國人魏金森(James Wilkinson)將中國小説《好逑傳》譯爲英文在英國出版。嘉慶十八年(1813),法國駐廣州領事德經(Christian L Joseph de Guignes),奉拿破侖之命編成《中法拉丁字典》在巴黎王家印刷所出版。而作爲中國文化經澳門傳至歐洲國家的集中體現,則是耶穌會士翻譯和譯著中國的古典書籍,據不完全統計,大約有七八十種之多。〔38〕
與此同時,爲了與葡萄牙人交流,澳門的廣東居民也有人學習葡萄牙語,並創造了一種采用漢字註音葡文的“廣東葡語”。印光任、張汝霖著《澳門記略》時,書末附有用漢字註音葡語單詞395個,就是澳門居民學習葡文的日常會話的簡明字典(未成熟和未完成的),共分爲天地、人物、衣食、器數和通用五大類。
經過長此以往的葡中居民的互相學習彼此的語言文字,其中一些本地居民掌握了葡萄牙語,也有很多葡萄牙人學會中國語言,能説流利的廣州話。特别是在澳門出生長大的“土生葡人”,他們既講葡語和使用葡文,又能講廣州話與中國居民交流溝通,高度顯現了中西文化的交匯和融合。
2. 學校教育的中西合璧。
澳門的教育是中西合璧的,既存在中國傳統中文學校教育,又存在葡萄牙的葡文學校教育。在澳門的中國居民住宅區,明清時期普遍存在中國傳統的各種私墪,分蒙童館(識字班)和解經館(講解儒家經籍)兩類學校,以前者爲多。學生學習的内容,從蒙童館的《三字經》、《幼學詩》、《天地元黄》、《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到解經館的《詩經》、《書經》、《易經》、《禮記》、《春秋》五經。但是,由於葡萄牙人租居澳門400多年,所以澳門的中文學校從形式到内容都或多或少受到西方教育的影響。例如,嘉慶六年(1801),望厦村人趙元輅、趙允菁父子兩人所辦的私塾蒙童館,除了教學生讀上述的《三字經》和四書外,還教學生學習地理、歷史等知識。清朝維新變法之後,澳門辦起了新式學堂。光緒二十五年(1899),從日本留學回來的陳子褒,與其弟陳子韶分别辦起“子褒學塾”和“子韶學塾”,分初級和高級班,初級班爲識字班;高級班爲講解班。初級班以白話文教學,高級班則考據詞章之法。
與此同時,葡萄牙人進入澳門後不久,也在澳門創辦學校。嘉靖四十四年(1565),首先創辦聖保禄公學,自萬曆二年(1574)起,葡萄牙從馬六甲的税收中抽出1000克魯撒德斯(貨幣名譯音)經費爲資助辦學經費;萬曆六年(1578)起,又從葡商每年獲得中國生絲1600擔中分出50擔作爲辦學經費。萬曆七年(1579),聖保禄公學招收150名兒童上學,萬曆十二年(1584)增至200人。〔39〕學生以葡萄牙人的子弟爲主,兼收華人兒童入學。教學内容:一是教化兒童,克服不良行爲;二是講授語文、算術、掃除文盲。聖保禄公學,是西方學校進入中國的開端,從而使澳門的教育出現了中西教育並舉和平行發展的格局。萬曆二十二年十一月(1594年12月),聖保禄公學昇格爲大學規格的聖保禄學院。這是澳門(也是中國)的第一所大學。聖保禄學院借鑒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的規章制度設計課程,又適應在澳門及中國内地傳教的需要,以西方文化和古典學術知識爲主體,設置數學、歷學、物理學、醫學、哲學、神學、漢語、拉丁語、修辭、音樂等10門課程,其中漢語是人人要學的必修課,學時最多。不僅學生要學,教師也要學,因爲漢語是傳教的溝通工具。聖保禄學院仿照歐洲大學的考試制度,凡入學修滿課程經考試合格者,發給學位證書。該學院招生對象大多數是歐洲來澳門的傳教士,也招收一部分中國和日本的學生。萬曆二十八年(1600)前後,每年有學生50人,最多時達到80人,最少時亦有25人。〔40〕
聖保禄學院首任院長是孟三德神父(Eduardo de sande);第二任院長是李瑪諾(Manud Diaz Senior);第三任是陸安德(Andreas Lobelli)。先後在學院任教的教授有艾儒略、畢方濟、鄧若望、王豐肅、陽瑪諾、孟儒望、李若望、安文思等30人。
聖保禄學院辦學168年,於干隆二十七年(1762)停辦,總共培養了200多名學生。他們成爲入華傳教的骨幹,其中不少人成爲中西文化交流的溝通者和主角。
雍正五年(1727),葡萄牙人在澳門又辦了第二所大學——馬若瑟修院,是聖保禄學院的分院,俗稱三巴仔學院。該分院任務是注重培養中國教士,設有神學、拉丁語、科技、數理等科目。學生比聖保禄學院多,據統計,同治元年(1862)在校學生爲216人,同治九年(1870)增至377人,民國二十七年(1938)增至460人。〔41〕
到了19世紀30年代,澳門興起辦平民教育熱潮。道光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1839年11月4日),美國傳教士塞繆·布朗(Samuel Robbins Brown)在澳門創辦了馬禮遜學堂,按西方學校的制度和内容進行教學,設有英語、漢語、算術、代數、幾何、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音樂、圖畫、體育等課程,半天讀英語,半天讀漢語。澳門附近香山縣灣仔的容閎、黄寬、黄勝等人曾在此學校讀書,後於道光二十六年(1846)底赴美、英留學。黄勝在英國愛丁堡大學醫科畢業後,回廣州博濟醫院從醫,成爲中國第一個西醫生。此後,葡文官辦小學不斷創辦,據統計,光緒二十一年(1895)澳門已有10多所葡文學校了,如中心小學、聖羅撒葡文女校、市政學校官立小學、商業學校、聖善學校、利宵學校等。
3. 中西宗教信仰并存。
宗教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一種社會歷史文化現象,是人類多數人精神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澳門的中國居民大多數是信奉道教、佛教,而且均在明清時期傳播至澳門。傳説成化二十年(1484),福建商人首先來澳門興建媽祖閣的弘仁殿。至萬曆三十三年(1605)德字街衆商興建媽祖閣廟時,道教信仰已在澳門居民中相當流行了。到了天啓二年(1622),佛教也從香山縣傳至澳門,普濟禪院(觀音堂)即於該年建立。從現存普濟禪院的《西天東土歷代祖師菩薩蓮座》可以看到,澳門的普濟禪院與廣州的長壽寺、飛來寺等嶺南佛教重地的歷史是一脈相承的。蓮峰廟也於崇禎六年(1633)建立。以後陸續建立了數十個佛教廟宇和土地廟。説明澳門中國居民信仰佛教、道教之興盛,有人用“滿天神佛”來形容也是不過分的。
但自從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進入和租居澳門後,耶穌會士紛紛隨商人來澳門傳播天主教。至嘉靖四十二年(1563),澳門至少有8名耶穌會士在這裏傳教,發展教友800多人。當時在澳門進教、信仰天主教的廣東人有兩種,一種是在澳門居住的廣東居民;一種是廣東各縣(主要是珠江三角洲各縣)的人每年一次來澳門進教。家居澳門的廣東居民進教者,有的改穿洋服,改用葡名,可見天主教的影響也是相當深的。隨着信仰天主教者不斷增加,從隆慶三年(1569)始在澳門建立了第一個正式的天主教堂聖望德堂,以後陸續又建立聖老楞佐堂(1575)、聖方濟各堂(1580)、聖奥斯定堂(1586年)、聖多明我堂(1587)、聖安多尼堂(1608)、聖嘉勒修院教堂(1634)、唐人廟(1679)、聖若瑟堂(1746)等。於是,教宗額爾略十三世(Gergoriusx Ⅷ)於萬曆三年臘月二十三日(1576年1月23日)頒佈召令成立澳門教區,管理中國、日本和安南的傳教事務。並於萬曆十年(1582)七月,由耶穌會士羅明堅龢利瑪竇兩人到肇慶進行傳教。羅、利到肇慶後,得到新任總督郭應聘、肇慶知府王泮的准許,在肇慶東面崇寧塔附近耗資250兩銀子興建一座教堂和寓所,作爲傳教活動的場所。爲搏取肇慶地區的民衆歡心、興趣和接近民衆,利瑪竇將自己從意大利帶來的西洋奇器如西洋鏡、日晷、自鳴鐘、三棱鏡、地圖、油畫聖母像等陳列在教堂内展覽,讓民衆參觀。頓時,不少達官貴人和民衆出於好奇心而紛紛前來參觀。特别是利瑪竇繪製的《萬國輿圖》,更是吸引不少觀衆。最後利瑪竇索性將這些展品送給肇慶府的官員,從而得到他們的支持。但傳教效果並不甚佳,至萬曆十三年(1585),肇慶地區只有20人入教成爲天主教徒。萬曆十七年(1589),利瑪竇得到新任兩廣總督劉繼文批準,遷至韶州(今韶關市)傳教,又得總督免費撥給韶州光孝寺前靠河邊的一塊土地建築一座中國式的教堂進行傳教。此時,範禮安(Alerandre Valignani)又從澳門派了澳門的青年教徒黄明沙和鐘鳴仁到韶州協助利瑪竇進行傳教工作,但進展極不理想,甚至發生萬曆二十年(1592)酗酒賭徒夜間襲擊教堂的事件。於是,利瑪竇謀求北上入内地傳教,後經南昌、南京,於萬曆二十九年(1601)進入北京傳教。利瑪竇等耶穌會士入廣東以至中國内地傳教,他們所帶的三稜玻璃境、天主聖母像、自鳴鐘、世界地圖等,可以説是近代歐洲的天文學、數學、地理學、物理學、美術傳入廣東(也是中國)之始。利瑪竇等還在肇慶著書立説,解釋這些科學儀器。例如,利氏在肇慶時著《干坤體義》,宣傳天象、日月蝕等天文學知識;繪製《萬國輿圖》,附中文注釋,分世界爲五大洲,是爲廣東人民得知世界有五大洲之始;利氏在寓所裏仔細向參觀者解説地球儀,使廣東人民率先知道地球爲圓形,得以矯正原來“天圓地方”的傳統的非科學觀念。
與此同時,耶穌會士於隆慶三年(1569)在澳門創辦西醫院,此是中國第一所西醫院。以後西醫學、西藥學逐漸傳入廣東和中國内地。嘉慶十一年(1805)四月,英國東印度公司外科醫生皮爾遜(Alexander Pearson)在澳門播種牛痘,並撰文宣傳。時廣東十三行商人鄭崇謙來澳門,即將皮爾遜文章編譯成《牛痘奇書》在廣州出版。是年,皮爾遜到廣州行醫,得十三行巨商伍秉鑒、潘有度、盧觀恒資助,開設牛痘局,向廣州市民施種牛痘,計13年間,種牛痘者達100萬人次之多。隨即邱熺亦在廣州開業種牛痘,並著《引痘略》一書加以宣傳。道光八年(1828),番禺人潘仕成傳至北京,在南海會館設牛痘局,由餘心谷(也是廣東人)主辦,向北京以至河北等地民衆施種牛痘,深得稱贊。道光十五年(1835),美國傳教醫生伯駕(Peter Parker)在廣州新豆欄街設立眼科醫院,並逐步發展成爲博濟醫院。利瑪竇從澳門到肇慶、韶關傳教,建築教堂(叫僊花寺)和寓所,是爲歐洲建築術傳入廣東之始。至於耶穌會士在澳門的西歐建築物和建築術,則成爲清朝廣州十三行商館建築的模仿式樣。其建築特色爲三層樓結構,獨具西方建築風格。
以上從明中葉至鴉片戰争前300多年西方國家文化經澳門傳入廣東以至全國的情况,其最終表現形式,則反映在耶穌會士撰寫的各種文化科學著作中。據不完全統計,計有著、譯著作(天主教著作除外)共187部,其中明代出版者102部,清代出版者85部。〔42〕現多存藏於北京國家圖書館和上海徐家匯圖書館。
4. 華洋通婚及中外婚姻儀式並用。
華洋通婚是粤澳社會文化關係中最深層次、最核心的中西社會文化交融關係。據目前看到的資料,葡萄牙人進入澳門不久即有華洋通婚的現象了。由於當時居住在澳門的葡萄牙等國家的外商,“因爲葡國婦女的缺乏,又不滿意於馬拉甲或印度而來的婦女,於是便與日本的特别是與中國的婦女結婚,他們很羡慕中國婦女的優點”。〔43〕到了明代末年,中葡男女之間通婚而繁衍的後代,已經搆成“土生葡人”(Mestizos)的主流。據C·R·博克塞教授轉述一位耶穌會士於天啓五年(1625)關於澳門情况報告中説:“當地葡萄牙人的妻室大都是中國人和具有中國血統的人”。據説,“全城除一名葡萄牙出生的婦女之外,居民的妻子不是中國人就是中葡人的後裔(混血兒)”。〔44〕又據嘉靖二十七的(1548)徐繼畲所著《瀛環志略》一書所記,葡萄牙人入居澳門“長子孫已數百年,粤人謂之土生仔,生齒既繁”。中葡通婚是雙向的,既有葡萄牙男子與居住在澳門的廣東女子結婚,也有葡萄牙女子與廣東男子結婚。特别是到了康熙中葉,澳門的葡萄牙人口鋭减,出現男少女多的情况下,葡國女子嫁與華人男子者更不乏其人,她們並以此感到莫大的榮幸。正如屈大均在《廣東新語》一書記述當時的情况,説:“彼中最重女子,女子持家計,承父資業。……得一唐人爲婿,舉澳相賀。”〔45〕到了近代,澳門的華洋通婚現象更是普遍了。現在澳門有11000“土生葡人”族群,正是明清以來華洋通婚的結晶。由於澳門獨具華洋通婚的普遍現象,所以澳門的婚姻習俗(包括男女結婚的形態和結婚儀式)也獨具中西文化交融的特點,即既有中國傳統的婚姻習俗,也接受西方婚姻的理念和習俗,表現出中西混合的婚姻習俗和儀式。
第一,聘娶制和登記婚相混合。
聘娶制是中國傳統的婚姻形式,流傳深遠。446年來,澳門華人一直保持着這種婚姻形式,但又接受了西方登記婚的理念而出現一種混合的婚姻形式。其突出的表現是現在仍然流行於澳門社會的聘娶制“六禮” (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婚俗中,滲進西方近代登記婚的内容。
第二,中西混合的雙重婚禮儀式。
根據歷史資料和新近調查,可知澳門的華人和葡人(包括土生葡人),或者雖然男女雙方均是華人,但有一方是信仰天主教或西方宗教者,他們結婚時均流行一種中西混合的“雙重婚禮儀式”。即采用中國傳統結婚儀式和西方結婚儀式。一般是頭一天先進行結婚登記和天主教結婚儀式,第二天才舉行中式婚禮。在第一天舉行天主教結婚儀式時,經男女雙方進行結婚登記後,由結婚的男女雙方的父母帶領到教堂舉行結婚儀式,請神父主持,以取得正式的婚姻權利,接着舉行中國傳統的結婚儀式。
上述澳門華洋通婚和中西合璧的“雙重婚禮”儀式,是中國傳統文化和西方基督教文化的和諧滲透和交融。
粤澳社會文化關係除了上述四方面的交流和融合外,還有澳門的中葡居民的住房建築、飲食文化習慣等,也都具有中西文化交流和融合的現象。囿於篇幅,就不一一列舉了。但已經可以説明,明清時期,粤澳社會文化關係是中西文化和平共處、互相補充、互相滲透、互相吸收、互相促進。
二、民國時期的粤澳文化關係
1. 教育交流。
民國初年,澳門辦起了培基兩等小學附設中學。這是澳門歷史上第一所中文中學。後得到廣東省教育廳批準立案,准許核校二年級學生年終考試合格者,可直接昇入廣州市的中學三年級就讀。與此同時,南海縣舉人盧梓州在澳門創辦梓州中學,吸收華人子弟入學讀書,課程有物理、化學、生理、倫理、唱歌、體育等,教員多是留日回來的學生擔任。
抗日戰争時期,由於廣州、香港相繼淪陷,廣州及廣東各縣居民紛紛逃到澳門避難,使澳門人口激增。據統計,民國二十八年(1939)澳門居民就達到24萬人,民國二十九年(1940)增至40萬人。廣東各縣隨遷來澳門的中小學亦有30多間,但仍然滿足不了需要。於是流寓澳門的廣東人士會同澳門有關人士,合資興辦了一批中小學,使澳門學校驟增。據統計,1939年全澳門共有小學140多所,學生4萬多人;中學和中等專科學校30多所,學生3萬多人。〔46〕這些中學有:培英中學、執信女中、嶺南中學、培正中學、廣中中學、教忠中學、崇實中學、西芬中學、協和女中、尚志中學、復旦中學、知用中學、中行中學、孔教中學、濠江中學、蔡高中學、培貞女子中學、潔英女子中學、望德女子中學、廣州大學附屬中學、鮑斯高中學、關其昌英文中學、廣大會計學校、中華英文書院、達用國語學校、新亞英文夜校、黎伯敏英文學院、馮華英葡學校、粤華中學、蘭室女子職業學校、孫逸仙紀念中學、中山縣立中學、鶴山培正中學,等等。各學校的課程基本上是近代西方國家學校的課程,計有語文、數學、歷史、地理、音樂、美術、英文、葡文、生物、化學、物理、體育等,並使用當時國民黨廣東省政府教育廳審定出版的統一教材進行教學。與此同時,廣州及廣東各地的一批高水平的教師也逃難到澳門從事教學工作,如中山大學理工學院院長胡金昌教授,以及數學教師潘子湘、劉芙初,地理學教授何大章、繆鴻基等來到澳門的中學任教。一些辦學經驗豐富的中學校長或教導主任也來到澳門應聘擔任學校的行政領導工作,如林伯英應聘擔任聖羅撒女子中學校長;陳道根應聘爲聖若瑟中學教導主任;張瑞權、譚雄漢、廖奉靈等都來澳門擔任中學行政領導職務。這對於提高當時澳門學校的領導能力和提高教學質量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對澳門教育産生深遠影響。
隨着澳門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澳門的圖書出版發行業也興旺起來。抗日戰争時期,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世界書局、光明書局等均到澳門開業,書店也由數家增至10多家。每逢學校開學季節,出版社和書局的出版和出售教科書、參考書以及文教用品生意十分興旺。與此同時,每年亦由於中小學生畢業留影紀念以及需要照片辦理畢業證書,使澳門的照相業發展起來,甚至街頭的“即映即取”的照相攤也應運而生,而且生意興隆。
2.文學藝術交流。
民國時期粤澳的文學藝術交流活動也是十分活躍的。民國初期,廣東不少作家到澳門暫住或路過,爲澳門留下不少文學鴻爪。
到了民國二十年(1931) “九一八”事變後,内地文學家陳少陵自日本來澳門開辦首家出賣新文藝書刊的書店;繆朗山亦來澳門組織青年學習愛國的文藝作品。民國二十六年(1937)7月7日抗日 戰争爆發後,汕頭的蔡楚生以及國内的一批文學家如金山、夏衍、鬱風、司徒慧敏曾來澳門小住或經澳門返内地,給澳門留下了一批文學作品,推動了澳門的新文藝運動向前發展。
在戲劇方面,由於澳門的居民主要是廣東省籍,所以,粤劇最受歡迎,次之爲話劇。
早在清朝道光、同治年間(1821—1874),粤劇和廣東音樂曲藝已蓬勃發展了。到了民國初期,特别是抗日戰争時期,廣州粤劇界的著名演員馬師曾、薛覺先、白駒榮、千裏駒、白玉堂、靚少佳、譚蘭卿、任劍輝、白雪仙、何非凡、廖俠懷、豐日安、餘麗珍、盧海天、麥炳榮、紅綫女、上海妹等名角,紛紛到澳門的清平戲院上演粤劇。他們還舉行籌款義唱,演出《還我山河》、《軍書聽報動雄心》、《午夜聞簫念征鴻》、《關山胡馬渡黄山》等愛國名劇,激勵人們抗日衛國之志。
話劇則以光緒二十九年(1903)孫中山的得力助手陳少白爲宣傳辛亥革命而創設戲劇學校,編寫劇本在澳門及珠江三角洲各縣以至香港巡逥演出。當時話劇以廣州爲中心大本營,澳門僅是其中的分支而已。直至民國十八年(1929),歐陽予倩在廣州主辦廣東戲劇研究所,正宗話劇更是以廣州爲中心。但到抗日戰争時期,特别是民國二十七年(1938)10月21日廣州淪陷之後,廣州的話劇精英涌來澳門,給澳門的話劇增添了活力。盧敦和李晨風來澳門後,創立時代劇團,演出《鬼夜哭》、《大刀王五》;張雪峰來澳門組織了藝聯劇社,演出《茶花女》、《明末遺恨》、《雷雨》、《日出》;樑寒淡來澳門後,和關存英、張雪峰組織了中國旅行劇團廣東話劇組,在澳門域多利亞戲院上演大型歷史話劇《武則天》,深受市民歡迎和讚揚。由於當時是抗戰救國之際,許多劇社多演出以鼓舞抗日爲主題的話劇。如民國二十六年至民國二十七年(1937—1938)前峰劇社上演《烙痕》(描寫東北義士爲抗戰犧牲的故事)、《最後一計》(描寫東北鄉村抗日的悲壯故事);曉鐘劇社上演《蘭芝與仲卿》(描寫反封建婚姻壓迫的悲劇)、《布袋隊》(描寫中華民族及無耻漢奸賣國之醜態的故事)、《九·一八以來》(描寫扺抗日寇侵略東北的故事);緑光劇社上演《盲亞恨》 (描寫東北淪入日寇手中後人民悲慘生活的故事),等等。民國三十三年(1944),中流劇團上演了《北京人》、《孔雀膽》和《原野》等話劇。抗日戰争勝利後,海燕舞臺服務社(後定名爲海燕劇藝社)公演《雷雨》、《林冲夜奔》、《樑祝》、《搜書院》、《屈原》、《夜店》等話劇,大大影響了澳門的話劇活動,特别是對學校影響更大,使當時澳門的培正中學、粤華中學、濠江中學、中德中學和嶺南中學的話劇活動獲得蓬勃發展。
與此同時,以陳少偉爲理事會主席的“澳門四界救灾會”組織了由廖錦濤任團長的“旅澳中國青年鄉村服務團”,帶領11個服務隊回到廣東的順德、鶴山、始興、東莞、寶安、翁源、高明等地通過演唱《救亡進行曲》、《義勇軍進行曲》、《大路歌》等歌曲和演出抗日話劇,向廣東群衆宣傳抗日主張,鼓動群衆積極投入抗日救亡運動。
3.醫學。
民國二十四年(1935)秋,廣州名醫生柯麟舉家遷至澳門,開辦診所,掛牌行醫。他醫術高明,醫德高尚,對窮苦病人收取低廉費用,特别困難的病人則給予免費醫療,深受澳門居民的讚揚。他於民國二十六(1937)年10月被聘爲“澳門四界救灾會”,的名譽顧問。因爲柯麟是共産黨員,不久他又接受八路軍駐香港辦事處主任廖承志的建議,進入澳門鏡湖醫院當醫生,並做掩護黨的地下工作。民國二十七年(1938)10月廣州淪陷後,廣州一批名醫生如黎鋒、王德光等陸續到澳門避難居住,得到柯麟的熱情接待和安排工作。民國三十年(1941),他聯絡從廣州逃難來澳門居住的醫學界黎鋒、黄耀堅、王德光、陳伯强等10多人組成“鏡湖醫院西醫顧問團”,並成立中華醫學會澳門分會,爲改革和發展鏡湖醫院準備了雄厚的人才力量。民國三十二年(1943),鏡湖醫院建立護士學校,聘請上述“西醫顧問團”的醫生爲義務教學的教師。民國三十四年(1945),柯麟出任護士學校的校長。接着又進一步加强建設早在民國三十年(1941)業已建立的鏡湖醫院手術室,作爲護士學校學生的實習基地和科研場所,從而大大提高了鏡湖醫院的醫術水平。民國三十四年,柯麟被力薦出任鏡湖醫院院長,於是他率領全體醫療人員進一步建設該院,取得顯著成績,使鏡湖醫院成爲一個具有内科、兒科、婦科、傳染病科、住院部、X光室、理療室、檢驗室、留觀室等完整的大型綜合性醫院,醫治病人大爲增加。據統計,民國三十二(1943)來診病者爲89238人次,民國三十三年(1944)增至89645人次,民國三十四年(1945)增至106444人次。可見,在抗日戰争時期,柯麟等一批廣州名醫生從廣州避難到澳門,確實爲澳門居民的醫療事業作了巨大的貢獻。
4.美術。
早在道光至光緒年間(1821—1908),就有廣東的鮑俊、曾望顔和孫中山的秘書連聲海等人來澳門作畫珍存。到了抗日戰争時期,畫家高劍父爲抗日奔走省、港、澳三地,提倡“新國畫”,成爲“嶺南畫派”的一代宗師。他在普濟禪院的妙香堂辦學,一方面自己努力創作《東戰場的烈焰》等優秀作品,另一方面積極培育書畫人才。從廣州逃難來澳門的關山月、李撫虹、方人定、羅竹坪、黄獨鋒、何磊、楊善森、司徒奇等,曾經常到妙香堂接受高劍父的教育和培養,後來也成爲嶺南畫派的大師,並紛紛在澳門舉辦個人畫展,將所得經費捐獻給抗日救亡運動。民國二十七年(1938)嶺南畫派大師趙少昂首先在澳門總商會舉辦畫展,展出自己精心繪畫約360幅精美杰作,並撥出20幅作品議價拍賣,將所得經費捐獻抗戰。民國二十九年(1940)1月,關山月也在澳門舉辦個人畫展。民國三十三年(1944)4月,高劍父及其弟子羅竹坪等人在澳門舉辦書畫家爲籌款賑濟難童的書畫義展大會,展出書畫500多幅,共籌到善款38000多元,用以救濟抗戰時期流離失所的難童,深受澳門居民的贊賞。
三、解放後30年的粤澳文化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30年期間,雖然受到粤澳兩方面的政治因素的影響,但具有悠久歷史傳統密切關係的粤澳文化的交往仍然是不斷進行的。突出表現在文化、體育教育等方面。
在文化交往方面,1956年3月,在廣州舉辦的“廣東省農業生産展覽會”期間,澳門總商會和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組織了澳門同胞回廣州參觀,受到省市領導和廣州人民的熱烈歡迎。1959年2月,廣東民間雜技團應澳門商會的邀請,前往澳門訪問演出18場,澳門2萬多人觀看了精彩的雜技表演,並高度讚揚廣東雜技團爲“絶技團”。1960年1月,以白駒榮、羅品超爲領隊率領的廣東粤劇院一團到澳門訪問演出《林冲》和《荆軻》等優秀傳統粤劇,受到澳門總商會會長何賢及澳門同胞的熱烈歡迎和贊賞。同年12月,廣東曲藝雜技團到澳門演出14場,澳門觀衆16000多人觀看了演出。
1961年10月,澳門社團領袖何賢、崔德祺率領澳門業餘音樂曲藝團來廣州旅遊演出,在人民戲院演出兩場,並同廣東音樂曲藝界人士舉行文藝聯歡會,互相交流表演和切磋廣東音樂曲藝的藝術,氣氛十分友好熱烈。
在五六十年代,韶關南華寺的高僧觀本法師(原名張壽波,號玉濤)曾到澳門普濟禪院弘法,受到澳門佛教人士的熱烈歡迎,並進行佛教的學術交流。
在體育和棋藝方面,粤澳交往也不少。1956年4月,澳門象棋手樑兆光、張鉗來廣州文化公園參加友誼比賽達12天24局,觀看比賽者有5萬多人,氣氛非常熱烈。1957年元旦,澳門足球隊來廣州,與廣東足球隊進行友誼比賽。以後又於1957年和1959年派出澳門足球隊參加廣東省運動會的足球比賽。
在教育方面,五六十年代,鑒於澳門缺乏高等學校,所以澳門同胞的大批子弟回到廣州的中山大學等學校讀書。1958年,廣東重新復辦暨南大學,吸收大量澳門學生進校就讀。爲了方便澳門學生投考廣東省内或全國其他省市的大學,廣州市又於1956年專門成立了一所港澳學生補習學校,用一年時間幫助港澳學生復習功課,以便他們順利地考取大學讀書。其中有不少澳門學生在大學畢業後,留在廣東或國内其他省市參加祖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並做出了貢獻。
注 釋:
〔1〕《明經世文編》卷357,《題爲陳末議以保海隅萬世治安疏》。
〔2〕劉芳輯:《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匯編》(上册),第l00頁,澳門基金會1999年。
〔3〕龐尚鵬:《百可亭摘稿》卷7。
〔4〕龍思泰著、吴義雄等譯:《早期澳門史》,第1、91頁,東方出版社1997年版。
〔5〕王彦威等:《清季外交史料》卷71,第14—16頁。
〔6〕王彦威等:《清季外交史料》卷81,第2頁。
〔7〕王彦威等:《清季外交史料》卷212,第7頁。
〔8〕王彦威等:《清季外交史料》卷5,第48-49頁。
〔9〕《辛亥革命回憶録》第2卷,第308頁,文史資料出版社1962年版。
〔10〕《澳門專檔》(四),第75頁,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印(臺灣),1996年(下同)。
〔11〕《澳門專檔》(四),第325頁。
〔12〕《澳門專檔》(四),第411、473—495頁。
〔13〕《廣州百年大事記》(上),第236頁,廣東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4〕《澳門專檔》(四),第446頁。
〔15〕《廣州百年大事記》(上),第254頁。
〔16〕N.鮑羅廷、M·沃林、Z·約克編:《廣東大事記(1922—1926)》。
〔17〕《澳門專檔》(四),第465頁。
〔18〕陳大白:《天明齋文集》,第148頁,澳門歷史學會1995年。
〔19〕陳大白:《天明齋文集》,第150頁,澳門歷史學會1995年。
〔20〕黄哲國:《光榮和坎坷的歷程》,載《澳門日報》1985年2月22日。
〔21〕《濠江風雲兒女》,第75頁,澳門星光出版社1990年版。
〔22〕《濠江風雲兒女》,第30頁,澳門星光出版社1990年版。
〔23〕載於《申報》1947年4月12日,6月4日、15日、22日。
〔24〕《荷蘭貿易史》,轉引自《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115頁,福建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
〔25〕黄啓臣編:《樑方仲經濟史論文集》,第179頁,中華書局1989年版。
〔26〕裴化行著、肖濬華譯:《天主教十六世紀在華傳教志》, 第123頁,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
〔27〕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上卷,《官守篇》。
〔28〕轉引布衣:《澳門掌故》,第413—414頁,香港廣角鏡出版社1979年版。
〔29〕李士楨:《撫粤政略》卷2,第5、42頁。
〔30〕China Imperial Maritime Customes,Returns of Trade and Trade Reports for the Year 1887——1925。
〔31〕《林則徐集》(奏稿)中册,見《會奏巡閲澳門情形折》,第682頁。
〔32〕王鐵崖編:《中外舊約章匯編》第2章,第261頁。
〔33〕濠江客:《岐關車路六十年》,《澳門日報》1988年3月24日。
〔34〕黄啓臣:《澳門通史(遠古—1998)》,第350頁,廣東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35〕據繆鴻基、何大章:《澳門地理》(廣東省立文理學院出版組,1946年版),第76—77頁的數字統計。
〔36〕根據繆鴻基、何大章: 《澳門地理》,第75頁;The Macao Years Book for l940—1949的數字統計。
〔37〕《福建巡撫雅德孥獲西洋人方濟各奏摺》,載《文獻叢編》。
〔38〕根據方豪:《中國天主教史論叢》(甲集)第87—96頁;徐宗澤:《明清間耶穌會士譯著摘要》卷9的資料統計。
〔39〕林子昇:《十六至十八世紀澳門與中國之關係》,第124頁,澳門基金會1998年版。
〔40〕魏特:《湯若望傳》。
〔41〕承蒙林家駿主教優待,允許我於今澳門主教府内參看檔案資料,在此向林主教致謝。
〔42〕熊月之:《西學東漸與晚清社會》,第81—90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3〕裴化行著、肖濬華譯:《天主教十六世紀在華傳教志》,第110頁,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
〔44〕C.R·博克塞:《十六一十七世紀澳門的宗教和貿易中轉港的作用》,載《中外關係史譯叢》第5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9年版。
〔45〕徐繼畲:《瀛環志略》卷7,《葡萄牙國》;屈大均:《廣東新語》卷2,《澳門》。
〔46〕參見丁中江主編:《澳門華僑志》第73—76頁,臺灣華僑志編纂委員會1964年版。
(原載:《廣東省誌·粤港澳關係志》,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原體例分章、節、目,今改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