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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垃焚廠處理不好 張廣寧烏紗難保



  2009-11-5 11:32:50

  受訪居民97.1%的人説“不”(見《南方都市報》11月5日AⅡ04-05),民意一邊倒反對,可政府部門從番禺區園林局到廣州市發改委,從街道辦主任到副市長蘇澤群,不是耍嘴皮、推皮球,就是一意孤行,態度强硬。什麽“没有比這更合適的地方了”?什麽“會嚴格按照垃圾處理程序執行,不會有污染”?多少年了,老百姓對説一套做一套、講得好聽做得難看,還看不透嗎?番禺十幾個小區,是廣州人居大花園。他做公僕的居然往主人公花園裏拉一砣又臭又臟的大糞,還指鹿爲馬,滿嘴歪道理,這等既失人心、又没德政的事,真不知决策者是怎麽想的?就説幾個著名的開發商,當初和政府合作買地倒房,賺得盆滿鉢滿,廣州市的財政收入一半上以都是靠賣地和房地産税收得來的。現在可好,過河拆橋,釜底抽薪,單就這幾位紅人也想不通啊。至於走程序,讓“華南環境科研所”環評,結果能做到獨立、客觀、公正嗎?俗話“吃人家的嘴軟”,這被人包養的,他敢逆主違意嗎?還有,平時那些非常活躍的專家學者、社會精英、政府高參們,這會兒怎麽都成縮頭烏龜了呢?其實,這恰恰證明瞭他們中大多數跟民意一致,只不過不敢公開與政府唱反調,所以才選擇沉默。

  歷史經驗值得注意。現實很多事情是非黑白都明擺着的,連普通老百姓都明白的道理,貴爲社會精英的政府官員難道不明白?可見,不講道理,不是不懂道理,而是知理而無道。所謂講道理,不在於誰有理、誰没理,而在於講道理的雙方平不平等。平等,就是有理的一方是道理。不平等,那高的一方講的就是道理。跟明知理而不講理的人講道理,不是很可笑嗎?那些寫在黨章裏、憲法裏,還有數不盡的大小文獻裏的表明我黨我府權爲民所用、利爲民所謀,情爲民所係的文字,一當到了具體事上,就不那麽容易兑現了,甚至做法完全相反。即便這樣,我還是不信了,番禺垃圾焚燒發電廠選址問題,難道廣州市政府部門大大小小官員們没有一個同情民衆的觀點、態度一刀切?如果不是朱小丹、張廣寧堅持原方案,下面的執行部門怎敢如此强硬?

  歷史教訓值得吸取。2007厦門PK,民衆“上街散步”抗議政府上馬污染項目。2009年10月,“吴江事件”,數千人聚集緑洲環保熱電公司點火,並一度擁堵國道,抗議當地政府上馬垃圾焚燒廠項目。這兩起不合諧之音,都因垃圾焚燒這一環境問題而引發成社會公共危機。而最後,都由更上一級政府拍板對民意做出讓步而化解。

  希望張廣寧這次的運氣也這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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