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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有啓止時間的“整治”很可笑



  2009-10-20 11:45:32

  今天新華社電訊“整治酒駕延至12月底”(見《新快報》10月20日A22),意爲原定10月15日結束的“全國整治酒後駕駛專項行動”,鑒於“酒後駕駛行爲具有長期性、反復性特點,應人民群衆的要求”,公安部决定延續至12月底。

  既然知道酒駕具有長期性、反復性特點,那就應該長期、反復整治啊?爲何還要規定時間?况且過了12月,就快到農曆春節了,亦即中國人一年中喝酒最多的時候,也是酒駕發生頻率最高的時節。偏偏這時它公安部又結束整治了,那無异於姑息縱容酒駕行爲!更糟的是老鼠摸清了猫的規律,什麽時候可以偷,什麽時候不可以偷,玩弄猫於股掌之中,令原先守法的“觀衆”失望離去,或轉而同情鼠輩。長此以往,必然干坤逆轉,黑白顛倒。

  執法部門今天整治這個,明天整治那個,你發現整治都有一個起始和終止的時間表,并且無一例外均要第一時間見報,惟恐漏掉通知任何一個有違規違法企圖的人。這樣的整治,怎能從根子上徹底解决酒駕難題呢?根本原因,出在執法部門出臺的各類“整治”,從本質上來説,就是辦公桌上的一份政績計劃,决策者只管布置下去,下面只對上面負責,執行的是形式上的完成,而不是爲百姓、對社會實際的負責。

  向上交了差就算完事了,下面有没有效果才懶得理呢。放眼看去,行行業業,上上下下,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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