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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孟建柱早去兩天就好了



  2009-7-9 16:58:09

  7月5日晚上出事,7月6日局面並未得到控制。在最需要中央幫助的時候,人們都以爲最遲6日晚北京大員定會趕赴新疆靠前指揮!可直到7月8日下午,即胡錦濤决定提前回國的消息見報、烏市最混亂的局面已經過去,公安部長孟建柱才姗姗“赴疆慰問”(見7月9日《羊城晚報》A4)。

  作爲公安部長,孟建柱應該在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飛赴烏市!况且這已是中國各級官員處理轄内危機問題的常識性做法。可他竟整整遲了兩天!没有人去反省中央要員及時去或遲兩天去對“7.5”事態的控制後果會有多大區别。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慰問”不同於當即參與指揮,它給人感覺“事情已經過去了”,他是來“處理後事”的。

  山西礦難、汶川地震、火車出軌……在民衆容忍度内第一時間裏,找得出有哪一次領道缺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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