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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省檢緩捕企業老總,涉嫌黨政干預司法獨立



  2009-1-8 11:42:51

  誰敢擔保,省檢“緩捕企業老總”的靈機决定(關於幫助企業解困的“十條意見”),背後没有受到“上級”黨政領道的指示?省檢察院與其瓜田李下、費力地向公衆解釋“不是爲嫌犯提供保護傘”,什麽“酌情緩辦不是不辦”,什麽“一般犯罪是指情節較輕的從犯偶犯”(見《信息時報》1月8日A07),不如理直氣壯地拿出證據,證明這個英明决定,完全是出於目前金融風暴下同情我省企業而自行作出的。

  檢察院的工作,主要是代表國家訴訟國企負責人貪污受賄等違法罪行。認罪不認人才是訴訟準則。現在倒好,創新可以創到經濟危機時放疑犯一馬,變通可以變到有令即行公開做“扯綫公仔”! 

  涉嫌違法的國企老總終於可以喘口氣了。他們在感謝“廣東牌豁免”的同時,究竟是如令者所願、立功贖罪把損失補回來把企業救回來?還是抓緊時間,佯裝悔過,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一年後翻底牌,公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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