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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南粤農村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源及治理方略



  李文廣

  廣東是全國經濟發達地區,但農村人口仍占大多數。近年來,隨着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全面展開,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社會大局持續穩定。但是,受諸多方面因素影響,一些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因素和社會治安問題也日益凸顯。本文從公安機關的視角,探索當前制約南粤新農村建設的社會治安存在的問題、根源及其治理途徑。

  一、當前南粤農村社會治安存在的問題

  當前南粤農村社會治安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群體性事件(苗頭)隱患增多

  廣東是全國經濟發達地區,但全省仍有16個山區貧困縣,農村人口仍占大多數,農村社會治安狀况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社會治安秩序從總體上看,民心穩定、民心思安是農村的主流。隨着農村利益格局的逐步完善和調整,社會各種矛盾也日益突出,特别是在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問題的處理上。如:征地拆遷、道路建設、土地承包、環境污染、拖欠農民工工資、廠(企)轉制矛盾等等,已從對話協商向越級上訪甚至群體對抗轉化。這些事件起因復雜,涉及面廣,人數衆多,反復性大,對抗性强,解决難度相當大,稍有不慎都將激化矛盾,往往引發群體上訪、堵塞交通、暴力阻礙、聚衆鬥毆甚至圍攻政府等違法行爲。

  (二)惡性刑事案件時有發生

  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時期,一些社會矛盾又相互交織,農村治安形勢日趨復雜,影響不和諧的因素增多。從命案發生的情况歸納分析看,由鄰居土地糾紛争執引起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因家庭矛盾激化、情感問題引發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惡性刑事案件呈上昇趨勢,絶大部分命案發生在農村。

  (三)侵財型案件居高不下

  當前,農村經濟得到迅速發展,物質生活不斷提高,大部分農村家庭都已具備了一些價值不菲的財物,這使得一些不法之徒對農村家庭的侵害不斷增多。主要爲盗竊和詐騙案件,對象是現金、家電、金銀手飾、摩托車等便於携帶和價值較高的物品,尤其是盗竊摩托車案件較多。同時,以婚騙財、利用封建迷信手段騙取錢財等詐騙案件較前幾年也有所上昇。

  (四)民間糾紛仍然較突出

  當前農村鄰里、鄉鄰之間、家庭成員之間,因田邊地角、山水林木、瓜果青苗、鷄鴨猪犬等小事紛争和家庭積怨、婚戀糾葛、經濟糾紛以及其它原因引起的糾紛越來越多,而且量大面廣。其中最爲突出的是鄰里、家庭之間的土地等糾紛,且各種復雜矛盾的背後往往是經濟利益的矛盾。因經濟的矛盾使鄰里、鄉鄰、親戚朋友,甚至兄弟也反目成仇。此外,相鄰村的村民與村民因接壤山林、土地、水利、礦産等資源權屬糾紛及交通糾紛等時有發生。

  (五)非法組織、邪惡勢力仍在一些農村暗中活動

  “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地下宗教勢力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農村面廣綫長,農民信息較閉塞,經濟文化和思想相對落後的弱點,披着“宗教自由”的外衣,製造流言,蠱惑人心,經常散發异端邪説和封建迷信;冒用宗教名義的一些邪教組織,懷着不良用心散佈謡言,暗中搞邪教活動。

  (六)宗族勢力在一些地方成爲影響治安穩定的隱患

  當前,不少農村百姓大興族譜之風,同村姓氏之間、宗族與宗族之間,培植宗族勢力之風突出。他們不斷傳播封建愚昧的庸俗文化,充當村民利益組織代表。有的利用同鄉、同學、親友、獄友或者有前科劣迹的人員,糾集成伙,横行鄉里,爲非作歹;有的欺行霸市、壟斷市場、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嚴重危害農民利益,成爲影響治安穩定的隱患。

  (七)“村官”競争選舉引發的治安問題突出

  當前,農村涉及土地的徵用、房屋的拆遷、福利的發放等基本上村幹部説了算。所以,村委主任、村委成員等職位對村民來説,就成了群衆眼中的“肥肉”,都想來分一口;有的是姓氏之間、宗族與宗族之間爲争“一口氣”,爲了競選上村委主任,不擇手段,拉幫結派,拉票許諾,甚至於赤裸裸的用金錢買票。近幾年來個别鄉鎮農村因“村官”選舉工作引發出了不少的治安問題。

  (八)傷害案件呈上昇趨勢

  隨着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農村流動人口增大,民間積怨、摩擦增多,因債權債務問題、鄰里矛盾、家庭婚姻、宅基地糾紛、山田水路等常引發打架鬥毆、惡性傷害案件。因傷害案件中絶大多數由民間糾紛轉化而來,這些民間糾紛與治安案件相交叉,若未能及時進行調處或處理稍有不當,雙方當事人往往發動親朋好友參加,形成户鬥、族姓械鬥,極容易導致群體性傷害事件發生。

  (九)外出務工返鄉人員違法犯罪不容忽視

  前幾年,大流農民工向城市、沿海、富裕地區轉移,這些人中有的長期離家在外,疏於管理,失於約束。受全球性金融危機的影響,自2008年下半年以來,引發了就業危機,一些農民工又從經濟發達地區返回到了鄉村。因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增加和地方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一些人一時没有經濟來源,受利益驅動,鋌而走險,滋生盗竊、搶劫、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爲,給農村社會治安形勢帶來極大的壓力。

  (十)一些社會醜惡現象死灰復燃,屢禁不絶

  在拜金、享樂主義等西方不良思想的影響下,一些社會醜惡現象死灰復燃如賭博、賣淫、嫖娼等,特别是賭博現象比較突出。貧乏的農村文化生活,充裕的農閒時間,爲賭博提供了便利條件,導致聚衆賭博之風不斷昇温,個别地方參賭範圍越來越廣,賭資越來越大,導致家庭、鄰里不和,引發各種矛盾, 誘發盗竊、殺人、搶劫等案件,嚴重影響農村社會治安穩定。

  二、當前南粤農村社會治安問題主要根源

  當前南粤農村社會治安問題的主要根源在於以下方面:

  (一)政治因素 

   一是基層黨委政府對抓社會治安工作存在誤區,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制度、措施未能完全落實到位。目前,基層鄉鎮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抓經濟發展、招商引資、工業園區建設和農村城鎮化建設上,對如何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一些基層鄉鎮黨委政府認識不足、重視不够、投入匱乏,甚至還存在社會治安就是公安機關一家抓的思想認識誤區,公安機關警力嚴重不足,基層公安民警工作任務相當繁重。基層黨委政府對治安工作還停留在表面上,貫徹落實在會議文件上,工作流於形式,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制度、措施未能充分落實到位。

    二是農村地區基層黨組織職能弱化。農村政治、經濟一體的管理體制解體後,在各種社會矛盾縱横交錯、社會管理任務加重的情况下,基層黨組織對農村事務的調控能力大大减弱。一些農村基層組織處於半癱痪狀態,基層幹部能力低、公僕意識差,對一些民間糾紛置若罔聞,制止不力,估計不足,任其發展,釀成事態;一些農民的矛盾糾紛無法排解,致使農村治安管理的第一道防綫失去作用,預防和控制違法犯罪的能力降低、更有甚者,一些基層組織利用手中的權利,嚴重侵犯群衆的利益,造成干群關係緊張,成爲影響農村社會治安穩定的主要矛盾之一。

  (二)經濟因素 

  一是經濟增長緩慢同物質需求膨脹之間的矛盾比較突出。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雖然得到了較快發展,但經濟發展總體水平仍較落後,與發達地區相比,貧富差距懸殊。在發達地區和身邊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的刺激下,部分農民擺脱貧困後,已不滿足既有的温飽水平,産生追求高消費、享受高水平物質生活的欲望。因此經濟增長緩慢同物質需求膨脹産生了尖鋭的矛盾。爲了滿足物質需求,少部分人就把牟取不義之財作爲致富之道,因此在農村所發的刑事案件中,盗竊、搶劫、詐騙等侵財案件占了相當大的比例。

  二是剩餘勞動力過多與就業機會减少形成矛盾。在加快農村城市化的進程中,相當一部分剩餘勞動力處於不穩定的無業流動狀態,他們涌入城市尋找就業門路,但城市企業改制,下崗職工增多,就業問題難以解决,特别是去年以來,我省受金融危機衝擊較大,一些外出務工的農民失業返鄉,當中有些人因一時没有經濟來源,滋生違法犯罪行爲。而進城打工的農民被排擠,即便是能够找到工作,也是勞動强度大、工時長、條件差的工種,而得到的報酬與付出的勞動不成比例,致使農民的行爲、心理、道德、情感等産生强大的反差,引發扺觸心理、發泄心理乃至報復心理,極易導致違法犯罪。 

  (三)文化因素

    一是農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明需要同落後的農村生活方式之間的矛盾。農村需要物質生活同精神生活相結合,農民也需要娱樂、享受,也需要生活富有情趣,但現階段農村落後的生活方式短時間是改變不了的。農閒時間,農民除了談天,看電視外,基本没有其它娱樂方式,精神生活的貧乏更易受賭博、嫖娼等刺激性行爲的誘惑,繼而引起違法犯罪。二是農民文化素質不高,還存在一些文盲、半文盲,封建、愚昧的思想、習氣已成自然,在一些農民的頭腦中根深蒂固,使得一些腐朽、落後、愚昧的東西佔據了他們的思維空間,從而滋生是非釀成案件。

  (四)教育因素

   一是過分追求物質利益,導致社會和家庭教化功能薄弱。近年來,農村人口整體素質雖然顯著提高,但相對其他群體而言,文化素質整體還偏低,加上缺乏精神食糧和有益健康的活動,導致思想混亂。相當一部分農村群衆過分追求金錢,追求物質利益,忽視了精神方面的追求。一方面,一些農村群衆因外出打工,忽視了對子女的教育,造成子女輟學。這些孩子年齡小,文化水平低,法制觀念澹薄,由於缺少家庭管教,很容易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另一方面,農村傳統道德教育不够,警示作用不强,不足以扺制負面文化的影響,造成部分農村群衆沉溺於低俗的社會活動中不能自拔。二是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滯後一些群衆法律知識澹薄。雖然進行了一系列的普法教育,但由於農民文化水平低、個人素質不高,有的農村仍然流於形式,有的農民的法制意識仍相當澹薄,既不懂用法律規範自己的行爲,也不善於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遇到糾紛往往付諸武力,野蠻解决,發泄私憤,擾亂社會治安秩序。

  三、當前南粤農村社會治安問題的綜合治理方略

  針對農村社會治安存在問題及根源,南粤農村良好社會治安環境的創建,就現階段而言,重點要圍遶以下思路來展開:

  (一)黨政總攬、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切實做好農村的綜治維穩工作

   “没有農村的穩定,就没有全局的穩定”。今年2月2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作出加强綜治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指示,基層黨委政府在發展經濟的同時,要充分認識農村社會治安穩定的重要性,認真落實黨和國家關於維護農村穩定的各項措施,堅持黨政總攬,積極協調公安、司法、民政、信訪、法院及社會保障等相關綜治維穩部門,探索形成密切合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統籌解决的“大綜管”綜治維穩平臺及維穩機制。基層黨委政府圍遶群衆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要提前做好調研和矛盾糾紛排查及調處工作,制定完善的、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群衆性事件的工作機制,積極預防、妥善處置人民因内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基層派出所應該主動作爲,對可能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要早發現,早報告,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化解矛盾,减少不安定因素。

   實踐證明,這種黨政總攬,多部門綜合治理、綜合管理、綜合服務的“大綜管”機制能加强基層的綜治維穩基礎,增强基層發現和化解矛盾問題的能力。如海豐縣作爲把綜治工作作爲“一把手”工程和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成立以縣委書記爲首的領導機構,由鎮委書記兼任綜治主任,成立綜治、信訪、維穩、司法一體辦公的平臺,同時在村成立工作站並配備專職人員,村民小組設綜治小組。海豐縣實施這種縣、鎮、村、村民小組四級綜治機制以來,全縣治安發案率同比下降49%,實現了無上省進京越級上訪、無重大群體性事件、無惡性治安案件。

  (二)强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堅持依法治村,推進管理民主

  農村基層組織處於半癱痪狀態,基層幹部能力低、公僕意識差,干群關係緊張,成爲影響農村社會治安穩定主要因素。要加强和鞏固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努力提高農村“兩委”班子貫徹執行各項政策法規能力,民主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農村治保會工作制度,加强對治保幹部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幹部素質,改善干群關係,增强基層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使其真正發揮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作用。此外,還要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貫徹依法治理村的方針,以開展民主法治村創建等活動爲載體,切實提高農村工作法制化水平,並以此推動農村治安的良性循環。一是要進一步推進村民自治,以“四民主、兩公開”爲核心,加快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實現農村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二是要進一步推進制度建設。依法建立健全村民會議制度、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村務公開制度、村民委員會工作制度、村財務管理制度等,有效規範村幹部和村民的行爲,爲依法治村提供制度保障。

  (三)狠抓生産,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滿足人民群衆日益增長的物質需求

  “治亂先治窮,扶貧先扶智”,要從根本上扭轉農村社會治安形勢,還有賴於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農民綜合素質的進一步提高。近些年,我省對農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取得了顯著成效,大部分農民解决了温飽逐步進入小康。但是由於農村人口衆多,僅有財物資助與扶持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進行技術和智力上的扶持。只有農村生産發展,農民生活寬裕,才能滿足人民群衆日益增長的物質需求,從根本上减少不安定因素。 

   (四)加强法制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設,滿足人民群衆文化需求,促進鄉風文明

  建設南粤新農村,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一是要大力加强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用社會主義思想佔領農村思想文化陣地,爲人民群衆提供高雅豐富的社會主義精神食糧,豐富農民精神生活,建立新的價值觀和榮辱觀,倡導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互助、勤儉自强的基本道德規範,培養崇尚科學、扺制迷信、平等友愛、融洽和諧的良好鄉風。二是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公安機關尤其是基層派出所和廣大民警要廣泛深入開展法律下鄉進農村活動,爲群衆提供法律諮詢和服務,要主動引導農民通過法律手段解决鄰里、土地、干群和經濟糾紛,引導農民增强民主法制觀念,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增强同違法犯罪作鬥争的能力;要當好群衆百姓的法律參謀,對發生的民事糾紛要積極主動地做好教育疏導和協調工作,盡最大可能去化解矛盾;要抓好農村中一些不務正業、遊手好閒人員的幫助教育工作,引導他們走上自食其力、依法辦事的道路。要深入開展農村反邪教警示教育,確保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建設始終佔領農村陣地,從根源上爲創建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提供有力的保证。

  (五)多管齊下,嚴厲打擊涉農違法犯罪活動,爲農村創造良好的和諧的社會環境

  面對當前農村日益嚴峻的治安形勢,作爲維護社會治安主力的公安機關要從維護廣大農民的生活安寧出發,從維護社會穩定與和諧出發,加强對農村社會治安問題的管控力度。一是要嚴厲打擊涉農刑事犯罪活動,堅决打擊和防範農村“兩搶一盗”犯罪發生,對發生嚴重威脅農村治安、嚴重影響農民群衆安全感的重大惡性犯罪,堅持依法從重從快懲處;二是要對横行鄉里、稱霸一方的流氓地痞惡勢力,特别是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車匪路霸等,堅持“露頭就打,除惡務盡”的原則,深入調查,獲取證據,堅决鏟除;三是要嚴厲打擊銷售假種子、假化肥等坑農害農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努力爲農村産業發展創造良好治安環境;四是要加强對敵對勢力、敵對分子滲透破壞的偵控工作,堅决從嚴查禁和取締邪教組織活動;五是要堅决打擊和掃除農村黄賭毒等醜惡現象,營造文明、健康、向上的新農村社會風氣;六是要加强農村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指導監督烟花爆竹生産、銷售,堅决取締非法生産作坊,做到安全可靠、底數清、情况明,把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七是要加强對刑釋解教人員和違法青少年的幫教工作,要會同治保會把幫教工作落到實處;此外要最大限度地緩解社會矛盾,化消極因素爲積極因素,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六)堅持統籌推進,確保農村的政治穩定、治安安定

  堅决克服就打擊而打擊、就防範而防範的思想,牢固樹立社會“大治安”的理念,圍遶多項目標,整合多個資源,運用多種手段來整體推進。一是要圍遶多項目標。總體而言,重點是要圍遶政治穩定、治安安定、公共安全三方面的工作目標。政治穩定方面,農村各類不安定因素能得到及時發現、有效化解,邪教、非法宗教在農村生存空間得到有效壓縮,不發生嚴重影響農村社會穩定和新農村建設的重特大群體性事件;社會治安方面,違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時打擊,黄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蔓延勢頭得到有效遏制,不出現社會治安大起大落的被動局面;公共安全方面,道路交通、火灾死人事故减少,農民扺禦自然灾害事故的能力增强,不發生群死群傷的惡性公共安全事故。二是要整合多方資源。要整合部門資源,堅持黨政統一領導,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在加强新農村建設治安防範與控制中的職能作用,形成合力,多管齊下,不斷提高綜合治理水平, 確保農村的政治穩定、治安安定。

  (七)大力加强農村派出所建設,創新農村警務機制,積極構建和諧警民關係

  公安機關是綜治維穩的主力軍,要加强農村派出所建設,加大投入,在人力、物力、財力上予以支持和保障,做實做强農村派出所。此外要創新農村警務機制,積極推行駐村制、包片制等新型警務制度,逐步建立與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農村警務運行機制。要加强對民警的教育培訓,使民警掌握農村公安工作的本領。要從警民關係、社會和諧的高度,關心群衆疾苦,尊重群衆,盡量多爲群衆辦好事、辦實事,樹立起公安機關“親民、愛民、爲民”的良好形象,在發揮基層公安機關的橋樑和紐帶作用中,把黨委、政府的關愛情懷送到群衆之中。

   農村和諧穩定是農村發展的基礎,也是全國和諧穩定的基礎。廣東是全國經濟發達地區,但農村人口仍占大多數,要建設生産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管理民主的和諧南粤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堅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爲指導,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公安機關的主力軍作用,堅持黨政總攬、部門協同、全社會參與,多管齊下,采取行政、經濟、教育、法律的手段對農村社會治安實行綜合治理,建立完善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農村治安工作機制,全力維護農村治安穩定。

  

                                 (作者係廣州市公安跼天河分局副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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