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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專訪録要點



  2008年清明節前後,中央電視臺、廣東電視臺、廣州電視臺和多家報刊,就我國殯葬業的現狀問題,分别采訪了範英會長,總時數近20個鐘頭。現將範教授回答記者們的主要觀點簡介如下:

  一、我國的殯葬管理條例要修改,已經講了六年之久,到現在還没有下文。“難産”的原因很多,去年這個時候範教授已在中央電視臺等作了回答,這裏從略。

  二、我國13億人口,死亡問題一直没有一部國家殯葬法來管,只靠那個殘缺不全的管理條例,是很難管好的。近10年來,我們不停地發出呼吁,希望早些立法。範教授重申了這一觀點。

  三、殯葬業應是國民經濟中的一個行業,它雖是關係到國民生死的兩大難之一,但不是國民經濟中的關鍵行業,不宜在社會公益事業的愰子下,長期搞政企合一,長期搞壟斷,而應還權於民,還利於民,按一定法則放手社會參與經營。範教授重申了這一觀點。

  四、今後我國殯葬行業的改革,要進行反思,着重點是真正地與社會和諧相適應,真正地回歸人本。這意味着必須清理極左思潮,必須减少向來的行政强制做法,必須最大限度地增加民間的自由,必須讓幾千年傳統的孝道和尊重往生的禮遇真正成爲廣大民衆的心内選擇與弘揚。這是非常重要的課題,不能逥避的課題。範英教授對此作了一系列的新的闡述。

  五、關於今後的葬式葬法等具體問題,範英教授認爲應放鬆、放開,可以讓喪家按民俗習性、個人意願和各自的經濟狀態等,作多樣性選擇,不能以少數先進分子的認識代替絶大多數老百姓的認識,以少數先進分子的標準來要求絶大多數老百姓的訴求,盡量使絶大多數老百姓因長期推行行政强制而積聚起來的逆反心理得以逐步平和,充分體現非政治性領域的往生的民本價值取向。前述放鬆、放開的觀點是新觀點,是範英教授經過反思後的新觀點。

  六、處於殯葬管理條例未修改,國家殯葬法未出臺的過渡時期,範英教授在重提殯葬行業出現的七大“頑症”和七種“怪論”(詳見2007年清明節答中央電視臺等采訪録)後,對解决一些當急的問題提出了一批建議,如他多年來主張和提倡把骨灰埋在樹林子下面的樹葬方式,以利環保;又如新近主張和提倡的,讓大多數老百姓死得體面、葬得體面的“經濟適用墓”等,認爲可以試行之。

  七、以上許多新觀點,有關電視臺或報刊尚未發表,僅有適合現行殯葬管理條例的内容作了部分報導。記者追問範會長自撰的《清明》詩(清明 值從戊子年始,清明復歸民間大節;兼思前探某些過失;並志京友何先生之南北共鳴,感凑四語以記雲:往生匀地慢抨虧,歷朝衆骨早成肥;孝道從來不避葬,青山無妨祭靈歸。)如何詳解時,他笑着説:“這四句話中所反思的觀點和所回答的問題,涉及了殯葬業中的關鍵點,一言難盡,留給有心人去理會罷”。

  (這是作者在2008年清明節前後,應中央電視臺等多家媒體專訪的要點,在國内、省内播出後反應强烈。其要點發表於《廣東社會學通訊》2008年第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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