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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析嶺南文化



  在發展先進文化、建設文化大省的歷史進程中,必然會引起大家關注的話題之一就是“嶺南文化”。要對“嶺南文化”開展與時俱進的認識與評説,我覺得有兩大問題很重要:一是“嶺南”何所指?二是“文化”何所指?如果不作出新形勢下的界説,則難免混亂、越位,於事無補。現就上述兩大問題,談談如下粗略的看法。

  一、在歷史文獻上,“嶺南”這一概念有很多種含義,但“嶺南文化”所指的“嶺南”,應是地域性概念,即指我國五嶺以南的大部分地區。五嶺包括大庾嶺、騎田嶺、越城嶺、萌渚嶺和都龐嶺,是嶺南地區最主要的山脈,也是廣東最高的山脈,海拔1902米,古時要爬上這麽高的山脈談何容易;也因這麽高的山脈相阻,幾乎與中原地區隔世。但嶺南境内則有山地、丘陵、平原和臺地等;珠江三角洲和韓江三角洲是嶺南地區的平原所在;而廣東南部還有長達8400多公里的海岸綫,舊時的海上交通和内河運輸是十分便利的。按照傳統講法,嶺南地區是泛指廣東、港澳、海南和廣西大部分地區,不獨有山文化,也有水文化,是山水相因比美的聖境。我認爲,現今要對“嶺南文化”做出新的厘定和表述,應當對“嶺南”二字作如上的大致認識。

  二、在歷史文獻上,“文化”這一概念有兩百種含義,但“嶺南文化”所指的“文化”,應是創新性概念,即指與經濟、政治並列的“文化”。這種創新性的“文化”概念是黨的十五大特别是十六大以來重要文件反復使用的。我國要發展的“先進文化”和廣東要建設的“文化大省”的“文化”,就是指這種“文化”。這種“文化”又與近20多年來我們進行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目的、内容、要求等基本一致(關於這個問題,詳見《如何認識當今的“文化”?》《廣州日報》2003年9月14日)。因此,中國的經濟建設出物質文明,政治建設出政治文明,文化建設自然出精神文明。黨的十六大强調的三個文明一起抓,顯然與“文化”和經濟、政治的並列使用相互對應,密不可分。我認爲,現今要對“嶺南文化”作出新的厘定與表述,應對“文化”二字作如是觀。

  三、把前述“嶺南”二字的共識和“文化”二字的今説有機地連結起來看,“嶺南文化”這一概念和涵義的新厘定與新表述就躍然紙上了。到目前爲止,我們可以這樣來厘定和表述“嶺南文化”的新概念及其新涵義——她是指我國五嶺以南即廣東、港澳、海南和廣西大部分地區歷來形成和積累起來的,相對於經濟、政治而言的,又具濃重地方特色的優良精神及其進步狀態。這個新概念及其新涵義,首先,突出了“嶺南文化”的地域方位;其次,突出了“嶺南文化”是相對於“嶺南經濟”和“嶺南政治”的;再次,突出了“嶺南文化”是在該地域方位上形成與積累而來的;最後,突出了“嶺南文化”是有濃重地方特色的優良精神及其進步狀態。我認爲,只有這樣來看“嶺南文化”,才能與發展我國的先進文化和建設廣東的文化大省等相銜接。

  四、這樣厘定的“嶺南文化”新概念及其涵義更有助於我們廣東人使用她,也有助於消解在諸如此類問題上的許多歧義所造成的浪費現象。曾有論者認爲,“嶺南”二字泛指廣東、港澳、海南和廣西的大部分地區,故“嶺南文化”這塊名優品牌不是廣東人的“專有”,不宜再使用。我不以爲然也。廣東當然是“嶺南”的主要地區,更是“嶺南文化”的主要代表者。作爲“嶺南文化”的“大户”,使用這個名優品牌是不成問題的;何况這塊名優品牌還包括了大珠三角的港澳地區,廣東使用之,有利於今後加强粤港澳的聯繫;再説海南也原是從廣東省分出去的,兩者的血緣關係始終存在;就是廣西,不是因爲珠江的主要幹流——西江使兩者難分難舍地纏在一起嗎?所以説,“天降大任於斯人也”,作爲這個名優品牌“大户”的廣東要理直氣壯地使用她,不然,誰也没有更完整的資格來保持和發揚其名優品牌的效應。還有論者説,不如用“珠江文化”或“珠江文明”來取代她。我認爲,這兩個概念都有“珠江”二字,就像廣西、港澳等與“嶺南”一樣很難分得清楚,不獨我們廣東所有。新近又有學者似要用“廣東文化”來變换“嶺南文化”。我覺得這些都是丢下名優品牌硬要另起爐竈,很是浪費,不如以“嶺南文化”這一名優品牌爲本位,把“珠江文化”、“珠江文明”或“廣東文化”等等作爲她的某些化身爲好。

  五、還有一點要説明:新厘定的“嶺南文化”概念不是無所不包的大雜繪,傳統上過寬過泛的涵義在盡了歷史任務之後,可以束之高閣。現今的廣東,要多用些經過適當變通後的“嶺南文化”的現在進行時。我們省内曾有一本專門研究嶺南文化的大著,寫得很好。書裏把嶺南的“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觀念文化”都放進“嶺南文化”之中。這是很有代表性的,也是很流行的觀點。但若從“嶺南文化”的現在進行時來看,這個“物質文化”、“制度文化”恐怕就是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的範疇,而不在“觀念文化”之列,更不是“嶺南文化”之本位。目下還有一些很流行的觀點,比如“經濟即文化”,或“文化即經濟”,或“文化决定經濟”等等。這些觀點在一定條件下、一定範圍内是講得通的。但從“嶺南文化”的研究角度看,經濟與政治等畢竟和“文化”有很大的相對性差别,而且各有各的本體任務,不可等同而語,不可煮成一鍋粥。不然,真理稍向前跨進一小步,便有可能變成荒謬,便有可能發生經濟代替文化或文化代替經濟的反常現象。這一點,也是當前我們爲什麽要開展“嶺南文化”之學術討論的一個重要因由,祈望引起社會各界有心者的關注,是爲贅言。

  (這是作者在2003年9月25日廣東社會學界召開的“嶺南文化與文化大省建設座談會”上的發言,發表於《廣州日報》2003年9月28日和《精神文明學通訊》總第1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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