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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行動綱領



  江澤民同志《論有中國特色社會(專題摘編)》是當代中國堅持和發展鄧小平理論的典範,是“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楷模。其中關於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論述,是新時期推進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偉大實踐的行動綱領。

  自從鄧小平同志在1986年9月12日正式提出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的概念以來,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實踐在逐步展開。但由於國内外政治鬥争的復雜化,特别是1989年夏國内出現的政治風波;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蘇聯的解體和東歐的劇變,致使其進程曲折維艱。直到上世紀90年代至今,我國的社會主義改革進入全面展開時期,廣大人民群衆迫切希望繼續加快政治體制改革的呼聲日高。爲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與要求,黨的十四大和十五大便將繼續開展政治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到議事日程之上。這期間,江澤民同志對新時期我國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問題作出了實踐的概括和理論的闡析,因而形成了新時期推進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偉大實踐的行動綱領。這一行動綱領主要包括如下八大方面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精神:

  一、論述了我國新時期政治體制改革面臨的國體與政體

  所謂國體,是指國家的根本性質;所謂政體,是指由國家的根本性質决定的根本政治制度。對此,江澤民同志反復重申:“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表明我們國家的根本性質。這是我們的國體。那麽,政體呢?就是基於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P306—307)“我國實行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是人民奮鬥的成果和歷史的選擇,必須堅持和完善這個根本政治制度,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這對於堅持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實現人民民主具有决定意義。”(P308)

  也就是説,我國新時期要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必須把它面對的國體和政體的根本性質和模式,與西方國家劃清界綫。只有這樣,我們進行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的偉大實踐才有正確的方向。半個多世紀的實踐證明,我國的國體和政體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和廣泛性。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同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相適應的政權組織形式,是我們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十一届三中全會以來,以鄧小平同志爲核心的第二代和以江澤民同志爲核心的第三代黨中央的領導集體,都非常重視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設,把它作爲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管理國家的重要途徑。在這種具有中國特色的根本制度基礎上來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才能保持我國社會的安定和良好秩序,有效地組織各項社會主義事業,經受各種風險和立於不敗之地。

  二、論述了我國新時期政治體制改革所關聯的政黨制度

  在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根本的政治制度,而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則是一項基本的政治制度。在幾十年的革命和建設中,中國共産黨和各民主黨派建立的“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親密關係,所形成的政黨制度,正如江澤民同志指出的,“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型政黨制度。”(P311)我們在推進新時期的政治體制改革過程中,必須明確這種新型的政黨制度,牢記這種新型的政黨制度。因爲這種新型的政黨制度是由我國國情决定的,不是哪一個人、哪一個黨派主觀意志的産物。在我國歷史上,辛亥革命後曾經搞過一段多黨議會政治,國民黨統治時期搞過一黨獨裁,但都行不通。實踐證明,只有實行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才會具有自己的優勢和强大的生命力,爲我國包括政治體制在内的改革、發展和穩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要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我們尤其要把握與這種新型政黨制度的關聯及這種新型政黨制度的顯著特徵。江澤民同志特别對這種新型政黨制度的顯著特徵作了非常深刻的概括。他指出:共産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産黨執政,多黨派參政,各民主黨派不是在野黨和反對黨,而是同共産黨親密合作的友黨和參政黨;共産黨和各民主黨派在國家重大問題上進行民主協商、科學决策,集中力量辦大事;共産黨與各民主黨派互相監督,促進共産黨領導的改善和參政黨建設的加强。(參見P311)這既避免了多黨競争、相互傾軋造成的政治動盪,又避免了一黨專制、缺少監督導致的種種弊端。我國政黨制度的巨大優勢就在這裏,與國内外一黨制和多黨制的根本區别也在這裏。

  三、論述了我國新時期政治體制改革與政治文明的關係

  江澤民同志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必須適應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要求,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推進政治體制改革,要從我國國情出發,堅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發展道路,堅持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P304)很顯然,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與政治體制改革之間是息息相關的。

  關於“政治文明”這一概念,是馬克思在1844年11月提出的。近20多年來,國内學術界特别是廣東一批學者就這一概念及其建設的相關問題進行了不間斷的探索。江澤民同志以馬克思主義爲依據,在廣泛吸納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多年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進行了新的概括並代表黨中央首次公開正式使用。這不僅還原了政治文明在人類文明整體觀中的重要地位與作用,也使我國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以政治文明爲保证,更使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理所當然地納入政治文明建設的軌道。納入我國政治文明建設軌道的政治體制改革的實踐活動,更有利於發展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民主政治,鞏固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因此,要建設政治文明就必須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政治文明建設的廣度與深度與政治體制改革的廣度與深度是一致的;離開政治文明建設的政治體制改革或離開政治體制改革的政治文明建設的認識,都是對兩者具有一致性和同一性的誤解。

  四、論述了我國新時期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任務和措施

  在把握我國的國體與政體、政黨制度的顯著特徵和政治文明建設的基礎上,江澤民同志對我國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任務和措施的論述是相當明確的。他提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當家作主的權利。”(P299)爲達此目標,我們的任務是“繼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繼續完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P299)同時,“通過實現幹部隊伍‘四化’等措施,增强黨政機關和領導班子的活力;通過機構改革和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提高决策效率和辦事效率;通過實行政企職責分開、權力下放等措施,充分調動各行各業和基層群衆的積極性。”(P299)上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任務和措施是從總的方面來説的,其精神實質在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P304)爲此,“最根本的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結合和辯證統一。”(P304)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與“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聯繫起來和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結合和辯證統一”起來,是江澤民同志於當代中國堅持和發展鄧小平理論在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方面作出的新概括。這就更有利於我們朝着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目標行進,更有利於我們理解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與要求,並使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措施落到實處,化爲全黨和全國人民同心協力的實踐行動。

  五、論述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必須認真遵循的六條原則

  江澤民同志不僅明確地提出了我國新時期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目標、任務和措施,而且還明確地提出了六條原則。他提出的六條原則是:(一)改革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而是爲了加强和改善黨的領導。要有利於鞏固社會主義制度,有利於鞏固黨的領導,有利於在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下發展生産力。(二)改革的目標是要始終保持黨和國家的活力,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擴大基層民主,調動基層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的積極性。(三)堅持不懈地加强和完善黨内民主,以不斷促進人民民主的發展。(四)改革是否成功,關鍵看國家的政局是否穩定,看能否增進各民族人民的團結,改善廣大人民的生活,生産力能否得到持續發展。(五)不能丢掉我們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不能搬用西方那一套所謂民主,要根據我國自己的實踐、自己的情况來决定改革的内容和步驟。(六)政治體制改革很復雜,每一個措施都涉及千千萬萬人的利益,要分步驟、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參見P302—303)

  江澤民同志關於新時期我國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的六條原則,既全面又系統,突出地表明我國推進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的堅定性、艱巨性和實踐性。也就是説,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内外民主,堅持生産力的發展和堅持人民生活的改善等等,是我國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全過程中的應有之義,對其堅定性、艱巨性和實踐性都必須注意到、認識到和把握到。因此,全面地、系統地遵循這六條原則,是政治體制改革順利推進的重要保证,也是衡量政治體制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尺度。

  六、論述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中黨要帶頭實行依法領導

  江澤民同志特别强調黨的領導是關鍵,發揚民主是基礎,依法辦事是保证。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在黨的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以爲發揚民主、强調法制就不要黨的領導,這是錯誤的。他指出:“各級黨委要學會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内加强和改善黨的領導。”(P301)

  江澤民同志反復强調了這一重要思想。他認爲,黨的路綫、方針、政策是體現人民利益的,“應該通過法律程序和法律形式,把黨的主張變爲國家意志。”(P307)“各級黨委要重視人大的作用,善於把黨的意志通過國家權力機關變成國家意志,以動員全體人民去遵守和執行。”(P307)“凡是關係國家和人民的大事,黨要作出决定,還要形成國家的法律,黨的領導與依法辦事是一致的。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也要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章明確規定,黨的組織和黨員要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内活動。這是一條極其重要的政治原則。”(P308)同時,“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組織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權。”(P335)由此可見,在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改革中,黨要帶頭實行依法領導、依法辦事。這不僅是政治體制改革本身的迫切要求,更是新時期執政黨帶領全國人民依法治國的重大責任,真正體現人民當家作主就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P303)

  七、論述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中反腐保廉必須標本兼治

  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就是要興利除弊。其中,腐敗現象是侵入黨和國家機關健康肌體的病毒。如果我們掉以輕心,任其泛濫,就會葬送我們的黨,葬送我們的人民政權,葬送我們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大業。所以,江澤民同志指出:“反對腐敗是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嚴重政治鬥争。我們黨是任何敵人都壓不倒、推不跨的。堡壘最容易從内部攻破,絶不能自己毁掉自己。如果腐敗得不到有效治,黨就會喪失人民群衆的信心和支持。”(P428)他多次從總結歷史經驗的角度指出:“我們黨作爲執政黨,必須高度關注黨與群衆的關係問題、人心背向問題。人心背向,是决定一個政黨、一個政權興亡的根本性因素。政風廉潔,從來是贏得民心,實現政治清明、社會安定繁榮的重要一環。這是對興亡規律的一個重要經驗總結。”(P429)

  因此,江澤民同志强調在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全過程中:(一)要充分認識反腐敗鬥争的緊迫性、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二)反腐敗要堅持標本兼治,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三)領導幹部要帶頭廉潔自律。他特别强調依靠發展民主、健全法制來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四)要通過體制創新逐步鏟除腐敗現象産生的土壤和條件;(五)要進一步加强和健全黨内監督的各項制度,真正從體制上制度上保证各級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與此同時,他提出了反腐敗鬥争必須把握好的六條原則。(P435)江澤民同志關於反腐保廉必須標本兼治的一系列重要論述,對我國新時期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無疑是重要的思想武器。

  八、論述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中必須完善民主監督制度

  要健全法制和創新體制,最重要的一環就是,完善民主監督制度。江澤民同志對此指出:我們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一切幹部都是人民的公僕,必須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監督;要深化改革,完善監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權力的制約機制;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直接涉及群衆切身利益的部門要公開辦事制度;要把黨内監督、法律監督、群衆監督、輿論監督結合起來;要加强對憲法和法律實施的監督;要加强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貫徹的監督;要加强對各級幹部特别是領導幹部的監督等。通過這些監督,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保证政令暢通,防止濫用權力,嚴懲執法犯法和貪贜枉法。(P300)

  在完善民主監督制度中,江澤民同志尤其强調了執政的中國共産黨必須自覺傾聽人民群衆龢民主黨派的意見,自覺接受人民群衆龢民主黨派的監督。他指出:“没有監督,就難以有效防止腐敗。”“要鼓勵各民主黨派當我們的諍友,能够説心裏話;敢於講不同意見。各級黨委和領導、幹部要主動接受民主黨派的監督,聞過則喜,從善如流;特别要聽得進逆耳之,容得下尖鋭批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廣納群言,以收衆益。這應成爲我們黨各級領導幹部的座右銘。”(P349)我們認爲,完善民主監督制度,是着重加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國新時期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工作。

  概而言之,在我國新時期,江澤民同志從對政治體制改革面臨的國體與政體、政治體制改革所關聯的政黨制度、政治體制改革與政治文明的關係、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任務與措施、政治體制改革必須認真遵循的六條原則、政治體制改革中黨要帶頭實行依法領導、政治體制改革中反腐保廉必須標本廉潔和政治制度改革中必須完善民主監督制度等八大方面的系統論述,作爲我國新時期推進政治體制改革行動綱領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精神,必須認真學習,認真宣傳,認真貫徹,認真落實。

  (這是作者在2002年10月2日省委宣傳部、省委組織部主辦的“學習十六大文件座談會”的發言,發表於《精神文明學通訊》2002年10月18日和南方網2002年11月20日,收進張江明、範英主編的《論政治文明》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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