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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裏逃生的陳阿新



  早在鴉片戰争以前,外國侵略者就開始在中國通商口岸掠奪華工了。林則徐在奏摺中曾提到:“廣東夷船出口,間有私帶華民,……至該國則令開山種樹,或做粗重活計”(《籌辦夷務始末外遺·道光朝》第4卷)。隨著鴉片戰争的失敗和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簽訂,外國侵略者在中國通商口岸更加肆無忌憚地進行掠奪華工。被掠賣的“苦力”,絶大多數被運到南、北美洲,其次運往澳洲和太平洋各島。被拐掠者大多是廣東、福建兩省的農民和城市貧民,當時的許多城市及近郊農村,如厦門、汕頭、南澳、澳門、香港及廣州附近的金星門等地,相繼變成了掠捕華工的恐怖圍場。

  第二次鴉片戰争後,清政府和外國侵略者的勾結更進一步,中國人民的灾難也從此更加深重,中英北京條約明文規定:“凡有華民情甘出口,或在英國所屬之處,或在外洋别地承工,俱準與英民立約爲憑,……毫無禁阻”,因此掠賣華工的規模較前愈加擴大。清咸豐二年(1852年)澳門販賣人口活動猖獗,葡、英等國在澳門開設人口販賣機構(即猪仔館),清同治四年(1865年)澳門苦力販賣活動更加猖獗。“猪仔館”從10年前5家增至10家,苦力價格每名也從8元增至三四十元。從澳門運出的苦力22901人,其中運往古巴船43艘,苦力15517人。清同治五年(1866年)澳門“猪仔館”增至350家,每名苦力價提高到600澳門元。從澳門運往古巴、秘魯苦力達14343人。清同治十年(1871年)澳門苦力販賣的增無减,計有苦力販子800多人。

  1871年5月4日,秘魯國船唐·胡安號(Don Juan,即從前的桃樂瑞斯·吴加蒂號),裝載著650個中國苦力從澳門出發前往秘魯,船開行到離香港只不過兩天航程距離的海面上突然起火,足足有500個苦力因被關閉在出路全被鐵門鐵栅堵塞的大艙之内,不是喪生烈焰之中,便是在濃煙和死屍堆中窒息而死。全船焚燬沉覆,只有50個苦力幸免於難,活著到達香港。陳阿新是幸運者之中的一個。

  陳阿新是新安縣沙井村人,那一年他才23歲。他家裏有一艘渡船,父親駕著它往來於香港、沙井之間,替人家運送蚝豉、蚝油到香港。

  4月19日,父親叫陳阿新出門辦事。他一大早就出發了,身上帶着30銀元,那是鄉鄰托他買鴉片的錢。當天晚上就到達香港,陳阿新想利用身上帶着的30元去發發利市,就走進一家賭場,在那裏輸掉10元,身上還剩20元。但陳阿新未用這些錢買鴉片,於4月20日空手回家。陳阿新没有把輸錢的事告訴人,只向同住一村的本家陳阿昌説了。陳阿昌是個水手,後因遇到海盗,手臂受傷殘廢,不能再幹力氣活。陳阿新自幼和他相熟。陳阿昌要陳阿新不要急,説澳門有很多賭場,倘若願跟他去,他有法子使陳阿新贏回輸掉的錢。他教了陳阿新一些賭錢方法。

  陳阿新説:“我不願去澳門。聽説有很多人在那裏被拐,我害怕,不敢去。”

  陳阿昌説:“我是你的本家,你用不著怕我。我决不會賣你。”

  見陳阿新仍不放心,陳阿昌便帶他到一個廟裏,在神壇前發誓説:“我要帶這個人陳阿新去澳門。如果我賣他或拐他,罰我淹死在水裏,永世不得回家,也絶子絶孫,没人給我送終。”

  陳阿新聽見他在神像前發了毒誓,也就相信了他,於4月22日跟他同去澳門。到了那裏,陳阿昌帶陳阿新去一家字號,把他介紹給一個朋友。據陳阿昌説,此人是個生意人,是到澳門做買賣賺錢的。這地方外面像個店鋪,但是裏面無貨,只住著一個人家。

  陳阿新在那裏住了四天,受到他們的款待,並未去賭場。阿昌説不用著急。一天陳阿昌對陳阿新説:“我有個辦法,包你穩得30元。現在有很多人想去安南當雇工。但是那方面挑揀很嚴,常有人因身子弱不合格去不成。你身材高大,定可挑中。我知道有一個人叫張阿福。他很想去安南,可是他是個跛子,没法中選。你只消自稱是張阿福,前去應雇。臨到上船出洋那天,張阿福自會前來接替。這樣一來,你可以净得30元報酬。”

  陳阿新説:“我怕受騙上當。”

  陳阿昌就帶一個人來見陳阿新,説他即是張阿福。

  張阿福自稱想去安南,并且再三央求陳阿新頂他的名字去應選。他指着自己的腿説:“你看不見我是個跛子,不能中選嗎?”他還説,上船那天他一定把陳阿新换下來,自己去出洋。陳阿新終於被他們的花言巧語打動,答應冒名頂替。

  5月1日,陳阿昌帶領陳阿新去到一家猪仔館。去之前,陳阿新把自己的20元錢藏在枕箱裏,連同衣服都交給陳阿昌保管。陳阿昌拿來一套破舊衣衫,叫陳阿新穿上。

  猪仔館又叫“巴臘坑”(barracoon),意思是指“拘禁奴隸或罪犯的場所”。“猪仔”是那些貧苦的出國華工的代名詞,他們的待遇非人,幾與畜物無别,是活的商品。“猪仔館”又稱賣人行。門外懸掛“閒人免進”的英文招牌。裏面骯臟不堪。門前有武裝人員把守。他們備有刑具,一方面用來監管所掠集的華工,另一方面用來逼迫强行綁架進來的貧苦勞動者自願立約實身。待“猪仔館”裏的華工達到一定數量,人口販子便在這些人身上烙印上標誌、押送到海邊的苦力船,最後運至東南亞海島和海外其他地方,這樣離開國土的華人究竟有多少,難以估量。

  進到猪仔館内,陳阿新看見裏面約有百多個人。陳阿昌再三叮囑,千萬不要忘記自己的姓名是張阿福,現年20歲,東莞人,自己情願出洋等等。他叫陳阿新不要跟别人説話,還警告説,千萬不要説自己不願出洋,那是會被罰坐三年地牢的。還説,猪仔館也不準隨便進出走動,切莫亂跑。

  夜裏,一個葡萄牙人和一個中國人走進房間。那個中國人高聲喊説:“嗨!你們都聽着。你們都是到秘魯去的。在那裏作8年工,按月給你們4元工錢。”他接著嚷:“8年之後,你們如果願意回家,定可回來。至於工錢,只要你們到了那裏肯好好地做,也定可給你們加錢。”這個中國通事向大家走近一步,指着苦力們喝問:“誰要是不願出洋,我把他挑出來。”他問陳阿新的姓名、年紀、何處人等等。陳阿新逐一按陳阿昌所教答復。他又問是不是被拐騙來的,是不是自己情願出洋。陳阿新含糊哼了一聲,没敢明白答復,生怕會進地牢。

  陳阿新從來没聽説過秘魯這個地方,如果那個叫張阿福的人不來换自己,自己就得去那個鬼地方了。他越想越怕,就打算從猪仔館悄悄溜出去。可是剛到大門口,他就被一個看門的葡萄牙人攔住。兇神惡煞的葡萄牙人揮舞藤條,狠命抽打在他身上。陳阿新只得退回去。好在猪仔館裏飯食充足,還供應鴉片。爲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陳阿新在猪仔館裏閉口不跟别人談話,旁的猪仔苦力也不理他,每天就只能吸鴉片,睡大覺。

  5月3日,一個葡萄牙人進來給陳阿新8元,一套衣服,一雙鞋,一頂竹笠和一張上面寫着中國字和洋字的紙。登船之前,外國人口販子通常强迫華工每人領取賣身契紙一張,上面規定出國後作工年限及服從主人的一切命令等等苛刻條件。不肯立契的就打嘴,還要坐屎牢。若有人説不願去及要逃走,皆被綁了重打。每逢打人,並(係)髮辮在柱上,用木棍打手,打到説願去(始)肯放手。賣身費每人一二元至五六元不等,也有只給幾個銅錢或甚至分文不給的情形。陳阿新拿着的那張紙就是賣身契紙,不過並没有叫他在上面畫押。

  夜間,猪仔苦力們就被通通押上一隻大船,每批50人,陸續上船。陳阿新到了船上指望張阿福前來接替,誰知他竟没來,陳阿新不由得哭了,他知道受騙上當了。陳阿新告訴船上的葡萄牙人説他是被人騙了。可是那個葡萄牙人翻翻白眼,把他推開,全不理睬。

  那個時候,外國人口販子專門豢養一批無賴游棍爲代理人,采用各種欺騙脅迫的手段四出活動,或是用甘言引誘對方,説外國如何好,工資如何高,“如果不好,兩三個月就可以回來”;或設賭局爲陷阱,賭輸後則以債權爲口實,迫其賣身出國;或用藥酒將人灌醉,然後直接押上洋船,“掩落艙底”。在許多場合,甚至就用暴力强行捕掠。通常每獲一人,拐匪可向外國人口販子領取若干元酬金。船上六百多苦力當中,至少有五百人在落泪。他們都説自己是被人騙來的。

  華工登船後便被關在“夾板艙”中鎖住。艙門上釘著鐵條,留直徑八九英寸的一個小洞,只準從這裏爬進爬出。外國人自己替這種船取了一個名副其實的徽號,叫做“浮動地獄”。爲節省運費,往往在一只原來最多只能裝載三百人的船上,硬裝上六百名以上的華工;他們一齊被關在密不透風的底艙中,甚至一上船就用鐵鏈鎖住,不準自由行動,“每次只準三四個人上艙面抖凉”。同時因爲載運人數太多,航程又遠,以致船上淡水經常不足,華工飲水須先經批准,每次只準用細竹管吮吸少許,“渴極自取水飲就打”。華工生病完全得不到醫治。“生病將死,就抛入海里”。

  5月3日和4目兩天可以走上艙面甲板。艙内苦力當中有20個被挑出當厨子。另外還挑了10個人當班長。這些人都住在下面的大艙裏。想吸鴉片的人,可以分成20個人一撥,輪流走上艙面去吸煙。但這些人一律都須在開飯之前回來,飯後也不準再上去。把厨子們放出去做飯的時候,他們也可以走上艙面甲板。飯做好之後,他們全跟著飯菜一齊下來。開飯時敲響大鼓,厨子們就端著飯菜進艙。甲板的前半,有一個房間,裏面布置了10盞煙燈,和20個吸煙的床位,那是專門設置的吸煙室,陳阿新每天走上艙面吸幾口鴉片。在大艙裏的人准許在自己的鋪位上玩骨牌或紙牌。

  4日夜間開船時,苦力們都被趕進甲板下面的大艙裏。艙内燈光明亮,所有通風口都開着。三個艙門也開着,但門外都有一道鐵栅欄。栅門都用大鐵鎖緊緊鎖住。華工全部擁擠在黑闇的底艙裏。没有陽光不説,空氣混濁不堪、异味撲鼻、令人窒息。

  船主和人口販子在上面喫喝玩樂,華工在下面得不到足够的食物,甚至得不到食物,淡水就更談不上了。由於體質虚弱,加上風吹浪打,船身劇烈顛簸,許多華工染上重病,以至死亡。毫無人性的人口販子將屍體投入海里了事。活著的華工不僅要忍受饑苦和疾病的煎熬,還要遭到無端的侮駡和鞭打。等不到船扺目的地,許多華工已成爲海里鯊魚的口中之食,活著的也已經弱不禁風了。

  華工因爲手無寸鐵,所以往往被迫采用縱火的鬥争方式。但每當船上起火時,劊子手們總是先將艙門鎖緊,他們寧叫全體華工葬身烈焰,而决不放出一人。劊子手們則在船將沉没時放下小艇,逃之天天。

  5月6日約在中午,靠近前艙口的陳阿新聽見有人高喊失火,艙後半邊的人一擁跑向前半邊。不到五分鐘,滿艙都是濃煙。一處艙口的鐵栅縫裏伸進一個水龍頭。大家趕緊抓住龍頭,把水往有火處灌。火苗是從艙尾上方燒下來的。無奈火越燒越厲害,只好節節退郤,擁擠在前艙口附近。起火時,厨子們正在洗碗筷,他們都在甲板上。一個厨子將陳阿新的那個艙門打開,個個拼命企圖冲破艙門和鐵栅,奪路而出,逃脱活活被燒死的可怕命運。有很多苦力被踩死在那些幸得破門而出的人們脚下。别的艙門都没有打開,也没有人從上面下到大艙裏。當時甲板上只有幾個“苦力”,多數又都是鎖上鐵鏈的,其餘“苦力”都被鎖在船裏,火起後,據説那把鎖着升降口鐵格子的鎖的鑰匙郤找不到了,等到“苦力”群憑人力冲開了前艙昇降口,只逃出了五十人,其餘的都已燒死了。

  陳阿新上到甲板之後,未見一個水手,奔向錨鏈那邊,只見海面上遠遠有幾隻小艇。陳阿新不會游水,跳在水裏之後,幸而抓住一根掉在水裏的木杠,趕緊把自己的髮辮綁在木杠上,並將身上穿著的衣服脱掉。浪頭很大,許多人都這樣辦。

  船隨風漂蕩着,桅杆、帆布、絡索通通燒掉,許多攀在桅杆上的人被浪頭冲下來淹死了。

  5月7日凌晨約三四點鐘,精疲力竭的陳阿新被一隻漁船從海里撈起。共有五十多人遇救。陳阿新和那些獲救的人們於5月8日到達香港,一直住在牢房裏,成爲這次海難的見證人。

  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澳門販賣苦力的“招工館”發展到300多家,經營苦力買賣的苦力販子達三四萬人。澳門苦力販賣的反人道貿易,遭到國際輿論的譴責。9月兩廣總督瑞麟下令,凡裝載移民出洋船,不準在黄浦停泊。10月香港總督發佈移民出洋公告,規定必須領取執照,限制苦力買賣。直到12月,在國際壓力下,葡萄牙當局才被迫下令禁止苦力貿易;澳門總督阿爾梅達根據葡萄牙的意見發佈公告,限自即日起3個月後,禁止從澳門裝運苦力出洋。但被拐掠或“自由”華工經澳門出洋的情況並未完全絶跡。(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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