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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語的運用與粤劇的流變



  潘邦榛(廣東粤劇院原藝術室主任。)

  關於粤劇的形成與流變,一直衆説紛紜。本文僅就粤語的運用這一重點作些議論。

  粤語的運用之所以能成爲“重點”,那是因爲,最能體現某一地方戲曲的本體藝術特徵的,最能成爲某一地方戲曲區别於其他兄弟地方戲曲的重要標誌的,第一就是地方語言,第二就是唱腔音樂(聲腔);而且,地方語言與唱腔音樂之間的關係是最爲直接的,密不可分的(有的學者甚至認爲“地方戲的生命力就在於使用方言”),這一要點,對於粤劇説來也不例外。

  廣東早期便有外江班和本地班,本地班即本地藝人組成的戲班,開始唱和念都是全用“官話”(又稱“桂林官話”、“戲棚官話”)的,後來才逐漸轉用“白話”(即粤語,廣州方言)。這種變化到底是怎樣的呢?已故著名戲劇家歐陽予倩先生在《試談粤劇》一文中就説過:“廣東的本地班和外江班並立的時候可以看作粤劇奠定基礎的時候。最初他們唱的腔調可以説完全和桂戲、祁陽戲的腔調一樣;説白用的是桂林官話。這些逐漸改變,在腔調裏一點一點加進廣東地方小麯,唱詞和道白的發音更多的使用廣東語音,經過相當長的時間(大約將近100年),粤劇成了廣東人自己的戲曲。”又説:“本來粤劇同治年間已經在戲棚官話中插進了廣州話,一步步逐漸增加,以至唱詞(韵文)也加入了廣州話。”他這裏説的“廣東語音”、“廣州話”,也就是粤語。

  歐陽予倩先生在這裏特别點到了“同治年間”。清同治是從1862年開始的,那時正是在粤劇名藝人李文茂起義之後不久。李文茂於咸豐八年(1858)負傷至死,起義失敗,清廷禁演粤劇,後到同治年間才逐步放寬,粤劇恢復演出,同治七年本地班還在廣州建成吉慶公所,到光緒年間(從1875年起)本地班更顯活躍。粤劇藝人此時已演出“大排場十八本”與“新江湖十八本”的劇目(現存有同治六年刻的普天樂班本演的《寒宫取笑》,此劇屬“大排場十八本”,後演的就有《西河會》、《金葉菊》等,這均屬“新江湖十八本”),在賴伯疆、黄鏡明著的《粤劇史》中,提到“‘新江湖十八本’是由粤劇藝人自己創作的一批正本戲,其中巧妙地運用了各種‘排場’,以及方言土語生動穿插……呈現了此時粤劇獨特的地方色彩。”雖然這種説法到底有多少有力的、具體的依據,一時似未查到,但這一説與歐陽予倩先生説的較爲一致,即同治、光緒年間,粤劇已開始用上一點粤語了。之後,辛亥革命前後出現的“志士班”在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貢獻。“志士班”的組織者(如黄魯逸等)在風起雲涌的時代中掀起了影響很大的粤劇改良運動。他們編演新戲,吸收新的藝術表現手法,試用粤劇形式去排演《盲公問米》、《周大姑放脚》等改良新戲,將“官話”改爲粤語演唱,以吸引觀衆。這一大膽的變革大受歡迎,效果甚好,於是也使粤劇藝術人們進一步看到了粤語的作用,逐步改用粤語。繼後,經過了一大批粤劇名伶如朱次伯、金山炳、千裏駒、白玉堂直至白駒榮、薛覺先、馬師曾等的共同努力,積極實踐並推廣,粤劇全用粤語演唱便蔚成風氣。

  在這過程中,出現過在舞臺中“官話與白話”并存的有趣情况,比如白駒榮在《泣荆花》一劇中演梅玉堂上場時“自報家門”,就先用“官話”念“小生梅玉堂”,接着用“羊城土音”(即白話、粤語)念“惡弟不仁,迫分家産”……到朱次伯演《寶玉哭靈》時,已有不少粤語唸白,唱段中(如有的[梆子中板])也增多了粤語發音,甚至整段都唱成粤語。所以,應該説,粤劇從開始全用“官話”,到間或用點“白話”,又擴展到多些行當較多運用,以至在舞臺中出現“官話與白話并存”的情况,到最後幾乎全用“白話”,這是經歷過一段漸變的過程的(而且在各地的進度也不一樣)。

  那麽,粤語的普遍運用,對粤劇的流變起什麽作用呢?作用無疑是十分巨大的。事實上,粤劇一經改用粤語唱念,確産生了一系列的明顯的變化,至少可以列出以下五個方面:

  其一,粤語的聲調比較低沉,念時鼻音較重,下行也較渾厚,改用粤語演唱後,就與原先用“官話”演唱時較爲高亢昂揚的曲調風格産生明顯的矛盾,因而在發聲、行腔等方面都不能不作出改變以求適應;男聲原來用假聲的唱法也轉而采用真聲,出現了“平喉”,並較快得到推廣;一些較爲尖高刺耳的長腔也適當作出壓縮,聽來感到較爲悦耳優美。

  其二,粤語有9個聲調(這在全國各地的方言中頗爲罕見),分作上平、下平、上上、下上、上去、下去、上入、中入、下入,各個聲調都有不同的音高。改用粤語演唱後,就要用“按字求音”、“問字腔”等方法組成不同的腔調,這樣一來,就再不能照舊沿用過去用“官話”演唱的徽、漢、桂等外地劇種的聲腔,勢必要打破原先曾用過的板式的格律,引起唱腔音樂等多種變化,並進行一些新的創造,包括板式、調式、旋律、終止音乃至樂器的定弦等,從而大大豐富了粤劇的唱腔音樂,加强了表現力;同時,這樣一來,也就要求粤劇的表演者努力做到“字正”——即準確地運用標準的粤語發音,字音要純正,以達到“腔圓”——即行腔圓潤流暢,加强唱功的訓練,從而提高了演唱的水平。

  其三,早期的粤劇,唱念用的是“官話”,演的是古代的傳統戲,其唱詞、唸白的句格都比較定型;而粤語的聲母、韵母都比較特别(韵母多達有53個),對於平仄的區分與調聲押韵都有自己的獨特的規律,加上後來又出現了好些新編的劇目,特别是反映現實生活的戲,其語言表達方式的要求與使用“官話”時大有不同。所以,改用了粤語演唱後,就促使原來的粤劇板式的唱詞結構、上下句的格律也發生變化,如在七字句或十字句等的句子中加入楔字,在頓中插入活動句,並逐漸産生了“長句”句格,與之適應在唱腔上也有了出新。這樣一來,唱詞抒情、叙事的容量有所增加,而且更爲靈活自由和生活化,更有利於新戲的編寫。

  其四,由於改用了粤語演唱,生角不再使用假聲,便將大量的爲群衆喜聞樂見的廣東的各種民間説唱,如南音、木魚、龍舟、粤謳等吸收到粤劇裏來,甚至把一些器樂曲、歌曲也“拿”過來填詞演唱,這就不僅豐富了粤劇的唱腔音樂,而且使之更加通俗,更富有生活氣息和地方色彩。

  其五,由於改用了粤語唱念,對粤劇表演者來説,擴大了發揮的空間,能使自己在舞臺上的語言更趨生動、靈活,通俗有趣,有的編劇和名伶更特意將粤語中的方言俗語、慣用語都較多采用進來,顯得别具一格。如馬師曾在《苦鳳鶯憐》之“餘俠魂訴情”中就有“我姓餘,我個老豆又係姓餘……”這樣的名句,在《刁蠻公主戇駙馬》中他扮演的駙馬,居然唱出“冷到我打乞嚏,凍到我毛管全棟企……可憐張床兜正北風尾”,連著名戲劇家田漢先生都賦詩,贊他“詞裏慣驅傭保語,詩成先使老嫗吟”。而對於廣大觀衆來説,粤語的運用拉近了與他們的距離,更符合他們情感表達的方式,使他們更易聽易懂,感到更爲親切,更易産生共鳴,其藝術效果之强烈,是用“官話”演唱時所不可能達到的。

  通過以上較爲充分展開的分析,我們完全可以這樣説:粤語的運用,對粤劇的流變發展起了相當巨大的影響,從“官話”到粤語,是粤劇歷史上的一個重要的發展階段,也是一次重大的變革和突破。有了這種變革,才使粤劇朝着地方化、生活化、通俗化、大衆化的大道迅跑,才使粤劇具有了與全國各個地方戲曲不同的、獨特的鮮明的本體藝術特色,才使粤劇得到不斷的普及和推廣。

  當然,我在上面也曾説到,在粤劇發展的歷史上,也出現過“官話與白話并存”的階段;就算到後來全部改用粤語後,在某些傳統劇目或某些傳統唱腔裏,有些劇團演出時仍保留着一些“官話”,有些唸白,如“可怒也”、“回來了”之類至今也偶有用“官話”來念。馬師曾就説過,比如演武鬆的演員,一出臺就説一句“打虎將武鬆”,用“官話”念顯得“響而威”,改用粤語念就會比不上(見《漫談粤劇》)。所以,在某種情况下,“官話”仍然用得上,不過這時之偶用,也只作爲一種藝術表現手法的補充,或者算是留下一點點傳統的痕迹罷了。而這,也正是粤劇富有包容性和可塑性的突出表現。

  説到這裏,就牽涉到一個很大的問題,即粤劇誕生時間的明確界定問題。有專家提到,應該“用廣州方言演唱才算粤劇”,應“以使用廣州方言來界定粤劇的起始時間”。我雖然强調了粤語(即廣州方言)對粤劇流變發展的重要作用,但並不贊同此説,因爲這裏有兩個問題:

  一是這種提法本身就較爲模糊。如上所述,粤劇從用“官話”到轉用“白話”是有個過程的,究竟是從開始嘗試用上一點粤語算起,還是已用得較多粤語時算,甚至是全部改用粤語算起?如果只是用上一點粤語,還是以“官話”爲主,又怎麽界定呢?如果到全部改用粤語才算,那以前存在“官話與白話”并存的一段時間,難道不算數了嗎?又該怎麽界定?這些都是很難説清楚的。

  二是每個地方戲曲劇種都會有個逐漸形成、發展、到成熟的流變過程,不宜采用“一刀切”的絶對説法,將歷史割斷。如果没有“本地班”藝人的不斷努力,逐步地從全盤接受外省戲的藝術形態中轉移過來,獨立出來,一點一點地向地方化靠攏,那怎會出現以後的變化呢?後來“志士班”的藝人又怎可能一下子便普遍用起粤語來,實現較大的轉變呢?

  所以看來,粤劇的形成流變還得分階段來分析,在這方面還需再查找有力的證據,作出深入的研究,解决不少的難題,這就有待同行諸君的共同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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