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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四章 農村社會組織的社會保障功能



  社會組織在這裏是從廣義上使用的概念。正式組織如黨政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等,非正式組織如家庭、親友群體等,都定義爲社會組織。“社會保障功能”應作爲一個整體詞來理解,相當於“屬社會保障方面的功能”,發揮功能的主體不一定是社會,而是社會組織。本章考察社會組織發揮的社會保障功能,從而獲得對設計農村社會保障有啓發意義的理念。

  第一節 正式組織的社會保障功能

  農村中的正式組織主要有三種,第一種是黨政機關,如鎮黨委、鎮政府、工商所、派出所等。第二種是事業單位,主要是學校。第三種是企業,農村企業私營占多數,但與全民所有制相比,集體所有制又占多數。私營企業目前毫無社會保障可言,但從功能的角度看,私營企業提供了就業機會,使一部份人有了勞動保障,從而起到穩定社會的作用。只有這一點與社會保障一致。所以,這裏不考察私營企業的社會保障。下面以鎮黨政機關代表第一種正式組織,學校代表第二種組織,鎮屬集體企業代表第三種組織,來比較它們的主要社會保障項目和水平,由此來瞭解這三種正式組織的社會保障功能。

  一、鎮黨政機關等的社會保障功能

  農村的行政事業單位與城市一樣,經費主要由國家撥款,在行政或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只要其身份是國家幹部或全民所有制固定職工,都享受單位對他們的全面保障,生、老、病、死、住、娱樂等無所不包。具體説來,老年有退休金,生病由單位負責支付醫療費,住房由單位無償分配,死亡有單位發給喪葬費,女員工生育有帶薪産假等,享受着一系列的保障待遇,甚至連工資也按工齡來套級。這種保障方式,無論是學校或黨政機關,大體如此,從50年代延續至今,無太大改變。單位的社會保障功能可謂發揮得全面而具體。人們的身份只要是國家幹部或全民所有制固定職工,就等於拿着鐵飯碗。姑且不論水平如何,只要單位中其他人有的,你肯定也有一份。

  近來,由於實行經費包干,各單位經費要部分自籌,因而單位間職工的實際享受的待遇水平開始有很大的不同。我們用表4-1比較一下浛洸鎮學校教師和鎮政府幹部在人均工資、人均醫療費、人均住房面積方面的不同水平。這三大項目最關係於人們的切身利益,是單位保障的主要内容,故由此能反映保障水平的不同。

  由於鎮政府手中掌握着幾乎全鎮的所有資源(有形的或無形的資源),我國還没有依法行政的傳統,所以鎮政府可能通過各種辦法籌措到資金,從而使本身幹部職工收入和各種福利待遇高於其他單位。

  上表學校統計數字只用浛洸鎮兩間初級中學爲統計對象,如果以全鎮公辦教師爲統計對象,那麽平均數字會更低,再加入民辦教師來求平均值,更是低得可憐了。民辦教師除了拿一份不高的工資外,没有社會保障可言。

  這裏值得注意的是教師的醫療保障。民辦教師是無醫療福利的,而公辦教師則由財政按每人每年180元的標準撥給鎮教辦,全鎮包干使用。浛洸鎮有在職公辦教師324人,離休教師4人,退體教師66人,1994年財政撥醫療費69120元。根據有關規定,離休人員醫療費,不管大病小病,實行全額報銷,且仍由包干款項列支,據統計,1994年4個離休人員共用去醫療費16000元,加之退休者住院用去24600元,結果69120元包干醫療費中,只剩不到3000元,而這3000元要負擔全鎮324個在職教師的醫療費,平均每人不到100元。結果造成教師小病不能醫,小病變大病,由此惡性循環。近幾年教師入院人數不斷上昇,出現了教師拖欠醫院醫療費的狀况。

  我們再看鎮黨政幹部的醫療待遇。表4—1列出的人均324元醫藥費是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包干的部分,用於平時小病(不用住院)的治療,剩餘歸已。發放標準的具體計算辦法,是每人每月以16元爲基數,每有一年工齡再加1元。如某幹部有10年工齡,則每月可拿26元的醫療補貼。幹部如患大病住院,則可報銷住院全部費用的90%,副科級以上幹部或退休幹部,可報銷95%,且可馬上兑現。可見幹部與教師間享受的醫療保障項目雖然相同,但待遇水平差别很大。

  二、集體企業的社會保障功能

  鎮屬集體所有制企業共有11間,職工200多人。他們大多是臨時工,從本鎮的農民中招聘出來。臨工依企業經營狀况及個人的具體崗位、熟練程度,每月拿250~500元不等的工資。他們無醫療保險、無住房福利、無退休保障,也末參加英德市工傷保險統籌。發生工傷事故,企業依《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的標準給予賠償,但如果企業困難時,也有賠償不能兑現的情况。

  全鎮共有88名集體所有制正式職工,他們享受的保障項目參照全民所有制固定工,單位對其生活全面照顧,費用由所在企業列支。但標準相對英德市現行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固定工或大集體工的標準低。原因是企業經濟效益差,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國家對集體所有制職工的保障待遇没有明確的立法性規定,單位在執行相關規定時,只能抓住對職工的最主要、最敏感的利益保護。

  綜上所述,農村中各種正式組織的保障水平是不同的。這種差别來自於單位的性質及個人身份。行政單位高於學校,學校又高於集體企業。即使在同一單位,身份不同享受的保障也不同,如學校的公辦教師高於民辦教師,企業中固定工高於臨時工。行政機構由於掌握了較多的財源,使保障待遇標準較高;學校公辦教師由於其身份屬於幹部,所以享受着與行政幹部一樣的保障項目。但由於財源有限,待遇水平較低。而企業單位要靠自身的經營狀况,加之單位職工的集體所有制身份,在執行有關保障待遇時隨意性較大,因而享受的保障待遇與幹部、公辦教師相比最低,職工的身份如果是臨時工,更是没有任何保障可言。不過,集體企業爲人們提供了就業機會,同樣從解决人們的生活出路方面發揮着社會保障功能。總之,三種組織以單位爲基礎,發揮出了一定的社會保障功能。只不過這種保障是屬於“單位保障”形式的,正因爲是“單位保障”形式,才使得保障水平有所差别。

  第二節 家庭及親友群體的社會保障功能

  一、庭的社會保障功能

  1、農村家庭的生産和分配功能

  第三章已經指出,浛洸鎮的生産是以家庭爲單位的占絶對多數,社會化經營的企業相對很少,這無論是農業或非農業産業,情况都一樣。本來家庭的生産功能和分配功能是不等於社會保障功能的,但由於生産和分配在家庭中進行,一家人耕同一塊地,進行相同的經營,家庭内部分工不明顯,收入歸家庭中的所有成員,消費由家庭統一實施,因而家庭對其成員有全面保障的責任。每遇生、老、病、死、都互相依靠,守望相助,實現對各成員的具體保障。有人認爲農民對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需求暫不迫切,原因是農村家庭功能的齊備。我看是有一定道理的。

  2、家庭的養老功能

  我國長期處於自然經濟或半自然經濟的狀態,家庭的養老功能延續了幾千年。我國農村由於實行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至今家庭的養老功能不但没有减少,而且有加强的趨勢。

  浛洸鎮有65周歲以上的老年農民2968人,除了140個五保老人外,其餘2828人全部由他們的子女在家庭贍養。據我們的調查,這些由子女負責贍養的老人,絶大部分與子女一起組成的家庭中生活,子女除負責老人的生活來源外,還要照料老人的飲食起居,使老人能安度晚年。由於目前農村還没有養老保險制度,家庭這種養老功能是不可以或缺的。因此可以説,没有了家庭的養老,就没有農村的養老保障。

  3、家庭的撫幼功能

  浛洸鎮有0~6歲幼兒6519人,平均每個家庭有一人。除街鎮有一間幼兒園,招收了132名4~6歲的兒童外,其餘6387名幼兒全部由家庭來照管。各管理區都没有一間托兒所幼兒園。如果没有了家庭對幼兒的照料和教育,這簡直是不可想象的。因此農村家庭的撫幼功能相當突出。

  4、家庭對殘疾成員的照料功能

  浛洸鎮有各類殘疾人員87名,分佈於85個家庭中。這些殘疾人員只有16名能完全自食其力,共餘71名半自理或完全要家人照料。英德市没有福利院,假如這些殘疾人被家人遺棄,流落街頭,那麽他們就會不是凍死,就是餓死。但浛洸鎮没有出現過這樣的情况,全部殘疾人都受到了家人的很好照料。

  二、親友群體的社會保障功能

  人們在各種關係網絡中會發生各種組合,形成各種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群體或稱廣義的社會組織。由親緣關係網絡和友緣關係網絡組成的群體叫親友群體。在浛洸鎮,同房和親戚所指是不同的,他們實質同屬親緣群體。同房是由父系家庭網絡形成的,他們有堂兄弟或叔侄關係,地域上非常接近,一般在同村範圍内。而親戚則指源於姻親結成的關係,他們有姑、舅、姨、表等關係,地域上往往處於較爲分離的狀態。至於友緣關係,由於農村在地域上人們處於分離狀態,所以農村中的好友與鄰居(指同村範圍内)關係有非常高的重叠性。

  考察農村親友關係群體的社會保障功能,我們從分析農户問卷結果開始,問卷的問題,設計上照顧了浛洸農民把親戚與同房分開的習慣。其實,同房、親戚、鄰居及好友,都屬於親友群體的範疇。

  *問題:從近幾年你的經驗看,在發生生産或生活困難時,你認爲對你家最大幫助的是:

  (1)同房、(2)親戚、(3)好友或鄰居、(4)政府

  浛洸的農民把管理區以上的任何管理機構甚至是事業機構都稱作政府。189個有效樣本的問卷結果如下表4—2所示。

  從表4-2看,有93.65%的人認爲在生産及生活上給自己幫助最大的是親友,只有6.35%的人認爲是政府。這其中是否有偏差就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無論是農民自身的感受或是實際中,農村親友間確實有較多的互助互濟行爲。互助互濟,由於接濟了困難者的生活,維持了困難者的生産,實質上起了“安全網”的作用。上表指出了親友是互助互濟的主角,因而説親友群體發揮着社會保障功能。

  由於同房具有血緣關係,且地域上又較接近,所以有較多的互助互濟行爲;而親戚雖然有姻親或血緣關係,但由於地域上的分離,所以還不如鄰居好友的互助互濟行爲多。因此親友群體的互助互濟行爲,還要受到地域遠近因素的影響。

  以上問卷的結果只指出了親友間的互助互濟行爲相對强度。但實際的形式如何,問卷未能反映出來,根據訪問和觀察,具體表現如下:

  1、生産上勞力和畜力的調劑

  農村中每個家庭的勞動力數有時是相差很遠的,人口多、勞動力少的家庭,在農忙季節單靠自己根本不能趕上農時;勞動力多的家庭則可提前完成農事,如夏天時節的搶收搶種。這樣親友間特别是同房間會相互幫忙,先完成農事者,前去幫助不能趕上農時者,有時甚至采用幾個家庭聯合分工、互相配合的辦法。這樣畜力和勞力都得到調劑。塔塘管理區觀塘村的沈英、沈志、沈帶三家是同房,沈英與沈志、沈帶是叔侄關係,他家六口人只有兩個勞動力,而沈志、沈帶兩家是僅有兩個勞力的三口之家。沈志、沈帶每遇農忙,都前去沈英家幫忙,有時視需要實行聯合分工,共同處理三家的農事。今年七、八月份的“又搶”,他們分工情况如表4-3。

  分工雖然是相對的,但相互配合,有利提高生産效率,使勞動力少的家庭能按農時進行生産,保证了收成,也就保障了生活。這可以説是最重要的社會保障。

  浛洸鎮的役畜只有耕牛一種,用來犁田耙地。不過有些家庭是無力買耕牛的,但由於親友的幫助,或直接實行聯合分工,畜力的使用也得到調劑。如上述三個家庭,只有沈志一人犁田耙田,自然可隨意使用三家庭中任何一家的耕牛,没有耕牛者,只需參加合作分工,犁田耙地的事也就解决了。

  2、生活上的互相接濟

  對貧困户的接濟,除政府給予救濟款外,貧困户的親友對他們的接濟不能忽視。從總體上看,親友對貧困户的接濟更多。這種接濟,除上述對生産的幫助外,還有直接給予錢物的。從數字上對浛洸鎮的互濟款物進行統計難於辦到,但互濟的具體事例却不勝枚舉。據浛洸鎮民政辦的同志介紹,村民間的互濟行爲是極平常普通的事,村村都有。尤其是那些够條件享受五保待遇,但未批準成爲五保户的人(即所謂的“應保未保者”),他們的生活主要是靠親友提供保障。

  即使不是貧困户,偶然遇到困難的家庭,也會得到親友不同程度的幫助。這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優良傳統行爲中藴含着社會保障功能,恐怕是值得我們多加注意的。豐收管理區謝屋村謝貴林一家,原有6口人,三個勞動力,經營蔗園得法,生活一般不會出現困難。但隨着三個子女相繼昇上大學、中專讀書,今秋總共要交1萬元的學費。由於前兩年已經開始交兩個較大子女的學費,每年數千元,每月又要負擔這兩個子女的生活費600元,所以到今年家底已空,無法再交1萬多元學費。他只好求助於親友了。結果,無論是同房、親戚、鄰居、好友,有的借款,有的捐款,使其揍到了1萬多元,讓子女能順利入學。我叫其列出這1萬多元的來源情况,現整理成表4—4如下。我想這些數字的結構對親友群體的互助功能是有一定説服力的。

  生活的互助,還表現在紅白喜事的互相照應上。在農村,誰家遇到紅白喜事,親友們都會自動地會集起來,義務地給事主幫忙。如果誰不出席自己親友的紅白喜事,不主動去幫忙,在農村是視作不道德的行爲,輿論會譴責他,甚至會遭到孤立。這與我國農村紅白喜事經辦服務没有形成專業化有關。

  以上兩個具體方面,算不上嚴格意義上的社會保障。但它們有保障功能。它畢竟使生産水平處於很低的農村居民在生産和生活方面得到了幫助,增强了村民的安全感,對穩定農村社會有極大的作用。當然,上述親友間的互助互濟的情况,更多地屬於社會救助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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