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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章之比較:重新研究的新啓迪——讀《康有爲、章太炎合論》
美籍華裔學者汪榮祖教授的新著《康有爲、章太炎合論》(以下簡稱《合論》)由臺灣聯經出版社出版了。汪氏是國内史學界熟知的一位勤奮學者。他早年畢業於臺灣大學,師從蕭公權,後獲美國華威頓大學歷史學博士,現執教於美國弗吉尼亞理工暨州立大學歷史係。汪氏先前從事晚清政治思想研究,撰有《晚清變法史論叢》,並編過《康有爲集》、《蕭公權集》多種,後致力章太炎研究,成《章太炎傳》。這是西方出版的第一部研究太炎的英文專著。他治學嚴謹,注重資料佔有與梳理,不發妄論,不循舊説,立論有证,言而有據。每成一書,都爲海内外學人所重。《合論》正是他長期研究康有爲、章太炎的結晶,顯示了他深厚的功力與造詣。
《合論》拜讀後,有兩個問題對我特别有所啓迪:一是對於康、章後期的評價,二是對於康、章思想分歧的根源。
一、關於康、章後期的評價
衆所周知,長素與太炎是清末民初兩位杰出的思想家,他們因西方的挑戰而産生“救亡避禍感”,對傳統進行反思與批判,力圖突破傳統思想的束縛,促進中國的現代化,成爲思想解放的先鋒。毛澤東稱他們是當時“先進的中國人”。近代啓蒙運動,康、章爲先河,五四是第二代啓蒙。他們曾那樣有力地震憾了19世紀初中國的知識界和思想界,動摇了清政府的支柱。可是,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兩位思想解放的先驅,後來却成爲思想解放後思想界的敵人。長素以反共和著稱,與時代大唱反調,太炎則懺悔反孔,轉而主張讀經。因此新興的學術界反過來視康、章爲頑固保守的傳統派人物,將長素視爲“老古董”,將太炎視作“復古派”,將他倆當作冬烘式的“國學大師”,大加鞭撻。康、章的後期或晚年被當作“落伍”的代名詞,被引申出一個“半截子革命家”的“規律”。這種評價,姑且不説是否合理,對本來知史不多涉世不深的年輕一代造成很大思想混亂。爲什麽最先進的中國人一下子變爲最保守的中國人?多少年來,史學界按照某種模式進行解釋,反使青年人疑竇叢生。然而汪氏的見解,有助於全面公正的評價,頗爲人折服。
汪氏認爲,促使康、章從反傳統到維護傳統,主要原因是“民國以後新文化運動所激發的‘全盤西化’風,激烈反傳統主義,使整個傳統遭遇到覆滅的危機,康、章不得已而維護傳統”(《合論》第117頁。)。
回顧五四前後,確有不少人認爲“一切舊籍爲不足觀”,他們説起傳統就貶之爲“小脚”與“鴉片”,感到可耻,把本國傳統一概視爲國家進步的障礙,要把一切古書扔到糞坑中去。不少新文化運動倡導者認爲,西方文明是人類的共同文明,“德先生”與“賽先生”是無國籍的,文化的發展和物質文明發展一樣,具有客觀性與普及性,没有中西之别,只有古今新舊之异,因此,他們主張以西方文明來取代中國文明,從而與西方文化實行大同。這種完全無視中國的國情、民族的心理和文化的個性思潮,一時汹涌而起,爲許多社會知識人士所接受。但是,如同在長期閉關自守之後會帶來滚滚西化浪潮一樣,全盤西化的思潮全面興起之後,必然會引起一些人對傳統的維護。正是在這種社會文化背景之下,康、章認爲,“風俗、教化、政俗的隆替真正有關國家的存亡,易姓移朝,不過是亡君統,如變其教化風俗,才是真正的亡國”。
長素“始終是要在中國建設一近代物質文明,比富强於西方,建君憲於中國,最後邁入略無中西之殊的大同世界。”但是他認爲,達到大同是一個逐步而緩慢的過程,在大同到來之前,傳統不應該被抛棄。這種思想本來就與新文化運動的主導思想有很大分歧,加上他在民國建立後的“君主復辟”,因而很自然地他被很多人斥爲“反動頑固”的“反革命”。其實,長素只是認爲革命不可能一舉掃盪萬惡,他想以他的三世進化公式用西方文明模式來重新鑄造中國傳統。他認爲,中國現階段應行君主立憲,在經濟方面,中國應强調傳統的功利主義,大力發展工商,使中國也走向資本主義(《合論》第123頁。)。在長素看來,中國是要前進的,但必須循序漸進。而五四新學者大都認爲傳統都是屬於舊時代的,與現代化不相容,唯有以西代中,中國才能迅速現代化。這就使民國後的新人與長素如冰炭不相容了。
太炎由反傳統轉而爲維護傳統,這一點與長素很近似的,但他們的觀點不盡相同。太炎一生受歷史影響甚巨,終身維護國粹,旨在保全中國文化的特性。他强調每一種文化都具有特殊性格,不必也不應與别種文化同化,如果不尊重一國文化的特性,要以一種文化來同化另一種文化,乃是“文化帝國主義”。因此太炎畢生提倡國學。他把諸子學、文史學、制度學、内典學、宋明理學統稱之爲國學,並對國學進行科學的批判。他提倡國學,但並不排斥西學。他的學説滲透了諸子學、佛學、道學、西學的成分,這是人所共認的。太炎晚年目擊全盤西化的潮流,更强調保存歷史、語言與風俗的重要。“當‘五四’西化論大興之後,固有文化成爲衆矢之的,並欲棄之而後快,使太炎頓有國未亡而學先亡之感,遂大聲疾呼維護固有文化,甚至對以前批評孔子,感到遺憾”(《合論》第125頁。)。太炎晚年曾反對南京政府,主張讀經,反對以考古代替歷史,譴責甲骨贋品,都加强了他頑固保守色彩,被認爲是傳統派或反動派。其實太炎晚年主張讀經,並非維護封建傳統,而是因面臨日冠大肆入侵、國土大片淪喪的危面,憂國家將亡,意在維護國性。他説;“經學不廢,國性不亡,萬一不辛,蹈宋明之覆轍,而民心未死,終有祀夏配天之一日”。其宗旨乃在保持中國文化特性,以歷史啓迪愛國之心,達到救亡圖存。所以汪氏認爲“西化派顯然與章炳麟水火不相容,但兩者之間,並不是單純的中西之争,而是文化觀點的根本歧异。西化派認爲文化只有程度上的不同,並無成分上的各异。而章氏認爲既有程度上的不同,更有成分上的各异。因爲各個文化各由其特殊的歷史、語言、風俗等條件所形成,各具特色,不可能像物質世界那樣普及與單一。因此,中西之争並不是新舊之争。西方文化既是由昔日之舊遂演變到今日之新,中國文化自也可由舊入新。西方文化創造了燦爛的近代文化,然近代文明乃具西方文化的特性。由於中國文化的特性,中國的近代文明不可能與源自西方的近代文明完全相同。如果强行模仿或直接采用西方的近代文明,不顧本國文化的特性,必不能相宜。西化派要把西方文明像一套傢具一樣,完全搬到中國,在章氏看來,不僅荒謬,而且危險” (《合論》第124頁。)。
從康、章而至今日,歷史又走過了半個多世紀。重新研究先人言行,不僅有趣,而且必要。我們應該認真從他們身上汲取一點教訓。近代中國,許多人急切地希望改變中國,其中有些人因艷羡西方的文明與富饒而抱怨自己祖國的落後與貧困,遂把中國過去的一切看成是阻礙中國現代化的最大障礙,認爲只要把中國過去的一切掃除乾净,把西方一切現代化的東西搬進來,中國也就現代化了。因此,有些人把一切與傳統相异的觀念均贊爲“現代派”,似乎不反傳統就不是現代派知識分子。在這些人看來,只有人類的文化,無某一民族的文化;只有世界文明,無某一國家的文明。其實,任何國家都有自己特殊的傳統與文化,它不可能全面接受或模仿别國傳統和文化。太炎正是着眼於一個國家與民族的特殊性格,認爲文明必然是以昨天的傳統爲基礎與前提的,提出保持中國文化的特性。他認爲保持本民族文化的多元性格與人類文明的進步並不衝突。事實證明,傳統是一份必須承受的遺産,即使是一份很不理想的傳統遺産,也不會没有可資利用之處。愛森施塔特在《知識分子與傳統》一書中説:“傳統不再被簡單地看作變遷的阻礙,而是創造性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框架”。現在我們在改革開放的實踐中,提出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理論,也正是基於中國的國情,即民族文化的特性。可見,長素的漸進改革論與太炎的文化多元論,以及他們在傳統被簡單地抛棄後挺身捍衛傳統的言行,均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五四至今人們對康、章維護傳統的言行過於簡單的否定,是值得商榷的。
新中國成立後,經過短期的經濟恢復,就馬不停蹄地進行了一系列革命,曾過早地向全盤公有化過渡;在主張蘇聯的今天是中國的明天之後,又出現了恢復私有制論,全盤西化又成時髦趨向。這種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的一次次挫折,使國家龢民族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痛定思痛,不禁使我對汪氏評價長素的這段話深思:
“中國的現代化文明的建設不能靠革命來完成,而必須由逐步的改革來完成。今日不再以革命爲國策,堅持以改革爲國策,乃是經過檢驗後的必然實踐。康有爲的漸進改革思想也應該重新評估肯定”。(《合論》第144頁。)
在實踐中,人們也開始意識到全盤西化未必適合中國,傳統不一定是現代化的障礙,重新看到太炎文化觀的價值。汪氏指出:“中國人在近代屈辱之後信心稍稍恢復,對文化的看法也漸能以理智替代感情,發現傳統不能亦不必全部揚棄,甚至認識到部分傳統的價值,以及創造具有中國特色現代文明的可能性。中國式的現代文明,將反映中國的歷史經驗與民族風俗,而不必爲别國示範,此正是章炳麟齊物眇義所指引的路向。最近流行的一句口號:‘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至少在思想趨向上是與章氏暗合的。……一個世紀來,中國一再摹仿外國,總感格格不入,現在回頭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不是一時心血來潮,而是付出了代價與犧牲的後知之明。我們據後世之明見章氏思想光輝的一面”。(《合論》第143頁。)我以爲,汪氏的這一看法是中肯的。
二、關於康、章思想分歧的根源
康、章作爲中國近代思想解放的第一代啓蒙大師,無論推行戊戌變法,或倡導辛亥革命,都爲歷史作出了巨大貢獻。但這兩位先進的中國人,除在變法時期曾同途一時外,一生幾乎是勢不兩立。爲什麽他們會分道揚鑣和如此對立?史學家的解釋是多種多樣的。有人從政治上分析,認爲這是長素主張保皇,而太炎主張革命,有人從學術角度分析,認爲這是長素崇今文經學,而太炎崇古文經學。這些看法是比較表面的。汪氏對康、章之异則作了深層的文化分析。
一個人是在特定的環境下形成自己的思想與文化觀念的,而這種思想觀念又反過來會影響人一生的言行。長素汰洗了公羊三世學説,認爲人類政制演進有三個不可跨越的階段,即君主專制(據亂世)君主立憲(昇平世)龢民主共和(太平世)三個階段,並把它視爲是一個具有普遍意義的真理公式。這樣,在他的眼中,民國初社會政治紊亂,經濟枯竭,人心浮動,民主共和徒有虚名,中國仍處於“據亂世”階段。於是自然便企圖扭轉政局,讓時代回到君主專制階段,然後再實行君主立憲,最後再去實現民主共和。他力圖讓歷史的發展符合他所認爲的“公理法則”。爲了救世濟俗,他深信世上有一種“普遍的真理”,這就是要努力追求文明的持續進步,即循三世之説,以達到大同的理想境界。他對這種“進步”的信心,又來自對科學的信賴,就像18世紀歐洲哲學家所深信科學不僅可以征服物質世界,同樣能征服心靈世界。長素把達爾文的“人自猿猴變出”的進化論,看成是野蠻漸進文明的天理法則。特别在戊戌變法失敗後,他周遊歐美,對西方的科學進步與物質文明無比傾心,認爲西方的模式猶如進化論的天理法則,完全適合於中國,主張在中國仿造資本主義,對西方的物用、科學、議院甚至宗教等,都應該仿造。他以爲西方繁榮因爲有了基督教,因此,中國也應建立一教,以開民智,行其政教。於是他便倡孔教。總之,“康有爲上承咸同以來變法家的主張而光大之,在思想上有世界性的趨向,認爲近代文明並不專屬於西方,而是天地間的‘公共之理’,中西之异主要是物質上的進步與落後之异。俄羅斯與日本最初遠落後於西方,但經變法之後已進入近代文明之域。俄日能,中國也能。長素就是希望光緒能踵武彼得與明治,使中國趕上人類進步的同一列車”。(《合論》第48頁。)
太炎也曾贊成變法,驚羡近代西方自然科學的發達,相信天地之間公共之理,即達爾文的演化論。所以他早年擁護康長素變法維新,與長素一起激烈向傳統挑戰,企圖冲破羅網。但庚子事變後,太炎清醒地認識到改良維新不足以救中國,清政府已墮爲列强走狗,激而排滿,倡民族革命。太炎這種轉變,乃基於帝國主義的威脅,尤其應外來文化的挑戰。他憂慮中國文化喪失其特性。這種危機感是他的强烈歷史意識决定的。正是從這種危機感出發,他提倡“國粹”,要人愛惜漢種的歷史。他説,國粹維係國性,國性亡,國也亡。所以他對“外來制度强加於本國——以及‘文化通性論’——承認公理、法則與永久模式”懷有扺觸,與長素的“文明無國界之説,人類進化共通之理,截然异趣”(《合論》第56頁。)。太炎所反對的“永久模式”,即長素的“三世之説”。太炎認爲,以三世模式作爲歷史進化的唯一途徑,這是文化單一論。太炎反對的“人類公理”,即長素的“普遍真理”。太炎並不是“反對科學,或否認客觀真理的存在”,而是“要辨明不能將‘主觀的真理’作爲‘客觀的真理’來束縛人”(《合論》第58頁。)。太炎的《俱分進化論》即旨在“批判一切都在進化的謬論”。他的《齊物論釋》,更是旨在説明“無論以中國文化或西方文化統攝一切,都有違齊物、平等之義。”太炎認爲‘守舊章者’(保守分子),‘以古非今’,與‘順進化者’(進步人士)‘以今非古’,都不合齊物之旨”(《合論》第62頁。)。所謂“齊物”,太炎説即“一往平等之談”。古來學者多未達到“不齊”義諦。只有不求强齊,才能存异;只有存异,才有平等。汪氏認爲,太炎“此一眇義,就人格而言,應尊重個性的獨立;就文化而言,應各尊其异。由此引申,自然可以獲致文化多元的結論。中西文化之間,也應相互尊重其异,平等相待。不應讓近代西方文明征服各個不同的文化;不然,則‘伐使從已,於至道豈弘哉’!此可説明,在强大雄渾的西方文明衝擊下,太炎尋求中國文化獨立自主的思想趨向”(《合論》第61頁。)。這就是太炎與長素始終不合的内因,也正是基於這一原因,盡管他們晚年都由反傳統去到捍衛傳統,他們的分歧却並未因此消除。
由於“長素深信文化是‘普及的’(universal),所以各種文化都可以相適,毫無限制,接近西歐的‘啓蒙時代’(enlightment)思潮。而太炎則堅持文化的特殊 (uniqueness),認爲文化由特殊的歷史環境逐漸産生,所以兩種不同的文化不能互通互適。……較接近西歐的‘歷史主義’(Historicism)”(《合論》第4頁。)。所以長素要逐步引導中國走向世界性的大同文明,而太炎要建立一個具有特色的現代中國文明。因此他們從戊戌變法失敗後分道揚鑣是勢所難。無論是在他們共同鼓吹變法的蜜月,還是在他們共同捍衛傳統的晚年,他們的文化觀差异與思想裂痕,始終無法彌合。不同的文化觀,形成了不同的主見。汪氏基於對康、章的這一深刻分析,作瞭如下結論:
“長素唯見全地球的共同‘歸宿’(destiny),而無視(或認爲不必顧慮)各文化的個别‘命運’(fate)。是故渾忘夷夏之界,以中華政教與近代西方文明比附,例如西方有基督國教,中華須立孔教;西方有議會,中華亦須開議院。甚至認爲‘道德、禮俗皆須合於科學’。而太炎則認爲政教‘本之約定俗成’,但可‘隨俗雅化’,與科學本質有异,不能相類。例如議院,本自西俗雅化而來,經由西洋中古‘封建’(feudalism)制度演變而來。封建有‘貴族與黎庶之分’,爲議院提供了社會基礎;而中華政制‘一人秉權’,‘萬民平等’,没有設置議院的社會基礎。此爲政治傳統絶异而不能假借”(《合論》第67頁。)。
“太炎主張共和,然基於其文化多元論的觀點,反對美國式共和,或法國式共和,故所主張的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共和。……但太炎的革命同志、共和伙伴,雖反對康有爲仿行西方的君主立憲制,然於推翻清廷後,初擬仿傚美國的聯邦制,後又想照鈔法國式的共和制,最後則完全襲用列寧式的政制。這都是在文化單元論的前提下,鈔襲一種制度,認爲那種制度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在别國行得好,搬來本國一樣可行得通,像一通良藥,既可醫人,必可醫我”。
這一結論較之流行的那些公式化的結論深刻得多了。
讀了汪氏《合論》,研究一下康、章思想與經歷,真可謂前車覆,後車鑒。歷史有驚人的相似。在改革開放的今天,總結和繼承這一份歷史遺産,無疑有助於我們事業的穩步發展。汪榮祖教授的這部新著寄託着一個華裔學者的拳拳愛國之心,也爲康、章研究開闢了新徑,值得我們認真研讀。
(發表於上海社會學會聯合會《探索與争鳴》1989年第6期,第27-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