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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太炎遺囑



  章太炎先生逝後,未見有遺囑傳世。但他是留下了遺囑的,只因種種原因未公諸於世。今年是太炎先生誕辰一百二十五週年,也是他立寫遺囑五十九週年,一個甲子將逝,是該向世人公佈這份遺囑的時候了。時適《學術集林》創刊之際,元化前輩囑我發表一些先祖父太炎先生資料,以饗讀者,我想也許《章太炎遺囑》最爲合宜。爲了世人便讀,我逐段作了一些釋解。

  

  餘自六十七歲以來,精力頓减,自分不過三年,便當長别,故書此遺命,以付兒輩。

  

  《章太炎遺囑》係太炎先生親撰,並經公證,故貼有當時印花税票十一枚。

  1934年秋太炎先生自上海遷居蘇州,時年67歲。他在蘇州創辦“章氏國學講習會”及《制言》雜誌社,傾全力講學和辦國學雜誌。這時,他膽病時發,鼻衄常犯,上課時還昏厥一次,身體明顯感到蒼老,自度存日無多,遂有安排後事之意。立下《遺囑》的第二年(1936年6月),太炎先生便與世長辭。

  太炎先生青年時代就有反清言行,加上自幼有癲癇病(成年以後愈),25歲,無女願嫁他,故他母親便將自己陪嫁丫頭王氏許配給太炎先生,因這種婚姻没有當時的媒聘婚禮,故不能算正式結婚,只能算“納妾”。因此太炎先生在《自定年譜》“1892年25歲”一條中,只稱“納妾王氏”。但是他們尚屬恩愛,王氏也一直支持太炎先生從事革命,還爲太炎先生生了三個女兒。長女章 (1893——1915),1908年嫁光復會的一個領導人龔寶銓(未生),1915年憤世自盡於袁世凱囚禁太炎先生的錢糧胡衕,身後無子。次女章叕(1897——1992),1893年因“伯兄(章籛)年四十七,無所出,撫叕爲己女以歸”(章太炎《自定年譜》,1928年。),從此隨太炎先生長兄生活。幼女章 (1899——1973),1923年嫁朱鐸民(鏡宙),生有一女,1948年去世,遺有一子。王氏1903年去世,幾個孩子“喪母後均依其伯父居”(湯國黎《章太炎先生家書·叙言》,1961年。)。辛亥革命勝利後第二年(1913),在孫中山先生等關心下,太炎先生與湯國梨成婚。湯國梨(1883——1980)生有二子。長子章導(1917——1990),成婚三次,有婚生子女五人,非婚生子女四人。次子章奇(1924—— ),1947年赴美留學,迄今未歸,亦未成婚。

  太炎先生的遺囑從廣義上説,是對五個子女而言,而對遺産分配,實際是對章 、章導、章奇而言,因該時章 夫婦均亡,章叕已過繼伯父。

  

  凡人總以立身爲貴,學問尚是其次,不得因富貴而驕矜,因貧困而屈節。其或出洋遊學,俱有資本者皆可爲之,何足矜异,若因此養成傲誕,非吾子也。入官尤須清慎。若异族入主,務須潔身。

  

  太炎先生遺囑的第一部分是交待兒輩做人的原則。内容可分四個方面。

  第一,他强調人應“立身爲貴”,他雖是舉國公認的“國學大師”,但他囑咐子孫不是學問第一,而是立身第一,即立德爲先。早在1906年,他即强調“優於私德者,亦必優於公德,薄於私德者,亦必薄於公德,而無道德者之不能革命”(章太炎《革命道德説》,1906年。),從而提倡“知耻、重厚、耿介、必信”。他一生剛正不阿,從無媚骨,晚年更是主張“應以範文正、顧亭林兩位先生作爲立身、行已,爲學、做事的標準”(章太炎《經義與治事》,1932年。),他指出當時社會“道德敗壞,一天進一天。……有用言語去奉承人,有用金錢去討好人,有用身體去伺候人,甚至謂他人爲父,賣了自家的祖宗。……殺人放火做强盗,雖是惡人,可是還不算喪了人格,這樣的人回轉心來,盡有成就志士仁人英雄豪杰的,只有喪了廉耻,就算把人格消磨乾净了”(章太炎《説我》,1929年。)。他在晚年多次書寫他父親章濬遺訓(詳見拙編《章太炎先生學術論著手迹選》第240頁--249頁,及《章太炎先生自定年譜》附録,均有《家訓》,但文字並不盡同,可見是太炎先生據父言行而録寫。),稱之爲《家訓》,要兒輩毋忘。《家訓》説:“妄自卑賤,足恭諂笑,爲人類中最庸下者”;“人心妒忌常不能絶,上者忌功害能,其次以貧賤富貴相較,常生忮心,甚乃聞人喪敗,喜謚眉宇,幸灾樂禍,禍亦隨之”……等等,都是教子孫如何立身做人。

  第二,他强調子孫如留學歸來不得傲誕。太炎先生晚年,目睹不少留學回來的人,“養成傲誕”。他説:“吾觀鄉邑子弟,負笈城市,見其物質文明遠勝故鄉,歸則親戚故舊,無一可以入目。又上之則入都出洋,視域既廣,氣矜愈隆,總覺以前所歷,無足稱道,以前所親,無足愛慕”(章太炎《論讀經有利而無弊》,1935年。),這些人“曰‘發展個性也’,曰‘打倒偶像也’。發展個性,則所趣止於聲、色、貨、利,而禮、義、廉、耻,一切可以不顧。打倒偶像者,凡一切有名無形者,皆以偶像觀之,若國家、若政治、若法律、若道德,無往而非偶像者,亦無往而不可打倒者”(章太炎《論讀經有利而無弊》,1935年。),他囑子孫萬萬不可因出洋學成,無視我固有文化與傳統,如不然則“非吾子也”。

  第三,太炎先生對子孫爲官一方的囑咐。他一生幾乎没有當過官,僅擔任過“東三省籌邊使”,也不過三個月,一生幾乎没有領過官俸,他嚴囑子孫,倘若要做官,“尤須清慎”。

  第四,太炎先生對子孫民族氣節的囑咐。他立遺囑時,東三省和華北大部均已淪陷,中國有淪喪之危,他以六十多歲之軀奔走呼號全民抗日,但仍無法抑止民族危亡,所以他在遺囑中告誡子孫,“若异族入主,務須潔身”,要保持民族氣節。

  太炎先生最重民族氣節,從小接受了夷夏之辨的思想,又潜心從事民族革命與弘揚民族文化,他一直牢記《家訓》“吾先輩皆以深衣斂,吾死弗襲清時衣帽”。他父親章濬曾對他説:“吾家入清已七八世,殁皆用深衣斂,吾雖得職事官,未嘗詣吏部,吾即死,不敢違家教,無如清時章服”(章太炎《先曾祖訓導君先祖國子君先考知縣君事略》,1920年。),要求仍以明代葬儀入土,這使太炎先生感動不已。這種根深蒂固的民族主義思想,極大地影響了太炎先生的一生,同樣,他也如此要求他的子孫。

  過去曾有傳説:太炎先生“之未病也,曾草遺囑,其言曰:‘設有异族入主中夏,世世子孫毋食其官禄’,遺囑止此二語,而語不及私”(繆篆《吊餘杭先生文》,1936年。)。太炎先生有遺囑之説不虚,但因没有正式公佈,或許僅風聞遺囑有保持民族氣節之説,教導子女不能與入侵者同流合污,於是“异族入主,務須潔身”之囑,成了“設有异族入主中夏,世世子孫毋食其官禄”之説。至於“遺囑止此二語,而語不及私”,則是臆測,太炎先生遺囑的後面七個部分,都是身後私事的交待,而中國人習慣隱私不宣,尤其涉及財産等問題,更少公開,盡管這中間並没有見不得人的隱私,仍使這遺囑在半個多世紀後才得以問世。

  

  餘所有書籍,雖未精美,亦略足備用,其中明版書十餘部,且弗輕視,兩男能讀則讀之,不能讀,亦不可任其蠹壞,當知此在今日,不過值數千金,待子孫欲得是書,雖揮斥萬金而不足矣。

  

  太炎先生遺囑的第二部分是對自己藏書的處置,在他眼裏,這是僅次於教導子孫如何立身的大事。

  太炎先生一生收藏了不少書,珍本雖然不多,但也“略足備用”,並有“明版書十餘部”,也彌足珍貴。太炎先生於1934年遷居蘇州錦帆路五十號,這是由前後二幢樓組成的花園住宅,太炎先生住第一幢樓,在左側又造了一座小樓,即藏書樓。太炎先生有多少藏書,從無記載。太炎先生學生陳存仁先生,1930年曾到太炎先生滬寓説:“家俱極少,但有木版書近八千册”(陳存仁《憶我的老師章太炎》,1953年。),太炎先生藏書多是他的批本、點本,筆者將另行撰文詳述。太炎先生希望兒輩能珍惜他的藏書,如自己不能讀,也應很好地傳給後代讀。但是他的兒輩乃至孫輩,都辜負了他的希望!

  

  餘所自著書,《章氏叢書》連史、官堆各一部,《續叢書》凡十餘部,《清建國别記》亦尚存三四部,宜葆藏之勿失。

  

  《章氏叢書》有兩種版本,其一,1915年上海右文社鉛字排印本(共兩函,二十四册)。其二,1919年浙江圖書館木刻本(共三函,三十二册)。右文版排字本未經太炎先生手訂,失誤較多。浙圖版刻本經太炎先生手訂,並增加了《齊物論釋重定本》、《太炎文録補編》、《菿漢微言》三種,分成連史紙、官堆紙幾種紙本,刻工講究,價值較高,基本上將1919年前主要著作都收録了。

  《章氏叢書續編》,1933年由弟子錢玄同、吴承仕、許壽裳等於北京刻成,共四册,收録了1919——1932年間的主要著作,包括《廣論語駢枝》一捲,《體撰録》一捲,《太史公古文尚書説》一捲,《古文尚書拾遺》二卷,《春秋左氏疑義答問》五卷,《新出三體石經考》一捲,《菿漢昌言》六卷。1944年成都薛氏崇禮堂有木刻再版本傳世。

  《清建國别記》,撰於1924年,全文僅二萬字,太炎先生“自覺精當”,1924年冬用“聚珍仿宋本印”,自成一册,《叢書續編》未録。

  以上三種著作,仍收藏於蘇州章氏寓所。

  

  餘所有勛位證書二件及勛位金章二件,於祭祀時列於祭(祀)器之上,不可遺棄。

  

  太炎先生爲推翻清皇朝建立中華民國,作出了杰出貢獻,但袁世凱政府僅授予他“勛二位”,他對此很不滿,“自謂於民國無負”,至少應與孫中山、黄興、孫武、段祺瑞、汪精衛、黎元洪同授“勛一位”,曾寫信給負責稽勛局的王揖唐説:“二等勛位,弟必不受”(章導1983年10月18日《致上海市政協落實政策調查組報告》(複印本)。),但1913年5月他還是去北京接受了“二等勛”。他去京受勛時曾當面質詢袁世凱是否有稱帝之念,袁世凱悻然不對。一個月後,他參加反袁的“二次革命”,後更“以大勛章爲扇墜”大鬧總統府,爲世人稱道。

  太炎先生參加“二次革命”和反袁,被囚幽三載,袁死後,他又參加“護法革命”,爲此,黎元洪總統於1922年八月授他“勛一位”,太炎先生於上海南洋橋裕福裏寓所鄭重的接受了“勛一位”,還請了軍樂隊來迎接授勛官。

  張菊生先生曾稱太炎先生:“無意求官,問天下英雄能不入彀者有幾輩?以身試法,爲我國言論力争自由之第一人,”但從他的遺囑來看,太炎先生對自己的勛位及勛章與證書是很看重的,因爲這畢竟是對他經歷的肯定,而且他始終認爲自己是“中華民國遺民”或“中華民國老人”,不承認自己是“青天白日南京政府”的順民,他自詡有功於中華民國,認爲勛章及勛位證書,是有功於中華民國的證據,故很珍惜。

  

  餘所有現款在上海者,及銀行股本在上海者,皆預用導、奇兩男名字,此後按名分之可也。喪葬費當以存上海儲蓄銀行之萬二千圓供之(其中有二千圓,當取以償鐸民)。另以存浙江興業銀行之萬圓用方定氏名者分與 女。其餘杭泰昌有股本八百圓,既署匡記,即歸導有之。

  

  太炎先生著書、賣文、鬻字、教書,至晚年薄有積蓄。他深知身後遺産糾紛之弊,故須將遺産分割妥當。立遺囑時,大女兒已去世,二女兒歸於伯兄,三女兒已成家,大兒子剛十八歲,小兒子才十一歲,因此他把較多遺産分給兩個未成家的兒子。首先他對存款作了交待。他將部分現款分給了三女兒章 、朱鐸民夫婦(浙江興業銀行用方定氏名存的一萬圓及上海儲蓄銀行之二千圓)。其餘分給兩個兒子,而且早就用他們名字存入上海銀行,“此後按名分之可也”,“餘杭泰昌有股本八百圓”,“歸導有之”,因爲是以章導號孟匡之“匡記”,所以歸於大兒子章導。最後還剩一萬圓,作爲自己喪葬費,安排得非常細緻。可見太炎先生並不像當年謡傳所説是一個不識錢不懂理財的書呆子。

  

  餘房屋在蘇州者,王廢基一宅,導、奇兩男共之。其侍其巷宅,可即出賣,未出賣前,亦由導、奇兩男共之。

  

  太炎先生共有二處房産,一處是蘇州飲馬橋錦帆路五十號二幢樓房,原是王宫廢基,人們慣稱王廢基。太炎先生將這二樓分别給予大兒子章導與小兒子章奇,章導繼承了第一幢樓,即太炎先生居住的一宅,章奇繼承了第二宅樓。五十年代初,章導將樓售給國家,章奇的一幢樓後被公私合營。以後這兩幢樓做過蘇州市地委和蘇州市老幹部局;如今在第一幢樓開闢了“章太炎紀念室”。

  太炎先生另一處房産在侍其巷,他生前並没有去住過,曾接名醫惲鐵憔在此養疴,惲去世後,作過“章氏國學講習會”預科班,抗戰期間被日寇飛機炸毁,其地産章氏家屬在解放後捐獻給國家,如今是一所學校的操場。

  

  餘田産在餘杭者,不過三十畝,導、奇兩男共之。

  

  太炎先生没有置過田産,曾繼承過三十畝田。太炎先生出身於破落的地主家庭,曾祖“資産至百萬”,到父親一代已衰落,加上太平天國戰燹影響,已“家無餘財,獨田一頃在耳”。湯志鈞《章太炎年譜長編》稱:“章氏曾籍遺産土地三十畝”,其依據是太炎先生致女婿龔未生信稱:“ 籍遺産三十畝,聊供饘粥入學之資”。

  太炎先生將繼承的三十畝田傳給了兩個兒子,後因抗日戰争、解放戰争,兩個兒子也没有去過故鄉餘杭,更没有經營過土地,解放后土改後歸公。

  

  餘於器玩素不屬意。銅器惟秦權一枚,虎 一具爲佳,别有秦詔版一具,秦鐵權三具,韶版所信爲真耳。瓷器皆平常玩物,惟明制黄地藍花小瓶,乃徐仲蓀所贈,明制佛像,乃楊昌白所贈,視之差有古意。玉器存者雖多,惟二琮最佳,又其一圜者,乃瑗之類,亦是漢以上物,螭虎一具,乃唐物也。古錢亦頗叢雜,惟王莽六泉、十布,差足矜貴,在川曾得小泉一拄,約六十枚,此亦以多爲佳耳。端硯今僅存一方。其餘器,不足縷述。以上諸物,兩男擇其所愛可也。惟龍泉窯一盤,以是窯係宋時章氏所營,宜歸之祭器。

                     民國廿四年七月,太炎記、時年六十八。

                           (蓋印)章炳麟  太炎  (對章)

  

  太炎先生生前没有收集器玩嗜好,但也有一定收藏。他把這些東西交章導、章奇繼承。

  其中特别交待了秦權一枚,虎 一具,秦詔版一具,秦鐵權三具,以上青銅器,除虎 太大,没有收藏到上海銀行保險箱内,於抗戰間被人劫走,餘物下落,下文一並交待。

  太炎先生的瓷器,除先祖龍泉窯盤藏入保險箱内,餘均陳設於家中。抗日戰争合家逃離蘇州,家中遭洗劫;瓷器在“文革”中,遭造反派“破四舊”,當場砸碎數十只花瓶,徐仲蓀、楊昌白贈的小瓶及佛像,已無踪影。

  玉器中太炎先生特别珍愛的是“二琮”及“璃虎一具”,均爲漢唐之上的古玉。這些玉器都收藏於上海保險箱内,今日之下落,也容下文作覆。

  太炎先生收藏的古幣有早年收集的,如護法運動時在四川曾得小泉一拄,約六十枚。也有晚年收集的,如上海圖書館保存他致鄧秋枚九封信,都是托鄧代爲收購古錢的信。晚年著有《三十六國錢幣》、《布泉識語》等文。1932年,他爲弟子潘景鄭的祖父作《清故翰林院庶吉士潘君墓誌銘》,潘家爲蘇州望族大家,爲酬太炎先生作墓誌銘,特以數千元高價收購的“王莽六泉、十布”二枚極罕見的古幣(潘景鄭將此事以親筆書告本人,筆據今尚存。(本文作者注)),贈太炎先生作爲筆潤。太炎先生收集的錢幣在他死後,也一直保存於上海銀行的保險箱内。

  太炎先生文房用具中有宋代端硯一方,爲他特别所愛,他特爲這方硯題了“石不久卧,墨不久濡,鬼神泣之心不渝”幾字,請人勒於硯後。

  太炎先生早在生前就租下上海寧波路上海銀行保險箱一只,存放重要物品,“後改租上海浙江興業銀行之保管箱存放,解放後因浙江興業銀行停業,改租上海滇池路中國銀行保管箱(户名爲湯國梨,箱號似爲丙種一七七○號)”(章導1983年10月18日《致上海市政協落實政策調查組報告》(複印本)。)。遺囑中大部份物品均收藏於此。“文革”中被凍結,1974年始可開啓,湯國梨夫人欲取走一點首飾以貼家用,便由章導夫婦向蘇州市統戰部請開證明。據章導説:“當時統戰部係由李軍代表負責,李軍代表聽後,即對我愛人嚴加指斥,甚至認爲租用保管箱是違法行爲”,“還向我母提出這批文物要上交國家,並指定由博物館接收”(章導1983年9月23日及10月14日《致江蘇省落實政策調查組報告》(複印本)。)。“在這種壓力之下,唯有遵照辦理。當時由李軍代表派了工作同志會同我愛人去上海辦理開箱及取回箱内文物。在提取時,發現箱子早被保管庫方面單獨先期開啓”(章導1983年9月23日及10月14日《致江蘇省落實政策調查組報告》(複印本)。)(完全不按開啓保險箱的有關規定),“箱内物品,已被銀行包好,放於另一箱内,……當時我愛人曾問到爲什麽箱已開啓,但銀行中人未予解述”(章導1983年10月18日《致上海市政協落實政策調查組報告》(複印本)。)。“點查之下,缺少黑色鐵‘秦權’五只,其餘箱内物件,全部帶回蘇州。由博物館邀同文物商店張同志,帶了收據,李軍代表派了工作同志參加下,來家當面點清交去,除秦權等五件年代待研究外,其餘張同志鑒定真品無誤”(章導1983年9月23日及10月14日《致江蘇省落實政策調查組報告》(複印本)。),而且是“帶有參考書印证”,於是“開具收據,硬性認爲捐獻”(章導1983年9月23日及10月14日《致江蘇省落實政策調查組報告》(複印本)。)。“該批文物取去後不久,博物館突聲稱所有古錢幣中,一部分非真品。我母認爲,當我先父收藏該批錢幣時,是經過考證鑒定……,我母表示,如是僞品,要求退回,但博物館並不退回,而請我市謝孝思同志送來所謂奬金五百元。……(我母)仍請退還原物,以達到先父所囑由後人保留紀念,而不接受奬金。但在謝孝思同志曉以利害及勸説之下,我家無奈被迫受下”(章導1983年9月23日及10月14日《致江蘇省落實政策調查組報告》(複印本)。)。直到粉碎“四人幫”後,1986年才將這批文物發還,共一千五百多件,但勛章已被博物館“遺失”,錢幣中“王莽六泉十布”也不見了,還有不少物品也被調换。

  爲了使太炎先生遺物不再有失,章導於1986年將這批發還的文物及家中其他收藏,共一千多樣,八千多件,全部捐贈給國家文化部。1987年5月,中共中央及國務院在中南海爲章氏家屬舉行了隆重頒奬儀式,對章氏家屬的愛國義舉頒發了二十萬元奬金,並在杭州建造了“章太炎紀念館”,來收藏這批文物,供後代瞻仰。這批文物中有袁世凱簽署的“勛二位”及黎元洪簽署的“勛一位”證書;有青銅銘文的“秦權”一雙、秦詔版一塊、秦方量一只等八件;有“二琮”(黑色玉素琢琮及白色玉花琢琮)、黄玉佛手花插、舊玉素璧,“螭虎”(玉鵝)等十六件;有“小泉”二十枚、布泉、五銖、半量。蟻鼻等一千一百二十三件;有宋“端硯”一方;有“龍泉窯盤”一只;有田黄雙獅鈕文章、甘黄浮雕梅花天然章等二十二方……等等。這些太炎先生的愛物,在經歷了半個多世紀風雨劫難後,終於回到了他的故鄉,由家鄉人民世代保存,這可以説是他的《遺囑》最美滿的結局。

  

  (寫於1994年4月16日,發表於《學術集林》第一捲,上海遠東出版社,1994年8月版,第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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