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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小坑鎮曹角灣村清代牌匾考釋



  吴孝斌(吴孝斌,曲江縣博物館。)

  【中文摘要】曲江縣小坑鎮曹角灣村新近發現的10餘塊清代牌匾,其中10塊横匾,竪匾5塊。年代上迄嘉慶丁醜年(1817年),下至光緒十六年(1890年)。内容各异,名稱不同。

  Abstract:More than ten inscription boards of Qing Dynasty were recently discovered at Caojiaowan Village in Xiaokeng Town of Qujiang County. Ten of them are horizontal boards and five are vertical ones. The age of these boards lasted from Dingchou year (1817) of Jiaqing period to the 16th year (1890) of Guangxu period. The boards are of various contents and different names. 

  

  座落於曲江縣小坑鎮東北的曹角灣村,是座僅有400餘人的鄧姓自然村,這裏群山環抱,交通不便。然而這個原本並不起眼的小山村,近來却頗引人注目,常有一些外地人驅車前來尋訪。原來,吸引他們的並不是這裏的青山緑水,而是村中新近發現的10數塊清代牌匾以及保存完好的清代民居建築。今年6月初,曲江縣博物館對該村牌匾進行調查,發現曹角灣村共有清代牌匾15塊,其中横匾1O塊,竪牌5塊。其年代上迄嘉慶丁醜年(1817),下至光緒十六年(1890),距今已有一、二百年曆史。清代牌匾因題贈者多爲朝廷命官或尊長者,爲示上下尊卑,其題款格式也有异於一般對聯書畫,即名署於上款(右側),其下方多有一“爲”字;受匾者姓名多書於下款(左側),其下方常有一“立”字,通匾讀作“某某爲某某立某某匾”。這是識匾時不可不注意的,現依各牌匾年代早晚逐一考釋如下:

  “神恩德澤”和“熙朝拔萃”匾

  同立於嘉慶丁醜年(1817)十一月。前匾爲“沐恩社户信生鄧天榮偕男同立”,“神恩德澤”意謂神明恩佑和祖上積德,應爲鄧天榮慶賀自已以“恩拔候選登仕佐郎”而立。清初修明北監爲太學,稱國子監,考選官生龢民生送監讀書,爲國子監生。在監的學生有貢生和監生,貢生又可分爲歲貢、恩貢、拔貢、優貢和副貢、例貢6種。“恩貢”是遇國家慶典時,額外收取的貢生;拔貢則是從各府、州、縣學生員中,經選拔擇優送監的貢生。“恩拔”即恩貢和拔貢。登仕佐郎乃清代文職散官品階之最低品從九品,前既加“候選”,可見並未實授。“熙朝拔萃”匾爲“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廣東等處兼理糧餉阮源”等地方高級官員爲鄧天榮而立的賀匾。“熙朝”舊指盛明之世,臣子多用以稱頌當時王朝;“拔萃”指才具特出,清代也用以稱拔貢。清代以總督爲地方最高長官,轄一省或二、三省,爲正二品官,但加尚書銜者爲從一品(清代總督照例加兵部尚書及右都御史銜,稱爲座銜)。

  “洪庥遠被”和“榮兮膠序”匾

  同立於道光二十九年(1 849)十二月。前匾爲“沐恩信生鄧炳文偕男紹光紹祥同立”,意爲洪運綿長,澤及後世。後匾乃“經筵講官户部尚書”、“廣東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等官員爲國子監生鄧炳文而立的賀匾。“膠”乃周代的大學,相當於清時之國子監;“序”爲周時學校名,《漢書·儒林傳序》:“鄉里有教,夏日校,殷日庠,周日序。”是以後人多以“庠序”指代學校(鄉學)。“榮兮膠序”即爲國學及鄉學之榮,因在當時能人監學習是件極可榮耀之事。明代以大臣掌内廷經筵事,以翰林官充經筵官,雖名爲講學,實僅是一種典禮儀式。清代沿置,從左都御史以上的官中選派滿、漢各6人爲經筵官,作爲近侍大臣的榮譽職位。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爲從二品官,掌一省之行政,宣傳國家政令於各府、州、縣,管理一省之民政、財政。

  “琴堂佐績”匾

  乃“經筵講官户部尚書教習庶吉士正黄旗漢軍都統柏俊”於咸豐戊午年(1858)十二月“爲裔孫上超立”的嘉匾以表彰政績。舊稱縣官衙門爲“琴堂”,可能鄧上超時任縣衙主簿一類輔官,故乃有“佐績”可嘉。進士始入翰林院者稱庶吉士,清代以尚書、侍郎、閣學士之不兼掌院事者爲庶吉士教習大臣。  “京元”和“文魁”匾  前匾立於同治元年(1862)八月,乃“太子少保體仁閣大學士管理户部事務周祖培、太子少保經筵郎官吏部尚書掌院學士全慶”題贈“國學生鄧炳鑾”的賀匾。“京元”意爲京城學府(國子監)之翹楚。“太子少保”乃清時榮譽虚衔,常加贈給軍機大臣、大學士等高官重臣。“體仁閣”爲三閣大學士之一,爲正一品。“文魁”匾乃“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廣東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瑞麟、監臨兵部侍郎廣東巡撫部院額哲克、代辦監臨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廣東全省學政加一級紀録七次杜聯”等朝廷命官爲“同治六年(1867)丁卯科鄉試中式第106名舉人鄧掄英”而題的賀匾。清代鄉試前五名又稱“五經魁”,故亦有稱舉人作“文魁”的。鄧掄英見光緒《韶州府志》卷八選舉表:“鄧掄英,曲江人,同治六年丁卯舉人”。監臨乃清代科舉鄉試之監官,除主考官、同考官外,全場辦事人員場歸其監督。學政爲清代各省管理學校教育事務的官員,以進士出身的侍郎、翰林官簡任,位在巡撫後,布政使和按察使前。清代對官員的奬勵,有紀録和加級兩類,加一級相當於紀録四次。

  “佑我厚德”匾

  乃光緒十一年(1885)九月“沐恩社户信生鄧炳馨偕男炯淵、涂淵同敬立”,是出於考取功名而感謝神恩的。

  “荷天馳贈”匾

  乃光緒十二年(1886)十二月“欽命太子少保兵部尚書雲貴總督岑、欽命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林、貴州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李”等地方高官爲鄧贊襄而立之匾。“荷天馳贈”意謂蒙皇恩而予以封典追贈。清代封典制度,封典給官員本身的稱爲“授”,給予其祖先和妻室的,生者曰“封”,死者曰“贈”。“馳贈”專指贈及三代以上如祖父母、曾祖父母。由此可見受匾者鄧贊襄早已不在人世,且生前未有功名,故僅提及其名。從題贈者均爲貴州大員看,當時鄧氏有人在貴州任職。

  [BT(2+1]“奉旨誥封三代正二品授振威將軍記名簡放總鎮都督府著男巴圖魯”匾

  該匾立於光緒十六年(1890)二月,署名“臣鄧高魁恭承”,可見受匾者與立匾者均爲同一人。清代封典制度,官員因品級不同,封典範圍也不同:一品官封典給予曾祖父母以下,三品以上官給予祖父母以下,七品以上封其父母以下,九品以上僅及自身。“振威將軍”爲從一品而非正二品武官散階,故得以封及三代。清代對兵權控制極爲嚴密,八旗副都統以上各武官均應先由兵部開列請旨簡放(任命),稱爲“記名簡放”;如不是奉特旨補放者,則由兵部知照軍機處,由軍機處開列應補人員請旨。清代總兵爲緑營兵正二品武官,受提督統轄,掌理本鎮軍務,又稱爲總鎮。都督府爲明代設置,後漸成虚衔,清初沿用,後廢。故疑此處之“都督”或爲“提督”,亦指提督軍務總兵官。清代初制,提督帶左右都督銜者,爲正一品,帶都督同知銜者爲從一品,帶都督僉事署都督事者爲正二品。干隆十八年後俱省兼銜,定爲武職從一品官。“巴圖魯”滿族語爲勇士之意,清代作爲對作戰有功官員的稱號,稱爲勇號。有兩種,一種只稱巴圖魯;另一種在巴圖魯前尚加有字樣,分清字勇號和漢字勇號兩種,漢字勇號有勁勇、干勇、誠勇、奮勇巴圖魯等,故疑“著男巴圖魯”原爲“奮勇巴圖魯”之誤。

  “廣州府花縣儒學”、“奉旨特簡”竪牌(俗稱高脚牌)各二塊“奉天勅命”一塊

  從這5塊牌的製作樣式、大小尺寸等方面觀察它們應立於同時。查光緒《韶州府志》卷九選舉表有:“鄧炳彪,同治年間廪貢,花縣訓道”的記載,可知這5道竪牌的主人即是同治年間任花縣儒學訓道的鄧炳彪。清時各府、州、縣均設有儒學,稱爲府學、州學和縣學,爲生員(秀才)肄業處,分設教授、學正和教諭管理,並以訓道輔之。訓道作爲府、州、縣學之副教官,爲從八品,例由歲貢生任。清時規定凡儒學官之任用,皆用本省人,但均應逥避本府、州,是以鄧炳彪出任花縣儒學訓道。“奉旨特簡”即“奉特旨”而“簡授”(任命)。清朝高級官吏,如軍機大臣、内閣大學士、八旗駐防都統等,都由皇帝特命指派,稱作“特簡”,即特别委任之意。用於一從八品之儒學訓道身上,則未免顯得小題大作和虚張聲勢。因此推測這5道竪牌並非官制,應爲鄧氏爲宣耀門户而立。

  牌匾在古時候主要用以彰善、揚名、立威,朝廷常用以籠絡人心,表揚忠俊貞節。牌匾的這種政治宣傳性質,注定了它有褒譽不實之面,這在一定程度上干擾了我們對它的正確評價,因而在試圖以匾证史的同時,不可不警惕牌匾的這一缺陷。但無論如何,各歷史時期所遺留下來的牌匾,對我們研究當時的官衔品階制度、科考制度、封典制度等提供了實物資料佐证,這是極可寶貴的。以上有關曲江小坑曹角灣村清代牌匾的考釋,失實或失當之處或有之,萬望行家不吝指正爲盼。

  

  (原載《廣東文物》2002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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