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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關於彩票立法的建議



  劉昌謀

  發行彩票是全世界絶大多數國家實行的一項博彩事業,據統計,全世界各國平均彩票投注額約占國民産值的1.8%左右。

  我國是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發行體育彩票和福利彩票的,至今已有近20年的歷史了,應該是進入了成熟期,但是到目前爲止,兩彩相加年發行總額也只有500~600億元,如按世界平均水平計算,我國的發行應該達到3600~4000億。我國投注額遠低於世界的平均水平,並不是中國人的投注熱情特别低,這一點從地下的六合彩屢禁不止可以證明。究其根本原因,主要在於中國的彩票尚缺法律規範,監管不够,又有太多的不規範的内部作業,造成回報率太低,影響民衆的投注積極性。

  我國體育彩票和福利彩票分别由體育總局龢民政部管理和經營,目前彩票的運作方式是:投注額的50%作爲奬金用於給彩民作爲投注的回報,投注額的15%用於彩票的發行費用,投注額的35%上交財政,用於發展“體育事業”和“民政事業”。

  以上三項規則,每一項都存在着嚴重的問題和弊端:

  1. 發行總額如何確定?由誰來監管?都没有明確的規定。目前都是發行部門説了算,發行部門説是多少就是多少。由於缺乏監管,爲作弊提供了异常寬闊的空間,少報投注額,以降低奬金總額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涉及全體彩民的利益的這麽大的漏洞,爲什麽長期以來都拒絶立法來堵絶?

  2. 發行費用的確定也不盡合理。目前的發行費用定爲15%,這在初始階段可以理解和接受,因爲從無到有需要相當的投資來建設基礎設施,但長期如此則無法令人信服。全世界的平均發行費爲8~10%,香港馬會的發行費只有3%。我國的發行費用高也只是因爲彩票發行初始的行政規定。

  3. 投注總額35%上交財政,用於相關的事業。但實行操作上只是“暫存”財政,這麽大筆資金如何支配,實際上還是由主管部門 “制定方案”、“組織實施”。

  鑒於中國彩票有以上存在問題,爲了中國的博彩事業健康發展,爲了社會的穩定,爲了彩票和彩民的和諧,建議人大常委會應盡快制定和頒佈“彩票法”。

  同時建議“彩票法”的法律條文的起草,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社會力量承辦。

  

  (200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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