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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南江地區旅遊資源核心文化價值與開發
一
文化是人們所創造財富的總和,它包括物質層面的實物與虚擬層面的精神的觀念價值與信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1年11月在巴黎通過的《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認爲,應把文化視爲某個社會群體特有的精神與物質、智力與情感方面的不同特點的總和;除了文學和藝術外,文化還包括生活方式、共處的方式、價值體系傳統與信仰。它又認爲文化的發展增加了人們的選擇性,“它是發展的源泉之一,它不僅是促進經濟增長的因素,而且還是享有令人滿意的智力、情感、道德精神生活的手段。”〔1〕
文化旅遊因其獨特的文化氛圍與人文精神價值觀受到旅遊者的歡迎。從旅遊資源上看,雖然旅遊者賦予自然旅遊資源的自然美學的意義,但畢竟缺少精神内涵。文化旅遊産品作爲人類文化的創造物,打上精神的烙印,精神文化既可以以一定物質實體爲載體,可使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融爲一體,如寺廟、壁畫、陵墓、園林、風物、民居等,當然也可以是一些純粹的精神性的東西,如歷史事件、傳説典故、文學人物、詩詞書畫、民族風情、方言土語等,有形的物質載體與無形的精神内容互相滲透,共同形成有吸引力的旅遊資源。
從區域旅遊資源開發上看,文化産品的開發與旅遊業的結合是旅遊産業的發展前途與方向;旅遊産品的開發就其核心産品價值而言是如何開發地域性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文化旅遊産品。文化産品的消費是一種高附加值的旅遊消費内容與形式。現在旅遊業發展演變的趨勢是,原來市場份額較大的自然風光旅遊産品增長會下降,文化旅遊將表現强勁的發展勢頭,這是因爲旅遊者的旅遊活動不會僅僅局限在一般外表形式的景物觀賞,而會更多地追求文化感受與精神滿足。爲了迎合這一需要,對於旅遊産品提供者的地區而言,只有開發具有獨特文化精神與價值的旅遊文化産品,才能不斷提高區域旅遊的産業競争力。用文化的區域性的特性進行旅遊産業定位並進行行業的“藍海”競争策略,可使當地的旅遊業具有持久的生命力。然而,對於一個較大區域而言,地方文化素材資源雖然豐富,歷史也很悠久,但其分佈往往具有“小”、“散”、“空”的特徵,與現代旅遊産品的市場營銷的特徵不相“配套”,而且,隨着旅遊經濟的發展及工業文明的滲入,這些地方的文化遺址、語言聲音、傳説、風俗風情等多文化的文化元素慢慢損壞或消逝。因此,對地方文化進行挖掘進行産業性開發,並在開發的過程中給予保護,促進其活性運動發展,以使文化旅遊業的發展具有可持續性,與現代文明的進步具有文化和諧性,以期做到文化保存發展與旅遊業發展的雙贏局面。
二
珠江文化研究會的黄偉宗教授等專家提出了“南江文化”的概念,將爲南江流域的雲浮、羅定、鬱南、新興等粤西地區架起一條旅遊與文化齊進的黄金通道。筆者認爲“南江文化”概念的提出及其深化對於促進當地文化旅遊産品(即南江文化旅遊産品)的開發與活性發展及保護具有重要的現實經濟價值與深遠的文化價值。
“新文化”帶的發現創造了一個新的南江地區旅遊資源,而南江地區旅遊資源核心價值就是其文化價值。
一是爲南江正名具有一種全新的旅遊吸引力。一種自然資源或文化資源能否成爲旅遊資源,關鍵在於它們的旅遊吸引力。能給旅遊者帶來修閑旅遊的動力,滿足旅遊者身體健康及精神愉悦的需要,因此旅遊吸引力搆成了旅遊資源本質屬性和核心價值,成爲判别旅遊資源的依據。遊客之所以從客源地到旅遊地去旅遊,就是因爲旅遊地有吸引遊客的對象或是自然風光,或是舒適的氣候環境、奇特的景物景象,或是馳名的文物古迹、古老的文化民俗等特徵,吸引遊客前去觀賞前去體悟感受或瞭解。珠江水系,一般認爲是由西江、北江、東江組成,現在專家指出珠江水網由四江組成,多出一個南江,這本身就具有新的吸引力,可以形成新的旅遊注意力,吸引人們前去瞭解南江流域的自然風景與古老文化。况且,恢復南江之名及其在珠江水系和珠江文化整體中的地位,可以顯示珠江水系和珠江文化的多元性和完整性,可以開發保護好當地旅遊資源。
二是南江文化的提出决定當地文化旅遊資源範圍與價值。從旅遊資源理論講,在一個地區,從外延上看,旅遊資源包羅萬象、事物、人物、古迹、風情、民俗、飲食等均可以成爲旅遊資源,但是世間萬物在什麽樣的時空範圍内才能成爲旅遊資源,這離不開遊客對上述事物的評價與認識。由於原有南江名稱的改變與消失,造成了一條重要文化帶的被忽視甚至被淹没,經專家們考察發現,南江流域的粤西各縣市是一條自古形成的文化帶,有其獨特的歷史與特質,在珠江水系及其水域的文化中有它不可或缺的獨特的地位與貢獻。於此,我們認爲這個地區文化旅遊資源的範圍就是像“南江古已有之,百越文化保存完整,海陸絲路對接通道,文化遺産豐富多樣”這樣的表述。
南江旅遊的核心文化價值可以歸納爲以下幾個方面供旅遊者認識與探知。
一是從文化民係上可以讓旅遊者瞭解完整的廣東民係及古老的文化結構,具有强烈的旅遊文化認知功能。現在人們在談論或理解廣東文化時往往只談廣府文化、客家文化、福佬潮汕文化而有意無意地遺忘或忽視南江文化,而這種文化是嶺南的最早的土著文化,具有文化人類學的價值。將南江地區的文化帶稱爲南江文化,並將其歷史主要文化成分明確爲後百越文化或百越後文化,恢復土著文化的本來面目和地位,填補了這個地區從未有的文化定位的空白。以南江水系爲後百越文化的提法,將其與西江的廣府文化、東江的客家文化、北江的廣府與客家文化、韓江的福佬潮汕文化並列,可以顯示出珠江文化結構與成分多元一體與豐富多樣。〔2〕其文化價值對於探索嶺南文化之根的尋根旅遊活動具有開拓價值,可以滿足珠江三角洲遊客的文化憧憬,提高文化尋根的認同感。
二是可以瞭解南江古代交通、文化交流的作用與地位。南江流域四周高山包繞,中爲盆地,古代民係不同,多種民族(越、瑶、壯、良 )多種語言雜會,古代南江流域已自成一個有其地理與經濟基礎的文化區域,同時,又是中原直入嶺南連接南海經濟文化走廊,具有江、山、海共體性特色的交叉性、中轉性文化寬帶〔3〕。這種歷史作用對於當今的遊客必然會引起强烈的文化求知慾,對旅遊業的開拓有重要的文化吸引力。
三
南江文化旅遊資源具有上述核心地位,但其表現形式却是豐富的,散佈的地域是寬廣的,要將文化資源變成暢銷的旅遊産品,變成有價值的文化旅遊産品,其開發對策上應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定位好。把握好南江文化旅遊産品的産品與市場定位。南江文化幅寬遼闊,跨四縣市,歷史悠久,春秋戰國就已經開始,長達幾千年,情况非常復雜。構建其文化旅遊産品體系必須找準切入點,選好産品市場定位,必須有非常明確的主題。旅遊産品主題越鮮明、越典型集中,越有利展示設計挖掘文化廣度與深度。南江文化旅遊産品的主題定位可集中爲尋根的百越民係文化上,讓人們去發現嶺南文化之祖越文化及其歷史、遺存與風情,以此讓珠三角的廣東遊客瞭解真正的嶺南文化的百越文化。
二、化文化資源爲産品資源。化無形爲有形、化虚爲實、有形化、情景化這是文化旅遊産品開發的不二法門。百越文化爲核心價值的南江文化大部分爲無形的資源,我們要把歷史演化成一種符號,將無形文化通過物化、場景化等手段實現有形化,讓遊客能直接感受、體驗並帶走。與南江文化相結合,旅遊開發者可以利用建築藝術符號采用放大、變异、縮小、組合等固化南江文化的主要特徵,並通過營造文化氛圍、製造場景實現遊客主體與客體的體驗,實現體驗式文化旅遊消費。原始歌舞可以復製,銅鼓文化可以展示,烏滸人生活可以再現,禪宗文化可以頓悟,趙倫越服可以再制等等,讓文化既有靈魂又能感受。
三、做好文化旅遊産品集約化經營與産業整合與空間布局。南越文化、南江文化實際上散佈非常廣,各縣市都要發展旅遊産業,難免出現文化同質現象,除了南江四縣市外,甚至與廣西地區也會出現同質現象。而且這些文化現象每個地方(如村鎮、瑶寨等)只有一個或幾個側面,没有整體性。因此,當地開發者在南江文化開發中要采用集約化手段進行資源與産業整合,並進行合理的空間布局設計旅遊景點與綫路,采用集中移植、嫁接的手法實現南江文化的真正整合,可以實現較好的經營效果。
四、做好文化資源的保護及其活性發展與私權保護工作。首先,在開發南江文化旅遊資源的時候,應保護古老的百越文化遺産及少數民族文化遺産及其他文化遺産,不要打着“民俗”或所謂的“文化遺産”之名搞假大空的政府形象工程或純粹商業活動,搞“僞民俗”、“僞遺産”。其次,做好文化遺産的活性發展工作。實際上很多文化遺産並非“垂死”而具有活性發展的一面,尚有生命力。文化旅遊産品的開發可以從維持保護開始向繁衍活化保護,以活化促傳承。這就要在文化開發中以當地原著民爲主體,以當地人爲主位的原則,可防止地方化旅遊資源萎縮和枯竭。第三,文化旅遊開發要保護好私權,不要以保護國家資源爲藉口幌子强行徵用原財産所有人的財産、房屋等,即便徵用也要做到足够的合理補償。做到以上三個方面,南江地區文化旅遊才能做到多元性、可持續性。
參考文獻:
1.範俊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語言與文化多樣性文件匯編[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99-100頁
2.3.黄偉宗.《珠江文化係論》.香港.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2005 83-84頁
(範蘭德,廣州城市職業學院中文系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