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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斷橋事故處理速度太慢
今天是端午節。烈日高照,必有水患。跟水有關的大新聞,首推“6.15”九江大橋斷橋事故。可事發兩日,才敢見報(日報),事發三日,才有大領導到場,事發四日,仍未打撈出沉車和失踪人員,事發五日,舊渡口仍未開通。最可笑的,不知出自哪個草包糞蛋的主意,居然想出用圓桌大的磁鐵去吸沉車?那沉車又不是縮成一團觸面光滑的金屬件,如何吸得?果然是無功而返。我想不通:那灣水又不是深不見底,爲何就不能派蛙人潜入水底,先確定沉車位置順便找尋受難者遺體,再就近利用橋面用鋼纜掛鈎將其拖出呢?可從新聞報導來看,迄今爲止,連沉車影子都没找到,還吸個什麽勁兒啊?至於失踪人員,最大可能仍在駕駛室内。因爲當時事發突然,車輛處在行駛狀態,車中人來不及奪門而逃,駕駛員很可能還佩帶着安全帶。突然隨車墜水,實難逃生。所以,只有找到沉車,才能最大機會找到罹難者。現在,有關救援人員却寧願被動地在下游等待浮屍?今天説浮起7具,有3具不是。那麽剩下4具總該第一時間讓家屬前往辨認吧?NO!還不準!平時掛在嘴邊的“人性化管理”體現在哪裏?還有,那4輛墜江車,本來不難查出。誰知一輛車牌號硬是粗心給人家搞錯了,説是套牌車。人家晴天霹靂死了人,末了還無端安個污名?搞錯了吧,不懂得首先向受難者家屬道歉,反而安撫那個虚驚一場活得好好的車主。什麽玩藝兒!真不知有關部門主事的腦瓜子是怎麽長的?長此以往,它給人們形成一種既定印象,每當突發事故來臨,有關部門的興趣和注意點,全在事故的定性和責任甄别上,而對刻不容緩的後事處理却分外遲鈍。你看,連媒體標題都口徑一致不嫌蹩口:“船撞九江大橋事故”、“船撞橋樑事故”,一定不能少了“船撞”二字。爲了引導讀者先行認可,今天某報還報出那艘肇事船的船長不懂衛星導航的“罪行”。一條破木船,還有“船長”?已開到橋前,還要衛星定位?説來説去,不就是近來普降暴雨,水位高漲,造成橋墩及保護設置没於水下,行船航綫視綫受阻嗎?大橋管理和航運部門怎麽説都有連帶責任。輿論引導怎麽能如此單究一方、偏袒一方呢?再説,事故原因評估不是還没公佈嗎?有關部門非常介意公衆懷疑九江大橋本身設計安全存在問題,只能是“此地無銀三百兩”!一個中學生都明白:物件不管大小,只有達到一定的速度,才能搆成能量(重力加速度)。况且水中行船,非比路上飆車,一條木制平底運沙船,能有什麽速度?它又不是走私大飛、高速砲艦、萬噸鐵甲破冰船?就算撞上引橋的一根橋墩,如何能對一座獲奬大橋産生像多米諾骨牌那樣的破壞力?一名現場目擊者的話非常值得重視:“我看到一根根水泥横樑先是錯位,然後像積木一樣掉入江中”。搞橋樑工程技術的人都知道,坍塌瞬間建築材料離位形態和受損狀態,對於事故調查取得正確結論,有直接的幫助。就算最後元兇仍是“船撞”,九江大橋在洪水季節的防撞安全設計本身也存在嚴重缺陷,這是逥避不了的事實。
我省去年不是定了一個什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嗎?爲什麽到節骨眼時,這頭該上場溜溜的騾子却脚底抹油不見影兒了呢? 一句話,“6.15”事故處理節奏太慢,太缺少人性化!
(2007年6月19日)